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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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6月11日
送出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121001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基金代码121001(前端)
128001(后端)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04-16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8-21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杨枫
证券从业日期2013-07-15
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内,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
不到1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
其他及解决方案。存续期内,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
不到1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有权宣布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或
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追求低风险的稳定收益”,即以债券投资为主,稳健收益型股票投
投资目标
资为辅,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增长。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长期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包
括国内市场依法发行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含可转换债券)、公
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及其它金融工
投资范围具。投资对象以国债、金融债和AAA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含可转换债
券)为主要投资对象,以稳健收益型股票为辅助投资对象。债券投资
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40%,持仓比例相机变动范围是40—95%,股
票投资的最大比例不超过40%,持仓比例相机变动范围是0—40%,除
了预期有利的趋势市场外,原则上股票投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1、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分析方法,给资产配置决策提供指导。作为债
券型基金,本基金重点关注利率趋势研判,根据未来利率变化趋势和
证券市场环境变化趋势,主动调整债券资产配置及其投资比例。
2、根据收益率、流动性与风险匹配原则以及证券的低估值原则建构投
资组合,合理配置不同市场和不同投资工具的投资比例,并根据投资
环境的变化相机调整。
3、择机适当利用债券逆回购工具、无风险套利和参与一级市场承销或
主要投资策略
申购等手段,规避利率风险,增加盈利机会。
4、权证投资策略:估计权证合理价值。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
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
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
权证。
5、在将来衍生工具市场得到发展的情况下,本基金将使用衍生产品市
场,控制风险,并把握获利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属于混
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其他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6-03-31
19.29%权益投资
79.00%固定收益投资
0.86%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0.84%其他资产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5-12-31
10.00%5.00%0.00%-5.00%-10.00%-15.0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净值增长率 3.98% 1.57% -13.64% 5.06% 3.16% 1.08% -2.67% 4.90% 8.86% 6.13%
业绩基准收益率 -3.27% 1.27% -1.72% 7.80% 5.32% 0.87% -4.06% -0.64% 7.24% 2.19%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非养老
M<100万元0.65%
金客户
非养老
100万元≤M<500万元0.50%
金客户
非养老
500万元≤M<1,000万元0.20%
金客户
非养老
M≥1,000万元1000元/笔
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养老金
M
客户
养老金
100万元≤M
客户
养老金
500万元≤M
客户
养老金
M≥1,000万元1000元/笔
客户
N<365天0.80%
365天≤N<730天0.70%
申购费(后收费,若有)
730天≤N<1095天0.20%
N≥1095天0.00%
赎回费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180天0.50%
N≥180天0.00%
注:1、上表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仅限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前端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
老金客户。本基金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
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
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
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我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
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基金份额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
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75%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25,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为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98%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
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债券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40%,持仓比例相机变动范围是40-95%,
股票投资的最大比例不超过40%,相机变动范围为0-40%,除了预期有利的趋势市场外,
原则上股票投资比例控制在20%以内,一方面,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市场利率风险,以及
发债主体特别是企业债、公司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本
基金受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
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2)本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可能产生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证券市场总体市盈率水平等指标,对不同市场的风险收益状况作出判断,
决定股票、债券和现金资产的配置,如果本基金管理人对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发生失误,将可
能使基金投资收益无法达到参照基准的水平。
(3)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可能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和投资集中风险等。
(4)投资创业板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创业板股票,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
且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因此,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可能存在诸多特有的
风险,包括且不限于: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上市公司诚信风险、
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创业企业技术风险。
2、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3、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
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本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应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