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08-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基金主代码
1606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5,482,360.7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医药分级
医药A级
医药B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35
150239
15024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38,221,073.77份
3,630,643.00份
3,630,644.00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医药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研究分析,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鹏华医药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1)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3、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医药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医药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 2016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65,461.62

本期利润
-5,652,320.6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8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8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40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8,775,802.5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5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03%
1.03%
3.37%
1.27%
-1.34%
-0.24%

过去三个月
-0.35%
1.26%
1.38%
1.33%
-1.73%
-0.07%

过去六个月
-18.84%
2.12%
-15.24%
2.12%
-3.60%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4.08%
1.77%
-19.52%
2.29%
5.44%
-0.52%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7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年9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2016年6月,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3609.67亿元,管理99只公募基金、10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经过近18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崔俊杰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8月17日
-
8
崔俊杰先生,国籍中国,管理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2008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师、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产品设计、量化研究工作,2013年3月起担任鹏华深证民营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起兼任鹏华上证民企50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兼任鹏华沪深300ETF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兼任鹏华资源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兼任鹏华传媒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兼任鹏华银行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兼任鹏华医药分级(2016年7月已转型为鹏华中证医药卫生(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兼任鹏华中证医药卫生(LOF)基金基金经理。崔俊杰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整个A股市场呈现震荡走势,先抑后扬,波动率和成交量环比降低。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016年上半年,本基金申购赎回较为频繁,对基金的管理运作带来一定影响,面临这种情况,我们进行了精心的管理,较好的实现了跟踪误差控制目标。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53元,累计净值0.86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8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整体来看,2016年以来,虽然经济总量增速下调已是既定事实,但刺激政策频发,深化国企改革,一带一路稳步推进,房地产松绑政策推出,稳保就业底线,汇率风险逐渐释放等已经逐渐得到大家的接受和认可。本质来讲,调结构与稳增长很难并行,若不破旧立新,经济结构的调整很难到位。促进改革、稳定增长和防范风险三者涵盖了中国经济的短期和长期、速度和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不可能只要长期不要短期,只要效益不要速度,因此我们预期在经济增长相对稳定之中,加快推动结构的调整,随着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生产效率的逐渐提升,势必能改变经济潜在下沉的局面。
2016年宏观经济面临的问题较多,诸如货币政策的松紧,人民币汇率,房地产去库存如何执行,经济增速趋缓的刺激政策,注册制和退市制的推出,深港通的推出,美元加息,资产荒等。这些问题及衍生的新问题的出现和解决将决定未来A股市场的走势,也许随着人民币汇率的企稳,大类资产配置或许会逐步向股市转移,房地产去库存有效执行,银行坏账率持续降低,A股市场整体估值将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平稳提升。但在市场波动中尤其要注意参与力度和风险控制,因此,我们建议继续密切关注与实体经济相关的宏观数据变化和政策信息。
医药行业攻守兼备,“攻”选择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改革和创新两个方向,“守”选择增长确定的低估值滞涨蓝筹。继续紧抓改革和创新两大主线。改革主线:新医改正在途中,从医改早期的扩医保、建基层,正向公立医院这一深水区前行。新医改过程中将释放出产业系统机会和风险。创新主线:创新是医药生物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创新包括产品、治疗方法、市场和模式的创新。
我们仍然强调前期的观点:反复的经济形势势必带来资产之间轮动演绎的复杂化和高频率化,资产配置犯错的概率和机会成本相对较高,建议投资者从中长期投资的角度来考虑战略资产配置,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医药分级份额、鹏华医药A份额、鹏华医药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五千万元。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643,782.19
2,173,197.17

结算备付金
7,198.26
125,346.21

存出保证金
9,586.28
17,436.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640,983.82
35,963,215.96

其中:股票投资
35,640,983.82
35,963,215.9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4,660.84
551.1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17,611.93
5,081,075.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9,623,823.32
43,360,822.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516,413.19

应付赎回款
504,629.86
246,398.15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070.37
25,991.34

应付托管费
7,495.45
5,718.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5,880.34
66,898.8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85,944.78
190,928.62

负债合计
848,020.80
5,052,348.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5,155,569.60
36,175,106.92

未分配利润
-6,379,767.08
2,133,367.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775,802.52
38,308,474.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623,823.32
43,360,822.48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鹏华医药分级份额净值0.853元,鹏华医药A份额净值1.026元,鹏华医药B份额净值0.680元;基金份额总额45,482,360.77份,其中鹏华医药分级份额38,221,073.77份鹏华医药A份额3,630,643.00份,鹏华医药B份额3,630,644.0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5,124,087.48

1.利息收入

18,953.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8,953.3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72,827.6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223,639.1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50,811.5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86,859.0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6,645.88

减:二、费用

528,233.21

1.管理人报酬
6.4.8.2.1
156,981.06

2.托管费
6.4.8.2.2
34,535.85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60,073.22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76,643.08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652,320.6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52,320.69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7日生效,无上年度比较数据。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6,175,106.92
2,133,367.35
38,308,474.2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652,320.69
-5,652,320.6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980,462.68
-2,860,813.74
6,119,648.9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0,717,788.78
-21,284,258.91
99,433,529.87

2.基金赎回款
-111,737,326.10
18,423,445.17
-93,313,880.9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5,155,569.60
-6,379,767.08
38,775,802.52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7日生效,无上年度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501号《关于准予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34,632,629.8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0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4,682,431.8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9,801.9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鹏华医药份额”)、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鹏华医药A份额”)、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鹏华医药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医药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医药A份额与鹏华医药B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鹏华医药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医药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医药A份额与鹏华医药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本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鹏华医药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鹏华医药A份额与鹏华医药B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鹏华医药份额与鹏华医药A份额、鹏华医药B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医药份额按照2份鹏华医药份额对应1份鹏华医药A份额与1份鹏华医药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医药A份额与鹏华医药B份额按照1份鹏华医药A份额与1份鹏华医药B份额对应2份鹏华医药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鹏华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医药份额、鹏华医药A份额、鹏华医药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鹏华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鹏华医药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2份鹏华医药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鹏华医药A份额与1份鹏华医药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鹏华医药A份额、鹏华医药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医药 A 份额与鹏华医药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比例。对于鹏华医药 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医药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1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医药份额分配 给鹏华医药A份额持有人。鹏华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医药份额将按1份鹏华医药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医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 鹏华医药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华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 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 11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医药A份额和鹏华医药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份额折算,即当鹏华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或当鹏华医药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时。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医药份额、鹏华医药 A 份额、鹏华医药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医药A份额与鹏华医药B份额的比例为 1:1,份额折算后鹏华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医药A份额与鹏华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医药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准予上市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适用于CEF]/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适用于OEF]、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9,635,404.61
23.08%


债券交易
注:无。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权证交易
注:无。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8,780.91
23.08%
8,745.31
55.07%

注:1、佣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2、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6,981.0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2,066.87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4,535.85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2%,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3,643,782.19
18,416.0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期末(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股票,也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5,640,983.82
89.95


其中:股票
35,640,983.82
89.95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50,980.45
9.21

7
其他各项资产
331,859.05
0.84

8
合计
39,623,823.32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2,978,395.02
85.0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95,786.00
0.7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64,430.00
1.71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13,044.00
1.3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89,328.80
3.07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5,640,983.82
91.9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276
恒瑞医药
66,460
2,665,710.60
6.87

2
000538
云南白药
24,508
1,575,864.40
4.06

3
000423
东阿阿胶
24,700
1,304,901.00
3.37

4
600535
天士力
30,600
1,094,256.00
2.82

5
300003
乐普医疗
56,600
1,032,384.00
2.66

6
600196
复星医药
54,100
1,028,982.00
2.65

7
002252
上海莱士
26,060
981,940.80
2.53

8
600867
通化东宝
45,080
932,705.20
2.41

9
000623
吉林敖东
33,800
843,310.00
2.17

10
600085
同仁堂
25,900
771,561.00
1.9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276
恒瑞医药
1,617,460.40
4.22

2
000538
云南白药
964,867.68
2.52

3
000423
东阿阿胶
762,679.00
1.99

4
300003
乐普医疗
709,954.00
1.85

5
600535
天士力
688,274.84
1.80

6
600196
复星医药
665,312.98
1.74

7
300253
卫宁健康
615,434.00
1.61

8
002252
上海莱士
610,009.00
1.59

9
600867
通化东宝
564,678.20
1.47

10
600085
同仁堂
563,313.00
1.47

11
000623
吉林敖东
537,308.00
1.40

12
600851
海欣股份
493,078.75
1.29

13
600201
生物股份
490,324.00
1.28

14
600079
人福医药
460,566.88
1.20

15
000661
长春高新
459,030.00
1.20

16
002030
达安基因
426,238.67
1.11

17
600252
中恒集团
410,063.00
1.07

18
002422
科伦药业
391,273.00
1.02

19
600332
白云山
389,540.00
1.02

20
600521
华海药业
378,658.00
0.99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276
恒瑞医药
1,210,829.28
3.16

2
000538
云南白药
747,900.00
1.95

3
600085
同仁堂
625,640.00
1.63

4
000423
东阿阿胶
548,925.00
1.43

5
300122
智飞生物
546,796.50
1.43

6
600535
天士力
535,560.00
1.40

7
300267
尔康制药
523,805.45
1.37

8
600196
复星医药
522,980.50
1.37

9
002252
上海莱士
461,551.00
1.20

10
600867
通化东宝
433,752.38
1.13

11
000623
吉林敖东
425,455.00
1.11

12
300003
乐普医疗
396,704.00
1.04

13
000650
仁和药业
392,742.57
1.03

14
600201
生物股份
390,264.00
1.02

15
600079
人福医药
367,435.89
0.96

16
600252
中恒集团
352,143.00
0.92

17
002030
达安基因
345,097.00
0.90

18
600566
济川药业
325,512.00
0.85

19
002653
海思科
313,950.38
0.82

20
002422
科伦药业
310,525.00
0.81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3,419,220.5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8,330,954.50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586.2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60.84

5
应收申购款
317,611.9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1,859.05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鹏华医药分级
1,605
23,813.75
1.00
0.00%
38,221,072.77
100.00%

医药A级
33
110,019.48
1,818,196.00
50.08%
1,812,447.00
49.92%

医药B级
34
106,783.65
1,818,194.00
50.08%
1,812,450.00
49.92%

合计
1,672
27,202.37
3,636,391.00
8.00%
41,845,969.77
92.00%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鹏华医药分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沈汉成
2,597,799.00
30.25%

2
张迎霜
1,466,992.00
17.08%

3
单藕娥
1,026,894.00
11.96%

4
苑志杰
835,171.00
9.73%

5
宋严妍
506,112.00
5.89%

6
刘喜生
500,000.00
5.82%

7
朱金良
484,848.00
5.65%

8
李始峰
230,000.00
2.68%

9
许三妹
200,000.00
2.33%

10
高雯
200,000.00
2.33%

医药A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东方汇智-光大银行-东方汇智-中邮鹏华鸿达量化1号资产管
1,818,193.00
50.08%

2
沈汉成
1,283,888.00
35.36%

3
刘淑梅
94,007.00
2.59%

4
王俊鸿
50,012.00
1.38%

5
韩瑛
50,005.00
1.38%

6
吴雪华
50,001.00
1.38%

7
王新慧
50,000.00
1.38%

8
肖桂芝
50,000.00
1.38%

9
孙月英
49,501.00
1.36%

10
舒捷
25,004.00
0.69%

医药B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东方汇智-光大银行-东方汇智-中邮鹏华鸿达量化1号资产管
1,818,193.00
50.08%

2
沈汉成
1,283,888.00
35.36%

3
刘淑梅
94,007.00
2.59%

4
王俊鸿
50,013.00
1.38%

5
韩瑛
50,005.00
1.38%

6
吴雪华
50,001.00
1.38%

7
肖桂芝
50,001.00
1.38%

8
王新慧
50,000.00
1.38%

9
孙月英
49,501.00
1.36%

10
舒捷
25,004.00
0.69%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医药分级
医药A级
医药B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17日)基金份额总额
197,573,470.87
18,554,480.00
18,554,481.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7,842,223.46
4,297,675.00
4,297,676.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21,604,041.42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2,559,255.11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1,334,064.00
-667,032.00
-667,032.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221,073.77
3,630,643.00
3,630,644.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6年6月18日至2016年7月6日,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医药分级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7月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2016年7月14日为医药分级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2016年7月15日,医药分级基金正式转型为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原《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因股东方更换董事代表,原董事Alessandro Varaldo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股东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推荐,并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由Andrea Vismara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Alessandro Varaldo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Andrea Vismara先生任职日期自2016年2月2日起。
报告期内,原监事Andrea Vismara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股东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推荐,并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由Sandro Vesprini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Andrea Vismara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Sandro Vesprini先生任职日期自2016年2月2日起。
10.2.2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本报告期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泰证券
2
11,149,637.87
26.71%
10,160.70
26.71%
-

国信证券
2
9,635,404.61
23.08%
8,780.91
23.08%
-

光大证券
1
8,682,412.98
20.80%
7,912.43
20.80%
-

平安证券
2
5,035,666.72
12.06%
4,589.46
12.06%
-

华创证券
1
3,224,063.01
7.72%
2,938.47
7.72%
-

中信建投
2
2,959,739.00
7.09%
2,697.29
7.09%
-

安信证券
2
659,692.24
1.58%
601.22
1.58%
-

国金证券
1
394,042.00
0.94%
359.07
0.94%
-

华西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增

宏源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本报告期新增

长江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本报告期新增

东方财富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增

招商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2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注: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券商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及权证交易。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