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2021-01-05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
定,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
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
发布《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
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场内简称:
新能车 A,基金代码:150211)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场内简称:
新能车 B,基金代码:150212)办理向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场
内简称:新能源车,基金代码:161028)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
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经折算后的
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
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基金
份额名称
折算前份额数量
(份)
折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
份额名称
折算后份额数量
(份)
富国新能源
汽车 A 份额
64,077,411.00 0.94325855
场内富国新
能源汽车份

60,441,565.00
富国新能源
汽车 B 份额
64,077,411.00 1.056741449 67,713,256.00
2、折算完成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数量如下:
折算前基金份额名

折算前基金份额数量
(份)
折算后基金份
额名称
折算后份额数量(份)
场内富国新能源汽
车份额
113,854,832.00 场内富国新能
源汽车份额
242,009,653.00
(注 1)
场外富国新能源汽
车份额
7,524,612,373.92 场外富国新能
源汽车份额
7,524,612,373.92
注 1:该“折算后份额”为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国新能源
汽车 B 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与折算前
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合计数。
二、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
为 1 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由于
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
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极小数量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
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变更
为“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简称由“富国
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变更为“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场
内简称不变,仍为“新能源车”;基金代码不变,仍为 161028。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
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
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3、《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前,富国中
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
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
投资。
4、基金管理人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恢复办理富国中证新能源
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
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 或者
拨打客服电话 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
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
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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