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保兴恒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华泰保兴恒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0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6年08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泰保兴恒通债券基金代码027741
基金简称A华泰保兴恒通债券A基金代码A 027741
基金简称C华泰保兴恒通债券C基金代码C 027742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类型债券型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人民币
开始担任本基金
姓名证券从业日期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黄晓栋-2014年11月13日
张立晨-2016年07月04日
其他本基金为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
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
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
换债券等资产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投
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A股ETF)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
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
市值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因此,通常
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求
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
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股票(包括主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
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限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货币
市场基金、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
中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其中,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基金合同约定股
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②根据基金披露
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
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
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等资产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A股
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
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基于宏观经济周期变化,确定利率变动方向和趋势,合理安排资产组合的
配置结构,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超过债券市场平均收益水平的投资业绩。
此外,本基金还将适度参与股票投资,通过积极地个股精选来增强基金资产的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国债期
货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还会面临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境外市
场等特有风险。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保兴恒通债券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500万元0.30%-
认购费
M≥500万元1000元/笔-
申购费(前收费)M<500万元0.30%-
M≥500万元1000元/笔-
场外份额(机
N<7天1.50%
构投资者)
场外份额(机
7天≤N<30天1.00%
构投资者)
场外份额(机
N≥30天0.00%
构投资者)
赎回费
场外份额(个
N<7天1.50%
人投资者)
场外份额(个
7天≤N<30天0.50%
人投资者)
场外份额(个
N≥30天0.00%
人投资者)
华泰保兴恒通债券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场外份额(机
N<7天1.50%
构投资者)
场外份额(机
7天≤N<30天1.00%
构投资者)
场外份额(机
N≥30天0.00%
构投资者)
赎回费
场外份额(个
N<7天1.50%
人投资者)
场外份额(个
7天≤N<30天0.50%
人投资者)
场外份额(个
N≥30天0.00%
人投资者)
认购费:1、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费用;
2、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申购费:1、通过基金管理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用;
2、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3、投资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华泰保兴恒通债券C销售服务费0.2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的费用相关机构
与税收”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对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
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大于365天)的C类基金份额所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都
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以下风险:(一)市场风险;(二)管理风险;(三)流动性风险;
(四)信用风险;(五)操作风险;(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
证)、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等资产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A股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如果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同时出现下跌,本基金将不能完全抵御两个市
场同时下跌的风险,基金净值将出现下降。此外,本基金在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时,可能由于基金经理
的预判与市场的实际表现存在较大差异,出现资产配置不合理的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2、对宏观经济趋势、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以及债券市场基本面
研究是否准确、深入,以及对企业债券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将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政策研究、
市场研究、基本面研究及企业债券分析的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
标。
3、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股票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除与其他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
以下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
1)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规则差异的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诸多差异,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
对香港证券市场有所了解;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证券市场交易与通过其他方式参与香港证券市场交
易,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2)港股通标的股票价格较大波动的风险。港股股票可能出现因公司基本面变化、第三方研究分
析报告的观点、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原因引起股价较大波动的情形;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上市第
一年里,除受市场、资金、企业盈利等方面影响,还可能因投资者对新股情绪变化、限售解禁等因素,
出现股价较大波动的情形;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因为上市公司注册地或主营业务经营所在地的政策法
律变化、境外市场联动以及其他原因而出现股价较大波动的情形;此外,香港证券市场实行T+0回转
交易机制,且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
制的存在,港股通标的股票价格可能表现出更为剧烈的波动,由此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风险。
3)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大幅变化的风险。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票价格低可能
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可能发生
大幅变化,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4)投票权不同带来的风险。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权
相对集中,或因某特定类别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大于或优于普通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等情形,而使本
基金的投票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5)较难获取或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关资讯的风险。部分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因为上市公司
注册地、主营业务经营所在地法律法规、语言或文化习惯等与内地存在差异,导致投资者较难获取或
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关资讯,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6)停牌风险。与内地市场相比,香港市场证券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出
现长时间停牌现象,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7)直接退市风险。与内地市场相比,香港市场股票交易没有退市风险警示、退市整理等安排,
相关股票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港股股票一旦退市,本基金将面临无法继续通过港股通买卖相关股票
的风险。此外,港股通标的股票退市后,因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可能无法比
照退市前标准提供名义持有人服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通过香港
结算继续为投资者提供的退市股票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会受限。以上情况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
险。
(2)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
1)港股通机制及其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
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
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港股通标的股票范围受限及动态调整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卖的标的证券存在一定的范围限制,且港股通标的股票名单会动态调
整。对于被调出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自调整之日起,本基金将不得再行买入。以上情形可能对本基金
带来不利影响。
3)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只有内地和香港
两地均为交易日的日期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
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
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4)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在证券资金的交收期安排上
存在差异,香港证券市场实行T+2日(T日买卖股票,资金和股票在T+2日才进行交收)的交收安排,
卖出资金回到本基金人民币账户的周期比内地证券市场要长;此外港股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现台风或
黑色暴雨等发生延迟交易。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
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的风险。
5)交易额度限制的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交易实施每日额
度限制,如当日额度使用完毕,当日投资者可能无法通过港股通买入,本基金可能面临每日额度不足
而交易失败的风险。
6)无法进行交易或交易中断的风险。香港出现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停市情形时,香港证券市
场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
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
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若香港联合交易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
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险。
7)汇率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的买卖是以港币报价、人民币
支付,本基金承担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
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最终结算汇率为相关机构日终确定的数值。此外,
若因汇率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会导致本基金的账户透支风险。因此,本基金面临汇率波动的不确定
性风险,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风险。
8)交易价格受限的风险。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业务规则,
适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买卖申报可能受到价格限制。此外,对于适用收市竞价交
易的港股通标的股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买卖申报也将受到价格限制。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
投资风险。
9)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
转换、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只能通
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
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
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
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上述规则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10)结算风险。香港结算机构可能因极端情况存在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另外港股通
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
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未能取
得应收证券或资金;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本基金权益
受损;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11)现金红利获得时间有所延后的风险。对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由于
中国结算需要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进行换汇、清算、发放等业务处理,投资者通过
港股通业务获得的现金红利将会较香港市场有所延后。
12)投资方式受限的风险。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业务暂不能参与新股发行认购、超额供股和超额公
开配售。
(3)其他可能的风险
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暂停或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
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本基金可能发生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
情形,可能影响投资人的申购以及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4)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4、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
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
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
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
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
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
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
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5、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特定风险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是指持有人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价格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
普通股票的债券,是兼具债券性质和权益性质的投资工具。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既面临发行人无
法按期偿付本息的信用风险,也面临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另外,可转债和可交换债一般具有强
制赎回等条款,可能会增加相应的风险。
6、投资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
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
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
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7、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
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
中基金。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
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
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受所投资基金的影响。
本基金除了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管
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
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等)外,还须承担本基金
本身的管理费、托管费(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
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
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
8、销售服务费计提与返还机制的相关风险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日计提,对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的C类基
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
所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都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
返还给投资者(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水平需结合投资者的购买渠道以及C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确定。
(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C类基金份额净值时,已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该计提金额可能高于投资者最终实际承担的销售服务费。在C类基金份额赎回或基金合同
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C类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八)投
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九)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谨慎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ehuataifund.com)(客户热线电话:400-632-9090
(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华泰保兴恒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