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变更的公告
2020-11-26 文字大小 【 】 【打印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于2020年10月29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本基金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6日。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卖出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或者赎回、转换转出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等方式退出。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将于份额转换基准日,即2020年11月27日进行转换,最终转换为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的,仍适用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在选择期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以及豁免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包括定期折算及不定期折算)。
根据《决议公告》,《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2020年12月1日生效,原《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日失效。故自2020年12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基金代码如下:
场外简称: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LOF)
场内简称:金融地产
基金代码:160814
在本基金完成基金份额转换及变更登记后,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基金份额转换后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转换结果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