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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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0年1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539号《关于核
准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于2012年5
月23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季季鑫短
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且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
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9年12月30日,并于2019年12月31日进入清
盘程序。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12
月3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400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2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A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40030 04003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0.00份 0.00份
投资目标 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稳健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运作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在运作期内,本基金将在坚持组合久期与运作期基本匹配的原则下,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基本保持大类品种配置的比例恒定。集中申购期内,本基金将采用流动性管理与组合调整相结合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无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39号核准,由基金管理
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
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3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为
5,526,551,295.11份基金份额。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9月19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
正常运作。2018年9月19日日终,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之后,本基
金暂停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自2019年12月31日起进
入清算程序。
§4 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12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19年12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28,606.47
应收利息 45.44
资产总计 228,651.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9年12月30日
负 债:
其他负债 228,651.91
负债合计 228,651.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0.00
未分配利润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8,651.91
注1: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
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以清算基础编制。于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
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
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注2: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
计师蒋燕华、张旭颖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971571_B02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清算情况
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
体清算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45.44元,为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
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该款项将于2020年1月7日之后或下一个结息日
划入托管账户。
5.2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28,651.91元,为应付基金管理人的
垫付资金和应付账户维护费,该款项将于2020年1月7日后支付。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19年12月31日 至2020年1月7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0.00
二、清算费用 0.00
三、清算净收益 0.00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9年12月30日基金净资产 0.0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0.00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于2019年12月31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转出申请) 0.00
二、2020年1月7日基金净资产 0.00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支付清
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
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20年1月7日止的剩余财产净额为
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0年1月7日止,经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
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228,606.47元,其中人民币228,606.47元系
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及其孳息已结息部分。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查阅,或
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清算报告出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