万家元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万家元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6月2日
送出日期:2026年6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万家元和债券基金代码027628
下属基金简称万家元和债券A万家元和债券C
下属基金代码027628 027629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
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张永强
证券从业日期2015-07-02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陈奕雯
证券从业日期2015-03-30
注: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不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可交
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A股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
于纯债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
报。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经中国证监会依
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不含
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
金中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
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
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不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可交换债
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A股ETF)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5%。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和权益类混合型基
金,其中权益类混合型基金包含以下两种,一是基金合同中明确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二是根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
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1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
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利率预期策略;3、期限结构配置策略;4、属类配置策略;5、
债券品种选择策略;6、股票投资策略;7、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
略;8、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9、国债期货交易策略;10、信用衍生品
投资策略;11、基金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
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万家元和债券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单位:元)/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0,000≤M
认购费
3,000,000≤M
M≥5,000,000 1000元/笔-
M
1,000,000≤M
申购费(前收费)
3,000,000≤M
M≥5,000,000 1000元/笔-
N
赎回费
N≥7日0.00%个人投资者
N
7日≤N
N≥30日0.00%机构投资者
万家元和债券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单位:元)/持有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期限(N)
N
N≥7日0.00%个人投资者
赎回费N
7日≤N
N≥30日0.00%机构投资者
注: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
2、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及其销售子公司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通过直
销机构及其销售子公司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20%(C类)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及其销售子公司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
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
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
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信用衍生品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
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
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
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
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
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
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
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
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不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A股ETF)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
平高于纯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具体请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的内容。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
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jasset.com][客服电话:400-888-0800]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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