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沪港深医疗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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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沪港深医疗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07月16日
送出日期:2026年07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沪港深医疗创新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8378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马斌博 2012年08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品种)、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20%且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医疗创新主题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贯穿于资产配置、行业细分、公司价值评估以及组合风险管理全过程中。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1)医疗创新主题界定:本基金所定义的医疗创新主题相关行业是指在中国经济结构性转型、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加深的背景下,通过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不断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居民追求更长生存期、更高生活质量而提供更好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行业,具体如下:1)创新药产品研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在化学分子结构、药品组分和药理作用方面不同于已上市药品的药物的研发行业,所涉及的创新药包括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及改良型新药,旨在满足患者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中药、生物药、创新药物、创新疫苗等。同时包括所需关键原材料的技术突破带来的技术创新的产品、关键原辅料、核心难替换或依赖进口的药物包材以及技术突破的制药装备等的研发行业。2)医疗创新器械领域及医疗创新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工艺、技术水平以及科技含量较高的高端医疗器械以及各类新型诊疗技术,包括但不限于CT、核
磁、超声、放疗为代表的大型设备及配套耗材,以手术机器人、诊断仪器为代表的中型设备及配套耗材,以植入式装置、内窥镜、骨科材料、可穿戴设备为代表的小型器械及耗材;免疫诊断、细胞诊疗、精准医疗、基因诊疗等各类新型技术及医疗健康应用;以及脑机接口等各类新型技术及其产业链上下游。3)医疗消费创新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药研发服务、高端医疗服务、人工智能辅助药物研发、人工智能医学影像、智慧医疗康复器械、移动医疗、医美产品创新、医药电商及创新的医疗物流等,以及和医疗服务相关的、可以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生存质量的医疗技术的革新。(2)个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再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重点挖掘医疗创新主题相关的优质的企业进行投资。(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所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使用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外,还将重点关注如下筛选维度:1)治理结构与管理层(例如: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优秀、诚信的公司管理层等);2)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例如:具备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如产品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定价能力等);3)公司业绩表现(例如:业绩稳定并持续、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的能力等);4)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中国内地股票市场制度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5)人民币与港币之间汇兑比率变化情况。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4、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目标主要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在实际管理中,辅助配置短久期、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保持现金资产以应对申购赎回资金流、交易成本等因素为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主要投资策略。 5、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本基金基于审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将严格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从而达到降低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实现本基金投资目标。 6、其他投资策略: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市场情况下,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0.80%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100万≤M 0.50%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200万≤M 0.20%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M≥500万 1000.00元/笔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申购费(前收费) M 0.80%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100万≤M 0.50%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200万≤M 0.20%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M≥500万 1000.00元/笔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赎回费 N 1.50%
7天≤N 1.00%
30天≤N 0.50%
N≥180天 0
注:1、投资人如果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有多笔认购/申购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2、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费用由认购/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
的申购费用。
3、本基金对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2%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
中,投资于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境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20%且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医疗创新主题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属于股票仓位较高且相对稳定的基金品种,受股票市场系统性
风险影响较大,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投资者面临无法获得
收益甚至可能发生较大亏损的风险。同时本基金须承担该类医疗创新主题股票类资产的特定风险,
其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格局、企业分红
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收益波动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投资表现低于预期
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20%且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除与其
他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以下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1)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规则差异的风险。香
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诸多差异,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对香港证券市场有所了解;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证券
市场交易与通过其他方式参与香港证券市场交易,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
投资风险。2)股价较大波动的风险。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出现因公司基本面变化、第三方研究分析
报告的观点、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原因而引起股价较大波动的情形。此外,港股市场实行T+0
回转交易机制,且个股涨跌幅不设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
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由此增加本基金净值的
波动风险。3)中小市值公司投资风险。中小市值公司存在业绩不稳定、股价波动性较大、市场流动
性较差等风险,若本基金投资中小市值股票,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可能增加。4)股份数量、股票面值
大幅变化的风险。部分港股上市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票价格低,可能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
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可能发生大幅变化,由此可能增加本
基金的投资风险。5)停牌风险。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联合交易所市场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
差异,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出现长时间停牌现象,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6)直接退市风
险。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联合交易所市场股票交易没有退市风险警示、退市整理等安排,相
关股票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退市,本基金将面临无法继续通过港股通买卖相
关股票的风险。此外,港股通标的股票退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继续为投资者提供的退市股票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会受限。以上情况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
资风险。7)交收制度带来的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在证券资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
异,香港证券市场的交收期为T+2日,卖出资金回到本基金人民币账户的周期比内地证券市场要长,
此外港股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现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情形发生延迟交易。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
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8)投票
权不同带来的风险。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
或因某特定类别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大于或优于普通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
的投票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9)生物科技公司投资风险。部分港股通生
物科技公司可能存在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有收入,上市后仍无收入、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
配等情形,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2)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1)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
风险。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
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
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
或间接的影响。2)港股通标的股票范围受限及动态调整的风险。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卖的股票
存在一定的范围限制,且港股通标的股票名单会动态调整。对于被调出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自调整
之日起,本基金将不得再行买入。以上情形可能对本基金带来不利影响。3)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在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
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
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
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4)交易失败及交易中断的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交易存在每日额度限制,本基金可能面临每日额度不足而交易失败的风险。
若香港联合交易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
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险。5)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香港出现香港联合
交易所规定的情形时,香港证券市场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交易的风
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
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6)汇率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的买卖是以港币报价、而本基金是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港币对人民币汇
率的波动,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净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同时,
由于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最
终结算汇率为相关机构日终确定的数值,若因汇率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会导致本基金的账户透支
风险。因此,本基金面临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风险,从而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7)交易价格
受限的风险。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业务规则,适用市场波动
调节机制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买卖申报可能受到价格限制。此外,对于适用收市竞价交易的港股通
标的股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买卖申报也将受到价格限制。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8)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因所持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权益分派、转
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
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
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享
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
的风险。9)结算风险。香港结算机构可能因极端情况存在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另外港
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集中交收,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结算参与人对本基
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结算参与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
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其他风险:1)每个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包括开市前时段、持续交易时段和收市竞价
交易时段,具体按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执行。圣诞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
除夕日为港股通交易日的,港股通仅有半天交易,且当日为非交收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
日或遇港股通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的情况,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停办理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投资人无法进行申购与赎回。2)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暂停或
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
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本基
金可能发生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可能影响投资人的申购以及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3、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股指期货
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
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
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具体为:(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
股指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是股指期货投资中最主要的风险;(2)流动性
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3)基差风险是指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和标
的指数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以及不同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
的期限价差风险;(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维持股指期货合约头寸所
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6)操作
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的风险。
4、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股票期权交易采用
保证金交易的方式,投资者的潜在损失和收益都可能成倍放大,尤其是卖出开仓期权的投资者面临
的损失总额可能超过其支付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的保证金,具有杠杆性风险。在参与股票期
权交易时,应当关注股票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股票期权的价格波动和其他市场风险以及可能造成
的损失。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
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
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
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6、科创板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
首先,流动性风险方面,科创板的投资者门槛较高,且流动性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在特定
的阶段对科创板的个股可能形成一致性预期,出现股票无法及时成交的情形;
其次,退市风险方面,科创板的退市标准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创板上市
公司将直接退市,没有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两方面程序,其面临退市风险更大,会给基金资产净值
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投资集中度风险方面,科创板的上市公司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
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
波动。
7、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特有的风险如下:(1)市场风
险:国债价格的波动将可能影响国债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国债期货合约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基
金资产净值;国债期货与现货合约以及国债期货不同合约之间价格差的波动可能导致特定策略组合
在部分时间点上价值产生不利方向的波动。(2)流动性风险:国债期货业务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
持仓组合变现的流动性风险和无法缴足保证金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持仓组合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是指
持仓品种变现时由于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或头寸持有集中度过大导致未在合理价位成交而造成变
现损失的风险;无法缴足保证金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指当国债期货业务支付现金的义务大于组合现金
头寸而发生流动性危机的风险。(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指由于发行人或交易对手违约而产生损失
的风险。由于国债期货业务持有的合约均为中金所场内交易的标准品种,因此该业务的信用风险较
小。(4)合规性风险:国债期货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可能违反相关监管法规,从而受到监管部门
处罚的风险,主要包括业务超出监管机关规定范围、风险控制指标超过监管部门规定阀值等方面的
风险。(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
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6)国债期货实物交割风险:国债期货到期时采取实物交割方
式,因此可能存在因实物交割导致被逼空的风险。(7)基差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
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失的风险。
8、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
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
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
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
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9、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
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
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法律
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实
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
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浙商汇金沪港深医疗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杭
州市,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客服电话:95345]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