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稳健丰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光大保德信稳健丰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ETF-FOF)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6-07-23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光大保德信稳健丰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ETF-FOF)(光大保德信稳健丰盈三个月持有期混
合(ETF-FOF)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7月14日
送出日期:2026年7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光大保德信稳健丰盈三
基金简称个月持有期混合基金代码027937
(ETF-FOF)
光大保德信稳健丰盈三
下属基金简称个月持有期混合下属基金代码027937
(ETF-FOF)A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
申购,但本基金对每份基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
金份额设置三个月最短
持有期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张芸
证券从业日期2024-12-10
注:本基金为偏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基金中基金,灵活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
投资目标和其他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寻求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含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
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
投资范围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股票、港股通ETF、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公募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
互认基金、公募REITs)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ETF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
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
港股通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股票指数基金、混合型基金)
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5%-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股票不超过
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
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
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
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
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
整。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包括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战术
资产配置策略)、基金投资策略(包括ETF投资策略及其他不同类型公
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包括目标久期策略及凸性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品种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包括A股投资
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可转换债
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上海
业绩比较基准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
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
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股票和港股通ETF。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
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
风险收益特征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在三个
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三个
月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
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通过代
M
认购
通过代
认购费100万元≤M
认购
通过代
M≥500万元1000元/笔销机构
认购
通过代
M
申购
通过代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
申购
通过代
M≥500万元1000元/笔销机构
申购
N
赎回费
N≥180日0.00%
注: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按日计提0.6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按日计提0.15%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
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具体包括经济周期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信
用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实施侧
袋机制的风险、存托凭证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和其他风险(包括技术风险、资金前
端控制风险、大额申购/赎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投资于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且投资于ETF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所投资基金净值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
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通过投资港股通基金、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子基金间接投资于境外
市场,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市场风险、国家风险和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
汇率与外汇管制风险以及税收风险等境外市场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
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港股通ETF”)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和港股通ETF,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和港股通
ETF。
本基金可以参与公募REITs的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风险,公募
REITs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
规和业务规则,可能面临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变更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在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
日)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出,自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可以办理赎回
或转换转出业务。即投资者要考虑在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不含当日)前基金份额不能赎回
及转换转出的风险。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最短持有期。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
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epf.com.cn,客服热线:
4008-202-8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