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2021-01-20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 1月 20日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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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年 1月 1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年 10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场内简称 恒生中企
交易代码 1618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 4月 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98,331,813.18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5%以内,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的组成及其
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收
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
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
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其中,本
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 8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及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
款收益率×5%(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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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恒中企 A份额具有预期低风
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恒中企 B份额具有预期高风险、高预期
收益的特征。同时,本基金为海外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
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
险、主要市场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资产托管人
英文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HONG KONG BRANCH
中文名称: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恒中企 A 恒中企 B 恒生中企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150175 150176 16183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额总额
424,895,101.00份 357,783,060.00份 115,653,652.18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
定。
高风险、高预期收益。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年 10月 1日 - 2020年 12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738,705.72
2.本期利润 75,974,126.5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2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30,821,862.2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4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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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8.00% 1.08% 8.98% 1.06% -0.98% 0.02%
过去六
个月
3.65% 1.19% 1.37% 1.16% 2.28% 0.03%
过去一

-5.83% 1.54% -9.05% 1.51% 3.22% 0.03%
过去三

-1.61% 1.30% -6.95% 1.29% 5.09% 0.01%
过去五

20.56% 1.25% 11.68% 1.24% 8.88% 0.01%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11.13% 1.31% 10.20% 1.31% 0.9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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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4年 4月 9日。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
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五章的规定:投资于
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
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其中,投资于标
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乐 育 涛 本基金的 2014年 4月 2020 年 12 18年 硕士学历。曾就职于 World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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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基金经理 9日 月 31日 金融服务公司,主要从事自营
证券投资工作;曾就职于
Binocular 资产管理公司,主
要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策略研究
工作;并曾就职于 Evaluserve
咨询公司,曾任职投资研究部
主管。2007年 4月加盟银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
经理助理职务,自 2011年 5月
11日起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年 4月 9日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21年 1月 1日起兼
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
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
国。
李 宜 璇
女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年 3月
7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7年
博士学位。曾就职于华龙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2014 年 12 月
加入银华基金,历任量化投资
部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自
2017年 12月 25日起担任银华
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3月 7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年 3月 7日起兼任银华新
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息
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
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3 月 7 日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兼任银华文体娱乐量
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年 9月
29日起兼任银华工银南方东英
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经理,自 2020年 10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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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兼任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
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21年 1月 1日
起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
金经理,自 2021年 1月 5日起
兼任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
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恒生中国企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
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
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
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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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恒生国企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报
告期内,本基金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大额申赎对跟踪效果带来的影响。
作为一只投资于香港恒生国企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本基金将在严守基金合同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
效果带来的冲击,逐步降低前期产生的跟踪误差,力争投资回报与业绩比较基准保持一致。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24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00%,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8.98%。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 0.5%之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
在 5%之内。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24,397,730.35 84.55
其中:普通股 724,397,730.35 84.55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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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86,626,470.96 10.11
8 其他资产 45,789,803.35 5.34
9 合计 856,814,004.66 100.00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724,397,730.35 87.19
合计 724,397,730.35 87.19
注:1.股票的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确定。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3.自 2015年 4月 28日起,本基金开始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于中国香港股票市场上的恒生中国企
业指数成分股、备选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持有的股票的市值为
183,771,217.01元,占期末净值 22.12%。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保健 Health Care 35,530,377.98 4.28
必 需 消 费 品 Consumer
Staples
30,270,138.08 3.64
材料 Materials 6,210,966.54 0.75
电 信 服 务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39,339,128.91 4.73
房地产 Real-estate 57,478,157.85 6.92
非必需消费品 Consumer
Discretionary
123,205,524.99 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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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Industrials 27,747,810.33 3.34
公共事业 Utilities 30,390,256.94 3.66
金融 Financials 178,648,179.58 21.50
能源 Energy 28,010,014.87 3.37
信 息 技 术 Information
Technology
167,567,174.28 20.17
合计 724,397,730.35 87.19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明细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
称(中
文)
证券
代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
家(地
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人民
币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Tencent
Holdings
Limited
腾讯控

700 HK
香港证
券交易

中国香

165,600 78,607,829.38 9.46
2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Ltd.
中国平
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平
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02318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

702,000 56,128,971.60 6.76
3
Xiaomi
Corp
小米集

1810
HK
香港证
券交易

中国香

1,702,400 47,569,223.48 5.73
4
MEITUAN
DIANPING
美团点

3690
HK
香港证
券交易

中国香

156,000 38,679,754.46 4.66
5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工
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01398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

8,980,000 38,016,373.82 4.58
6
ALIBABA
GROUP
阿里巴

9988
HK
香港证
券交易
中国香

179,400 35,120,324.24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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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DING
LTD

7
CHINA
MOBILE LTD
中国移

941 HK
香港证
券交易

中国香

804,500 29,927,792.60 3.60
8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03988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

9,607,000 21,426,934.02 2.58
9
China
Merchants
Bank
Co.,Ltd.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03968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

477,000 19,671,651.72 2.37
10
CHINA
MENGNIU
DAIRY CO
蒙牛乳

2319
HK
香港证
券交易

中国香

397,000 15,637,334.54 1.88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股指期货 HHI2103 67,693,105.20 8.1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 1只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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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6,981,504.8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8,695,484.59
3 应收股利 105,200.00
4 应收利息 4,827.19
5 应收申购款 2,786.7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789,803.35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恒中企 A 恒中企 B 恒生中企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47,740,823.00 547,740,823.00 67,153,125.7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267,742.7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 291,873,6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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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填列)
-122,845,722.00 -189,957,763.00 340,106,410.67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4,895,101.00 357,783,060.00 115,653,652.18
注:如有相应情况,拆分变动份额含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后的调
整份额。报告期末恒中企 A和恒中企 B份额数量为其折算为恒生中企场内份额的数量。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单一投资者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10月 28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恒生中国
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未达到《中国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2、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11月 18日披露了《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恒中企 A份
额(场内简称:恒中企 A,基金代码:150175)与恒中企 B份额(场内简称:恒中企 B,基金代码:
150176)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3、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12月 2日披露了《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恒中企 A份额和恒中企 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恒中企 A份额和恒中
企 B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年 1月 4日。恒中企 A份额和恒中企 B份额将折算为银华恒生中企
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银华恒生中企份额或将场内银华恒生中企份额转托管
至场外后进行赎回。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一日(2021年 1月 1
日)《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生效,《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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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
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
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