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9-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1、重要提示2
1.1 重要提示2
2、基金概况2
2.1 基金基本情况2
2.2 基金产品说明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3
4、财务报告4
4.1 资产负债表4
4.2 清算损益表5
4.3 报表附注5
5、清算情况9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9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10
6、备查文件目录11
6.1 备查文件目录11
6.2 存放地点11
6.3 查阅方式11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33号《关于核准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28日生效。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91号文准予变更注册,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8月10日,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5年9月11日起,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5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7月26日,并于2018年7月27日进入清算程序。
2018年8月13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新机遇混合
基金主代码 050029
交易代码 0500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9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18年8月13日) 54,797,104.8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新机遇混合A 博时新机遇混合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50029 002294
报告期末下属基金份额的份额总额(2018年8月13日) 54,785,660.43份 11,444.4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多种投资策略的有机结合,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互相补充的方法,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之间进行相对稳定的适度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33号《关于核准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28日生效。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91号文准予变更注册,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8月10日,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5年9月11日起,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本基金”。原《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前的基金资产净值为10,069,892.51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原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资产及未结转收益,按照1.00元的面值折算为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8年7月26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根据《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5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7月26日,并于2018年7月27日进入清算程序。
4、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7月26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11,704,933.88 542,205.29
结算备付金 6,451,590.94 3,346,336.08
存出保证金 81,576.68 14,441.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5,538,427.34
其中:股票投资 - 69,764,640.14
债券投资 - 635,773,787.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6,6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817,387.31 27,342.52
应收利息 159,232.39 12,520,323.26
应收申购款 - 8,567.52
资产总计 737,214,721.20 738,597,643.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678,813,678.9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5,366.55 376,113.80
应付托管费 78,841.64 94,028.45
应付销售服务费 2.70 5.89
应付交易费用 123,951.84 39,156.49
应付税费 4,013.00 -
其他负债 1,905,910.78 260,000.00
负债合计 681,241,765.48 769,304.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4,998,152.88 726,963,792.27
未分配利润 974,802.84 10,864,546.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972,955.72 737,828,338.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37,214,721.20 738,597,643.58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7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54,998,152.8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0177元,基金份额总额54,986,608.92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434 元,基金份额总额11,543.96份。
4.2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3日(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35,032.46
1、利息收入 65,130.04
2、股利收入 -30,109.63
2、其他收入 12.05
二、清算费用 10,391.66
1.交易费用 -
2.其他费用 10,391.66
三、清算收益总额 24,640.80
减:所得税费用 -
减:税金及附加 -
四、清算净收益 24,640.80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3日止清算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备付金、保证金利息。
2. 其他收入系赎回费收入和转换费收入。
3.其他费用:其中银行汇划费391.66元,清算律师费用10,000.00元。

4.3报表附注
4.3.1基金基本情况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33号《关于核准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28日生效。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91号文准予变更注册,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8月10日,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5年9月11日起,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本基金”。原《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前的基金资产净值为10,069,892.51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原理财30天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资产及未结转收益,按照1.00元的面值折算为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根据《关于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以及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以及更新的《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1月14日起,本基金根据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归入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根据《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7月26日,并于2018年7月27日进入财产清算期。
4.3.2清算原因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519,209,761.16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8年7月27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3.3清算起始日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7月27日。
4.3.4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4.3.1所述,自2018年7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4.3.5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8年7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除本基金于2018年7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2018年7月26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按2018年7月26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的管理费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前的基金资产净值)计提了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以外,按清算基础编制与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没有其他差异。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4.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5.1清算期间
本清算期间为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3日。
4.3.5.2 记账本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3.5.3应收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款项按照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4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5清算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6清算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或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5、清算情况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自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3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8月13日),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49,659.27元,尚未收回。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9,447.84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125.28元,尚未收回。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15,366.55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3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78,841.64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3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7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3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23,951.84元,尚未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4,013.00元,为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7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905,910.78元,包括应付赎回费、应付持有人大会公证费、应付持有人大会律师费、应付审计费,应付信息披露费,应付银行间账户服务费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1,661,910.78元,该款项已于7月30日支付;应付持有人大会律师费为人民币25,000.00元,将于取得费用发票日支付;应付持有人大会公证费为人民币10,000.00元,已于8月3日支付;应付审计费人民币35,000.00元,该款项将于取得审计费发票时支付;应付信息披露费168,000.00元,该款项将于取得信息披露费发票日支付;应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6,000.00元,将于收到相关缴费单据后支付。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民币678,813,678.97元,该款项已支付。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7月26日基金净资产 55,972,955.72
减:2018年7月27日赎回对价 204,609.1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4,640.80
二、2018年8月13日基金净资产 55,792,987.41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8月13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55,792,987.41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8月14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关于《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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