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双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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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双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05月22日
送出日期:2026年05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双和债券 基金代码 027646
基金简称A 中信建投双和债券A 基金代码A 027646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潘泓宇 2017年06月22日
杨志武 2012年03月28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
含全市场的境内股票型ETF、公募REITs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动投资的信用债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为AA+(含)及以上,本基金投资信用债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亦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 ①本基金投资于AA+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持仓的50%;②本基金投资于AAA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持仓的50%。 本基金持有信用债券期间,如果其评级下降、基金规模变动、变现信用债支付赎回款项、出现信用风险调整持仓等使得信用债投资不再符合上述约定,应在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本基金对信用债券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采用主体评级;其他信用债的信用评级采用债项评级,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信用评级。前述安排亦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不受此评级和投资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及境内股票型ETF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持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①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包括(1)类属配置策略、(2)久期管理策略、(3)收益率曲线策略、(4)回购策略、(5)信用债券投资策略、(6)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包括(1)A股投资策略、(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港股通投资策略; 4、衍生品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基金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4%+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0.20%
100万元≤M 0.10%
M≥500万元 100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 0.30%
100万元≤M 0.20%
M≥500万元 1000.00元/笔
赎回费 Y<7日 1.50% 个人投资者适用
7日≤Y 0%
Y<7日 1.50% 机构投资者适用
7日≤Y<30日 1.00%
30日≤Y 0%
注:1、上表中认购费、申购费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
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情形。
2、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4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2、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4、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6、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7、科创板投资风险;
8、基金投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
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定期报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