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6-07-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摩根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
重要提示
1、摩根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400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
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6年8月3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
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各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5、本基金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
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集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
期利息),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
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
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
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
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7、募集币种:
人民币。
8、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
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
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9、基金的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0、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如有),
下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
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基金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账户,若已经在基金管
理人处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同时
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
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12、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3、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
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每笔认
购费用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的二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
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受理情况。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上的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
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
风险、信用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存在因投资股指期货而带来的风险,包括市场
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结算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作业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期权投资。存在因投资股票期权而带来的风险,包括市场
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基
金若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
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
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
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
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以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类似于期货交易,
融资业务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其担保金的比例,以保证其不低于所要求的
维持担保比率,这种“盯市”的方式对本基金流动性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产品,一般情况下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对于通过直销机构(基金管理人)认/申购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
以及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收取的销
售服务费采取先收后返模式,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
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
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本基金将不直接或间接地向美国人士(或其代理人或授权签字人或控制人,
以下同)销售或由美国人士持有。本条所称的“美国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美国
公民、美国国籍人士、美国护照持有人士、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境内设立的(或
者根据美国法律或者美国境内任何法域的法律设立的)实体或组织(含其海外分
支机构)、由美国人士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或受益的账户、美国境内的任何其他人
士等。
本基金有权拒绝非中国税收居民、美国人士或不符合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资质条件的投资者(以下并称“非适格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或以任
何方式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为此,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
三方有权拒绝非适格投资者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有
权拒绝任何非适格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且有权对非适格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进行强制赎回或冻结、冻结或注销已经开立的基金账户或采取其他相应控制措施,
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遭受(或可能遭受)的损失。
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向基金管理人、销
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效的税收居民声明文
件及证明文件,前述信息资料发生变更的,投资者应在【30天】内告知基金管
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有效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及
证明文件。属于上述“美国人士”的投资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投资于本基金。
基金投资者及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其认购/申购,或者其他任何获取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承诺其完全知悉上述要求,并声明其并非美国人士。投资者如果在持
有本基金期间成为美国人士,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采取相关措施。若基金管理人知悉基金份额持有人违反上述限制,
则基金管理人有权通知该持有人,要求其赎回该等份额。
完整的风险提示内容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摩根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摩根新能源股票A:028255”,“摩根新能源股票C:028256”
2、基金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每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
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
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6、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长期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7、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
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
权等)、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
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进行融资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非
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新能源主题相关的股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述品种的投资比例。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
过直销机构发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上线的具体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另
行公告)
(2)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或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ht.com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cmschina.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1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1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sdicsc.com.cn
1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2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21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2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s://yingmi.com/
2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30)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3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3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0-555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www.txfund.com
3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danjuanfunds.com
3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3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3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93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3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3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3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4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4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3158805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42)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8-5050
公司网址:www.tl50.com
4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4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45)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46)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47)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48)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4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5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5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5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4
公司网址:https://www.hx168.com.cn/
5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5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54)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800转3
公司网址:https://www.wanjiawealth.com
5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2
公司网址:www.west95582.com
5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07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57)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08888
公司网址:www.efundcf.com.cn
5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对于具体
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
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若募集期满,本基金
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区间 费率
人民币500万元以下 0.80%
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或固定
费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或认购费用=固定认
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举例如下:
1)若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某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认购费用,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10.00)/1.00=10,010.00份
2)若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某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
应费率为0.8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80%)/(1+0.80%)=79.37
净认购金额=10,000-79.37=9920.63
认购份额=(9920.63+10)/1.00=9930.63份
3)若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
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
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10.00)/1.00=10,010.00份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机构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发售
本基金。
2、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如有),
下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
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3、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
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和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可以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每笔认购费
用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的二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
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受理情况。
4、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
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
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指定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销售机
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9条“销售机构与销售地
点”。
(一)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中国大陆居民提供身份证;中国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
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中国港澳台居民还需居住证,无居住证的提供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以及境
内工作证明。
◇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带有银联标志)
◇《账户开户申请表》
◇《印鉴卡》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专业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如需)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
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
件。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帐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帐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账户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帐号:9799015389000003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10290098012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17:00,且无法提供有效划款凭
证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
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
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
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二)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电子交易系统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
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基金交易日15:00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
日受理。
(2)认购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5:00之后
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网上开户及认购程序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T日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认购基
金。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客
服热线查询。
(4)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客
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通过本公司网站、APP及客服热线查
询。
(三)代销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及指定基金
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销售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
次发售基本情况”第9条“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一)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
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
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金融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需);
(3)产品备案/批复材料(如需);
(4)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5)法人、授权代表、账户类经办人、预留交易印鉴授权人、受益所有人
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6)《账户开户/销户申请表》;
(7)《账户类业务授权委托书》;
(8)《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受益所有人证明材料;
(9)《印鉴卡》;
(10)《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11)《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2)《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3)《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4)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材料(如需)。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交易相关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帐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帐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账户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帐号:9799015389000003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10290098012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17:00,且无法提供有效划款凭证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
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
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
站查询。
(二)代销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
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42层和43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42层和43层
法定代表人:王琼慧
总经理:王琼慧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二)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
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
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公募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手机APP:摩根资产管理
微信公众号:摩根资产管理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42-43层(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119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中心F1905-1906单元(100033)
理财中心电话:8610 59318525
传真:8621 6888119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嘉里建设广场3座2604室(51810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119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发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上线
的具体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9条
“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的“(2)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注册登记机构: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募集验资):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 5000
传真:010-8518 5111
联系人:倪益
经办注册会计师:倪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