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慧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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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慧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6月24日
送出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慧颐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代码 028139
基金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但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
基金经理 杨晓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8月16日
其他 1、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 3、本基金类型为偏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灵活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寻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黄金ETF)、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QDII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
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证券(包括股票和ETF)、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合计占基金资产不超过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资产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为20%,该比例可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超过10%,即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25%,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权益类混合型基金,权益类混合型基金指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基金筛选策略、基金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及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力争实现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万元 0.50% -
100万元≤M<200万元 0.40% -
M≥200万元 1,000元/笔 -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50% -
100万元≤M<200万元 0.40% -
M≥200万元 1,000元/笔 -
赎回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注:通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和信息披露
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目前尚无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
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其中特
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但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
的可能性。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为目标风险系列中相对稳健的产品。
2、本基金属于基金中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
本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基金业绩表现受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各类资产市场变化的
影响,在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时,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带来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
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同于银
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
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
度的风险。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
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情况下,本基金存在无法变现持有的基金份额而造
成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
5、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售服务费
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6、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
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
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
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①香港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
较大,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②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方可进行港股通交易,因此存在港股通交
易日不连贯的风险(如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③香港出现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
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
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④投资者因港股通证券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证券
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证券
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证券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
得行权;因港股通证券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
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⑤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
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
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⑥汇率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还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3)港股通额度限制。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每日额度上限的限制;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
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不能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进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7、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
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
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
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
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
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
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
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9、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可能面临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较
大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流动性风险:由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门槛较高,股票流动性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可能在
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2)退市风险:科创板的退市标准将比A股其他板块更加严格,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
新上市等环节,因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投资集中风险:科创板上市企业主要属于科技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和业绩
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因此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
动。
(4)市场风险: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
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
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5)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
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着。
(6)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可能采用直接定价或者询
价定价方式发行。采用询价定价方式的,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等八类专业机构投资者,而个人投资者
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同时,因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
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
的风险。
(7)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
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10、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
以及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
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
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
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题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
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11、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不动产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基金扩募等因素
影响,不动产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不动产
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不动产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不动产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
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不动产项
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
接对外借款,存在不动产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4)终止上市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
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5)税收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
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
(6)政策调整风险
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
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和业务规则,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12、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
作日起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投资者面临在基金份额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13、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包
括利息),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故投资者将面临
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funds.com(客服热线:956026/400-620-8888(免长途话费)
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转人工):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