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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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送出日期: 2026年07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
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8543
基金简称C 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
混合发起式C 基金代码C 028544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暂无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余然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暂无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10月26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
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
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基本面分析为立足点,精
选材料主题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
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
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
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信
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
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
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材料主题相关股票的比
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
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融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原材料指数收益率*75%+国证港股通资源指数(港元)收益率*5% +
中债-国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
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
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 详见《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区域配置图表
注: 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混合发起式C无历史数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 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混合发起式C无历史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 -
申购费 - -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1.00%30天≤N<180天 0.50%
180天≤N 0.00%
注: 1、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混合发起式C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本基金根据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持有期间
年化收益率,在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
终止的情形发生时确定该笔基金份额对应的管理
费。当投资者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
止的情形发生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
下同),则按1.20%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
达到一年及以上,则根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
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
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收益率(扣
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年化收益率(扣除超
额管理费后)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收益率在-
3%及以下,按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其他情形
按1.2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 管理费率(年费率)
R>Rb+6%, R>0 ; 1.50%/年。
R≤Rb-3% ; 0.60%/年。
其他情形 ; 1.20%/年。
注: ①R为该笔基金份额的年化收益率, Rb为本基
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年化收益率。
②特别的,当持有期限达一年以上, R >Rb+6%且
R >0的情况下,若拟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年化收
益率小于等于Rb+6%,或小于等于0时,仍按1.20%
年费率收取该笔基金份额的管理费,以使得该笔
基金份额在扣除超频管理费后的年化收益率仍满
足基本基金收取超额管理费的标准。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方收取方
注: 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将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
3、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不
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持有超过一年后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
4、收取的销售服务费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1)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 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
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因此投资者在认购/申购/转入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
体管理费水平。 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
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
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
按披露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
构确认数据为准。 3)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
证。(2)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
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
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还有可能面临基
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资产支持证
券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
港股投资风险、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销售
服务费计提与返还机制的相关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
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等法律
文件,请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
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400-
986-8888]
●《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天弘材料新机遇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