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2020-12-31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变更为“中信保诚沪深300”;场内简称不变,仍为“信诚300”;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5515。
  《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citicpru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基金管理人将按法律法规对《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修改。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