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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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1月03日
送出日期:2023年01月0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 基金代码 090017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1月30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富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8年7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1月1日
基金经理 成琦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1月0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策略,通过主动投资组合管理,充分把握可转债兼具股性和债性的风险收益特征,追求投资资金的长期保值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基金,重点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金融债、次级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1)可转债投资策略包括:1)可转债套利策略2)相对价值分析策略3)可转债条款价值发现策略4)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策略(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包括:1)利率预期策略2)类属配置策略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4)套利交易策略3、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1)新股申购投资策略(2)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权证投资策略;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产品,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如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300万元 0.3%
300万元≤M<500万元 0.1%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300万元 0.5%
3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1年 0.1%
1年≤N<2年 0.05%
N≥2年 0.0
注: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
购费的20%,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
托管费 0.2%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
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可转债、
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将无法
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债品种,可转债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债券而言更为复杂,对条款的忽视或研
究不足可能为本基金带来损失。未来可转债类基金增多或债券市场上可转债类资产规模减小,可能导致本
基金无法配足额比例的可转债或以较高昂代价持有可转债,则可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3)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最高可达基金资产的20%,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相比具有更高的预期
收益与风险。本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面临特定类型股票所具有的特有风险,也可能由于股票投资
比例较高而带来较高的系统性风险。
(4)单一投资者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导致本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较高,该
单一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3、投资存托凭证的相关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9月15日证监许
可〔2011〕1473号文核准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