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慧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2026-06-25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中银证券慧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
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
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
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也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
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
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
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
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
能完全规避。
5、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企业债券的发行人如出现违约、无法
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企业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
降,将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6、购买力风险。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货币购买力下降,
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7、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是指与
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
这一风险的存在。
8、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
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
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
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较少的收益率。
9、债券回购风险。较高的债券正回购比例可能增加组合的流动
性风险和利率风险。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
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
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的收益水平与本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相关性较大。因此本基金可能因为
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技术风险
当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或信息网络支持
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常时限完成、
登记结算系统瘫痪、核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
交易指令无法及时传输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
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
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
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
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
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
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
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
停赎回。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
基金份额超过上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
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
较大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
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
基金估值、摆动定价、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
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
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
部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
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侧袋账户对应部分的资金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
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款
项,但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
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五、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但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
形式的收益承诺,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本基金采用目标风
险策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为目标风险系列中相对稳健的产品。
2、本基金属于基金中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
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
基金基金业绩表现受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各类资产市场
变化的影响,在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时,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
跌带来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
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
的基金份额,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
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
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基
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
的基金份额,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暂停
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情况下,本基金存在无法变现持有的基金
份额而造成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
5、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
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
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
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
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6、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
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
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
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
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
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①香港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
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②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方可
进行港股通交易,因此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风险(如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③香港出现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
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
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
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
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④投资者因港股通证券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
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证券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
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
证券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证券的认购权利在
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证券权
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
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⑤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
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
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
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⑥汇率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还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
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3)港股通额度限制。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每日
额度上限的限制;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不能
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进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7、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
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
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
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
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
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
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
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
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
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
险。
9、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可能面临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较大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
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流动性风险:由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门槛较高,股票流
动性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
致性预期,因此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2)退市风险:科创板的退市标准将比A股其他板块更加严格,
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因此上市公司退
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投资集中风险:科创板上市企业主要属于科技创新成长型
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和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因此基
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
净值波动。
(4)市场风险: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
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
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
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
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5)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
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
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着。
(6)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
市场化导向,可能采用直接定价或者询价定价方式发行。采用询价定
价方式的,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等八类专业机构投资者,而个人
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同时,因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
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
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
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7)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
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
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10、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
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
是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
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
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
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
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
题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
险。
11、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不动产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
济环境、运营管理、基金扩募等因素影响,不动产项目市场价值及现
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不
动产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
价格的风险。
(2)不动产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不动产项目运营
情况,不动产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
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不动
产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
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不动产项
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
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4)终止上市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
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5)税收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
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
可能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
(6)政策调整风险
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
和业务规则,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12、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
基金份额自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因
此,投资者面临在基金份额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13、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
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包括利息),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
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
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故投
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其他风险
1、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
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2、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等行为产生的
风险;
3、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4、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
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5、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七、声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基金投资者自愿投
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基金销售
机构代理销售,但是,基金资产并不是销售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
有经基金销售机构担保收益,销售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