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6-05-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南方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6年5月8日证监许可〔2026〕1102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南方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ETF联接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6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
网点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如有),具体认购
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
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南方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
管理人在规定网站上列明。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
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
场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其他风险,基金风险评价不一致的风险等。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为南方中证全指红
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
金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可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存托凭证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
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
的风险。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是否采用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风
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等;投资股票期权的风
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
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摘牌等潜在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
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
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基金
简称:南方中证全指红利质量ETF发起联接A,基金代码:027705;C类份额基金简称:南
方中证全指红利质量ETF发起联接C,基金代码:027706)。
2、基金类型
ETF联接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
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若后续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
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
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
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
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
任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8、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6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
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
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
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
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
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2、基金费率
(1)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3%,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500万 0.3%
M≥500万 每笔1,000元
(2)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费率为零。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为0.2%。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
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情形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若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若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A.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B.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若投资者认购C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
元,无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例:某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万元认购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
元,对应认购费率为0.3%,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3%)=99,700.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700.90=299.10元
认购份额=(99,700.90+50)/1.00=99,750.90份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C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
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和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
入基金财产。
4、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
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包括直销网站(www.nffund.com)和管理人
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南方基金APP)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二)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2、电子直销交易系统(www.nffund.com):
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
理)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16:00前(T日16:00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
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三)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直销柜台提交开立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申请(需本人
至深圳直销柜台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拟绑定境内银行卡及其复印件;
(3)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个人);
(4)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5)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
(6)普通投资者风险承诺函(个人版);
(7)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2、电子直销交易系统: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等);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四)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柜台
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等);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个人版)》并签名;
4、投资者适当性调查评估资料;
5、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在直销柜台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
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
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现金宝+”、“银行卡”或“汇款转
账”方式完成资金支付。
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提交认购申请,选
择汇款转账支付模式,然后使用预留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收
款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账号:400002041920007610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所在省市:广东省深圳市
由于汇款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请投资人务必提前汇款,确保认购资金
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及网上交易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过“现金宝+”或者“银行卡”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交
易提交认购申请,选择支付模式,在线完成支付。
六)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
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通过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
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
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
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电子直销交易系统
查询。
3、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和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一)直销柜台:
1、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
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等效开户主体身份证件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金融许可证或等效资质证明、业务许可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4)法人、业务经办人、受益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等);
(5)加盖预留印鉴(公章、交易印章、经办人签字,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
授权委托书)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指定交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请表》复印件;
(7)填妥的《南方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私章及授权经办人签字;
(8)《传真及邮件交易协议书》一式贰份;
(9)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章节复印件,穿透后的股
权结构图;
(10)加盖公章的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
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
(11)若为普通投资者,需提供《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机构版)》、《普通投资者风险
承诺函》各一份,并加盖相应印鉴;
(12)若为财务公司,需提供《(CRS)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加盖公章及授权
经办人签字;
(13)若为非金融机构,需提供《(CRS)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和《(CRS)控制
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及授权经办人签字;
(14)以产品名义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相应产品成立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人在直销柜台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
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大额支付行号:1025 8400 2049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人寄送确认书。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
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
1、本公司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印有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账户证明(预留同名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请表》回单扫描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益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并按要求填写并
加盖公章;
(7)股权或控制权的相关信息,如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信息的章节等
需加盖公章;
(8)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
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需加盖公章;
(9)(专业投资者)资质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10)以产品开户的客户需提供产品备案函等材料需加盖公章;
(11)以产品开户的客户需提产品持有人结构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2)金融机构开户需提供金融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人在直销柜台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于我司指定的企业与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2)于我司指定的企业与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发出申购指令并复核。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204 1920 0076 106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
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查询并可系统内下载具有我司电子章的开户确认书。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
内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
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
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
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周易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国家工商总局
批准设立文号:100000000018305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4,820,546,829元人民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4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高婷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若后续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
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2、代销机构
(1)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法定代表人:崔庆军联系人:吴骏电话:0512-69868373传真:/客服电话:0512-96067网址:www.suzhoubank.com
(2)代销证券公司及期货公司: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人:巩利娟电话:010-60838888传真:010-60833739客服电话:95548网址:www.cs.ecitic.com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法定代表人:张伟联系人:庞晓芸联系电话:0755-82492193客服电话:95597网址:www.htsc.com.cn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张纳沙联系人:李钦电话:0755-82130833客服电话:95536网址:www.guosen.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王晟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办公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法定代表人:王洪联系人:张峰源电话:021-20315719客服电话:95538网址:www.zts.com.cn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3层法定代表人:刘成联系人:谢欣然联系电话:010-56135799客服电话:4008888108网址:www.csc108.com
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法定代表人:王军联系人:杨茜淳联系电话:0755-83558761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网址:www.cgws.com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法定代表人(代行):朱江涛 联系人:业清扬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网址:www.cmschina.com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法定代表人:张剑联系人:王昊洋电话:021-33388025传真:021-33388224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网址: www.swhysc.com
10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4层1.2.3.5.11.12.13.15.16.18至23单元法定代表人:王建力联系人:万玉琳联系电话:0755-82026907传真0755-82026539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网址:www.ciccwm.com
1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法定代表人:王献军联系人:梁丽联系电话:0991-2307105传真:010-88085195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网址: www.swhysc.com
1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王苏望联系人:陈剑虹联系电话:0755-81688000客服电话:95517网址:www.sdicsc.com.cn
1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法定代表人:肖海峰联系人:赵如意联系电话:0532-85725062客服电话:95548网址:sd.citics.com
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2号楼星立方大厦法定代表人:顾伟联系人:曹宇鑫联系电话:021-80508504客服电话:95376网址:www.mszq.com
15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层法定代表人:张海文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联系电话:010-85556048传真:010-85556088客服电话:95390网址:www.crsec.com.cn
1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杨炯洋联系人:赵静静客服电话:95584网址:www.hx168.com.cn
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法定代表人:李福春联系人:安岩岩联系电话:021-20361166客服电话:95360网址:www.nesc.cn
18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法定代表人:顾伟联系人:郭逸斐联系电话:0510-82832051客服电话:95570网址:www.glms.com.cn
1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法定代表人:潘海标联系人:李小倩联系电话:0769-22119351客服电话:95328网址:www.dgzq.com.cn
2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法定代表人:安志勇联系人:王星电话:010-88016560客服电话:956066网址:https://www.bhzq.com
21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法定代表人:陈可可联系人:何雯联系电话:020-88836999客服电话: 95548网址:www.gzs.com.cn
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青美平措联系人:谢慧玲联系电话:0755-23838766客服电话:95358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法定代表人:姜栋林联系人:宋涧乔联系电话:023-67747414客服电话:95355网址:www.swsc.com.cn
24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云锦路1888号华侨城五期云域9栋1楼108室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法定代表人:刘朝东联系人:占文驰联系电话:0791-88250812客服电话:956080网址:www.gszq.com
2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法定代表人:徐朝晖联系人:张吉安电话:029-87211668客服电话:95582网址:https://www.west95582.com
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法定代表人:冉云联系人:刘一君联系电话:18500852451传真:028-86690126客服电话:95310网址:www.gjzq.com.cn
27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1层、12层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1层、12层法定代表人:周雪飞联系人:卢少华电话:0411-39658326传真:0411-39673214客服电话:4008-169-169网址:www.daton.com.cn
28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法定代表人:邓晖联系人:张晔联系电话:13521487099客服电话:95305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2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法定代表人:窦长宏联系人:梁美娜电话:010-60833079传真:021-60819988客服电话:400-990-8826网址:www.citicsf.com
(3)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F、11F、14F法定代表人:陶怡联系人:程艳电话:(021) 6807 7516传真:(021) 6859 6916客服电话:400-700-9665网址:www.ehowbuy.com
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网址: www.fund123.cn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其实联系人:潘世友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网址:www.1234567.com.cn
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法定代表人:吴强联系人:吴强电话:0571-88911818传真:0571-86800423客服电话:952555网址:www.5ifund.com
5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2层01D、02A—02F、03A—03C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2层01D、02A—02F、03A—03C法定代表人:赵玉浩联系人: 蒋凯帆电话:18811766112客服电话:4006099200网址:www.puzefund.com
6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2幢3层法定代表人:尹彬彬联系人:陈东电话:021-52822063传真:021-52975270客服电话:400-118-1188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7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法定代表人:陈祎彬联系人:程凤权电话:021-38630859客服电话:4008219031网址:www.lufunds.com
8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 穆飞虎联系人:穆飞虎电话:010-5898 2465传真:010-6267 6582客服电话:010-6267 5369网址:https://fund.sina.com.cn
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法定代表人:肖雯联系人:邱湘湘电话:020-89629099传真:020-89629011客服电话:020-89629066网址:www.yingmi.cn
10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1幢第8层09号房间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1幢第8层09号房间法定代表人: 齐凌峰联系人:阮志凌电话:010-82050520传真:010-82086110客服电话:400-158-5050网址:www.9ifund.com
11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联系人: 冯鹏鹏电话:025-66996699传真:025-66996699客服电话:95177网址:www.snjijin.com
12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9层1901内1903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9层(电梯楼层21层)、17层1701室(电梯楼层19层)法定代表人:李楠联系人:侯芳芳电话:010-61840688传真:010-84997571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13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法定代表人:李骏电话:95118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95118网址:kenterui.jd.com
14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法定代表人:温丽燕联系人:胡静华电话:0371-85518396传真:0371-85518397客服电话:4000-555-671网址: http://www.hgccpb.com/
15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刘明军联系人:谭广锋电话:0755-86013388转80618传真:/客服电话:95017网址:www.tenganxinxi.com
16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法定代表人:盛超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机构联系人:陈嘉义电话:010-59403028传真:010-59403027客服电话:95055-4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17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506室-2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506室-2法定代表人: 马永谙联系人:姜帅伯电话:021-50701003传真:021-50701053客服电话:400 080 8208网址:www.licaimofang.cn
18 深圳市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社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栋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尚美红树湾1号A座写字楼16楼1601法定代表人: 杨柳联系人: 林丽电话:0755-82779746传真:无客服电话:400-666-7388网址:www.simuwang.com
注: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4008898899
联系人:古和鹏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丁媛
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86 21) 3135 8600
经办律师:丁媛、李晓露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刘维
联系人:成磊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成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