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利B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16-09-14 文字大小 【 】 【打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发布了《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利B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证本次同利B份额终止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发布同利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7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同利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6】607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同利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同利B
场内简称:同利B
交易代码:150147
终止上市日:2016年9月19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6年9月14日,即在2016年9月14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同利B份额的全体持有人享有同利B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 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同利A、同利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同利A份额(或同利B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同利A(或同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同利A(或同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同利A(或同利B)的份额数×同利A份额(或同利B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同利A、同利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同利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同利A份额(或同利B份额)的转换比率、同利A(或同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同利A、同利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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