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B终止上市的公告
2015-03-04 文字大小 【 】 【打印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2年3月9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原回报B将不再上市交易,对此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回报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89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回报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场内简称:回报B
交易代码:150078
终止上市日:2015年3月9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5年3月6日,即在2015年3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回报B的份额持有人享有回报B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基金转型前的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简称:回报A,基金代码:162106)和场外的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基金简称:回报B,基金代码:150078)将转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基金简称:持久增利,基金代码:162105)的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转型前场内的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基金简称:回报B,基金代码:150078)将转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基金简称:持久增利,基金代码:162105)的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转型后,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交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方式
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回报A和回报B,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届满日(即2015年3月9日),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回报A和回报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回报A和回报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3、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回报A、回报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135-888。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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