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原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转型)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06月30日止,原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168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4月1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6,220,227.8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国寿养老

基金主代码
168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520,290.36份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若有)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若有)
2015年7月1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A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养老A
养老B
国寿养老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8001
150305
15030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56,058,782.36份
2,230,754.00份
2,230,754.00份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中证养老产业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以中证养老产业指数为标的指数。本基金主要策略为跟踪标的指数,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一定程度的调整个股,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多因子投资策略实现指数增强,通过在对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他股票基本面的深入研究,运用多因子模型构建投资组合,同时优化组合交易并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力争实现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养老产业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注:本基金由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于2019年4月1日起合同生效。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若有)
95%中证养老产业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国寿养老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国寿养老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彬
张志斌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755-82943666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tgb@cms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95565

传真
010-50850776
0755-82960794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邮政编码
100033
518000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霍达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39,949.13

本期利润
-6,494,251.1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7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0.5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7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9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6,280,093.6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96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9,719,888.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018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17,392.72

本期利润
14,510,566.9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30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3.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9年3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0,272,040.3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35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7,868,331.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21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58%
1.17%
2.50%
1.18%
0.08%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79%
1.49%
-10.37%
1.51%
0.58%
-0.0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4月1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0101-20190331
25.20%
1.59%
26.28%
1.62%
-1.08%
-0.03%

20180701-20190331
-1.41%
1.60%
-1.45%
1.61%
0.04%
-0.01%

20160701-20190331
-4.51%
1.12%
-1.77%
1.13%
-2.74%
-0.01%

20150626-20190331
-23.00%
1.50%
-29.76%
1.67%
6.76%
-0.17%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6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其他指标
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年10月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2.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14.97%。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48只证券投资基金及部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2,070.27亿元,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1,538.97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康
基金经理
2018年1月30日
-
9年
李康先生,博士研究生。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任职量化分析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就职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量化研究员;2013年11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无。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在紧密追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力争取得相对指数超额收益。
报告期内本基金变更为指数增强基金,基金管理人在量化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各类量化模型筛选具有相对收益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基本保持与标的指数相近的行业分布,在个股选择和风格上做了一定的主动暴露。基金管理人持续追踪选股量化因子的表现,依据不同市场环境灵活搭配因子组合,同时对个股风险事件进行监控,及时应对调仓。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018元;本报告期(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7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3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历去年股票市场回调,上半年主流指数均取得不错的反弹。展望2019年下半年,我国宏观经济仍处在稳定可控的区间,经济韧性强但仍有下行压力,企业盈利增速仍处于探底的过程中,预期全年GDP增速会在6.3%左右,在主要经济体中增速依然突出。外部因素仍难言乐观,贸易摩擦影响仍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修,全球主要央行纷纷降息开启货币宽松模式刺激经济,加息周期中的美联储也提前降息应对经济下行,预计美国经济有可能将步入缓慢衰退的过程。从国内环境看,社融增速在经历了连续几个季度下降后,目前在11%左右,处于合理稳定区间。中央再次强调房住不炒,以防止信贷资金大规模流向地产领域,同时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力度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货币政策保持稳健,财政上继续实施减税降费,稳增长的同时调结构,从传统的刺激基建地产切换到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新增长点上。资本市场方面,明确提出科创板要坚守定位,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举措,都说明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和制度完善已经在加速进行,有利于整个资本市场长期向好。对内深化改革,对外扩大开放,依靠科技创新和促进消费仍将是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养老产业涵盖多个相关行业,在人口结构日趋老龄化的背景下具备长期投资价值。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力争将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降低到最小程度。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后)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483,398.86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5,379.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55,410,033.99

其中:股票投资
55,410,033.9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0,572.17

应收利息
2,412.7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7,752.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61,439,549.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29,808.36

应付赎回款
7,221.99

应付管理人报酬
47,324.15

应付托管费
9,464.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9,893.56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15,947.65

负债合计
1,719,660.5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5,999,982.14

未分配利润
-26,280,093.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719,888.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1,439,549.04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养老指数增强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9018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09,750,613.83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一、收入
-6,168,252.30

1.利息收入
17,191.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191.3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635,349.8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274,834.2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639,484.4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54,302.06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208.25

减:二、费用
325,998.89

1.管理人报酬
154,047.25

2.托管费
30,809.4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8,959.09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122,183.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494,251.1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494,251.19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8,140,371.98
-20,272,040.30
67,868,331.6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494,251.19
-6,494,251.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140,389.84
486,197.82
-1,654,192.0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79,501.53
-717,012.77
1,662,488.76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4,519,891.37
1,203,210.59
-3,316,680.7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5,999,982.14
-26,280,093.67
59,719,888.4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__王文英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63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9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总额为276,524,524.25元,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6日生效。
2019年2月18日,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对本基金基金名称、基金的上市交易、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费用、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基金份额的分级、折算、配对转换等条款以及因法律法规变更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自2019年4月1日起,《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
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分部报告
无。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税项
6.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一)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二)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6.4.6.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基金”)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
基金托管人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13,529,007.15
100.00%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9,893.56
100.00%
9,893.56
100.00%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4,047.2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582.35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0,809.49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无。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集团公司
51,568,384.70
77.8700%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证券
5,483,398.86
17,166.7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开立的基金托管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本基金的银行存款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情况——非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3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841,237.22
1,770,784.76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1,789.19
8,888.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436,929.46
56,304,963.84

其中:股票投资
64,436,929.46
53,582,787.8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2,722,176.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67,738.72
-

应收利息
2,041.28
84,982.8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25,580.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8,349,735.87
58,195,200.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3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23,554.39
17,168.66

应付管理人报酬
58,358.12
50,843.75

应付托管费
11,671.62
10,168.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242.35
17,159.2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4,577.71
231,060.23

负债合计
481,404.19
326,400.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8,140,371.98
94,034,239.79

未分配利润
-20,272,040.30
-36,165,439.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868,331.68
57,868,799.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349,735.87
58,195,200.45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3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21元,基金份额总额60,520,290.36份。其中: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份额净值1.121元,份额总额56,058,782.36份;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A级份额净值1.013元,份额总额2,230,754.00份;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B级份额净值1.229元,份额总额2,230,754.0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14,811,349.24
-4,898,093.53

1.利息收入
21,772.63
52,395.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964.37
35,962.60

债券利息收入
7,808.26
16,433.2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4,100.49
-52,013.4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7,627.07
-575,248.1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8,704
1,197.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230.58
522,037.5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827,959.69
-4,913,390.17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717.41
14,914.20

减:二、费用
300,782.27
845,075.72

1.管理人报酬
154,348.79
440,902.20

2.托管费
30,869.75
88,180.38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817.53
87,059.6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107,746.20
228,933.54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510,566.97
-5,743,169.2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510,566.97
-5,743,169.25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4,034,239.79
-36,165,439.97
57,868,799.8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510,566.97
14,510,566.9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893,867.81
1,382,832.70
-4,511,035.1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89,464.25
-222,535.05
366,929.20

2.基金赎回款
-6,483,332.06
1,605,367.75
-4,877,964.3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8,140,371.98
-20,272,040.30
67,868,331.6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3,567,161.19
-18,334,109.38
95,233,051.8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743,169.25
-5,743,169.2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313,366.24
1,722,473.89
-9,590,892.3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92,418.35
-453,063.59
2,039,354.76

2.基金赎回款
-13,805,784.59
2,175,537.48
-11,630,247.1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2,253,794.95
-22,354,804.74
79,898,990.2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63号文《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1090605_A05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76,524,524.25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国寿养老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为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其中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确认为105,708,524.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确认为170,816,000.25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
每年的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A份额持有人。国寿养老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份额将按一份国寿养老A份额获得新增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即:当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1.500元或以上;当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当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1.500元或以上,本基金将分别对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和国寿养老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当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本基金将分别对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和国寿养老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养老产业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中证养老产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6.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一)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二)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6.4.6.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基金”)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
基金托管人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4,433,601.00
100.00%
-
-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3,242.35
100.00%
3,242.35
100.00%

本基金上年度可比区间无应支付关联方交易单元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4,348.79
440,902.2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056.15
13,407.36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0,869.75
88,180.38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无。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9年3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集团公司
51,568,384.70
85.2100%
50,612,133.82
78.3900%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证券
3,841,237.22
13,753.77
2,850,014.30
35,551.6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开立的基金托管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本基金的银行存款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期末(2019年3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503
国新健康
2019年3月22日
公告重大事项
27.95
2019年4月9日
33.00
36,402
1,119,770.01
1,017,435.90
-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5,410,033.99
90.19


其中:股票
55,410,033.99
90.1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483,398.86
8.92

8
其他各项资产
546,116.19
0.89

9
合计
61,439,549.04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7,553,640.83
46.1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381,193.13
7.3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1,335,996.30
2.24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995,766.13
13.39

J
金融业
6,167,531.12
10.33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01,638.70
2.3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84,480.00
1.1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76,909.00
0.97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254,005.00
0.43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71,554.45
2.3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87,319.33
6.17

S
综合
-
-


合计
55,410,033.99
92.78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港股通股票投资组合。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8,268
1,618,727.48
2.71

2
601336
新华保险
23,801
1,309,769.03
2.19

3
000661
长春高新
3,400
1,149,200.00
1.92

4
601888
中国国旅
11,038
978,518.70
1.64

5
600887
伊利股份
28,201
942,195.41
1.58

6
300142
沃森生物
33,200
941,552.00
1.58

7
600436
片仔癀
7,901
910,195.20
1.52

8
002032
苏 泊 尔
11,800
894,794.00
1.50

9
600276
恒瑞医药
13,492
890,472.00
1.49

10
300015
爱尔眼科
28,605
885,896.85
1.48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007
华兰生物
737,625.00
1.24

2
300760
迈瑞医疗
554,991.00
0.93

3
000999
华润三九
506,083.00
0.85

4
002195
二三四五
480,500.00
0.80

5
002507
涪陵榨菜
442,257.00
0.74

6
002439
启明星辰
440,019.00
0.74

7
000869
张 裕A
435,598.00
0.73

8
002739
万达院线
418,511.00
0.70

9
600713
南京医药
275,971.00
0.46

10
601319
中国人保
269,038.00
0.45

11
002607
亚夏汽车
250,732.00
0.42

12
002609
捷顺科技
213,210.00
0.36

13
600261
阳光照明
208,780.00
0.35

14
600690
海尔智家
171,651.00
0.29

15
603118
共进股份
140,372.00
0.24

16
600707
彩虹股份
100,331.00
0.17

17
300464
星徽精密
19,955.00
0.03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3377
东方时尚
790,157.00
1.32

2
000839
中信国安
733,950.00
1.23

3
300027
华谊兄弟
683,967.55
1.15

4
601019
山东出版
676,669.00
1.13

5
603858
步长制药
621,831.40
1.04

6
300418
昆仑万维
611,744.50
1.02

7
300182
捷成股份
601,092.00
1.01

8
603486
科沃斯
542,252.20
0.91

9
002517
恺英网络
502,511.50
0.84

10
600518
ST康美
208,057.96
0.35

11
601336
新华保险
58,857.00
0.10

12
000100
TCL 集团
48,292.00
0.08

13
300017
网宿科技
45,133.00
0.08

14
300383
光环新网
40,169.00
0.07

15
300059
东方财富
39,899.00
0.07

16
000627
天茂集团
38,823.00
0.07

17
600977
中国电影
37,049.00
0.06

18
601601
中国太保
36,911.00
0.06

19
002292
奥飞娱乐
36,547.00
0.06

20
600959
江苏有线
36,453.00
0.06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665,624.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863,383.15

注:本项的“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379.0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0,572.1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12.75

5
应收申购款
47,752.2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46,116.1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无流通受限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4,436,929.46
94.28


其中:股票
64,436,929.46
94.2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841,237.22
5.62

8
其他资产
71,569.19
0.10

9
合计
68,349,735.87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9,229,539.93
43.0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614,107.09
6.8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1,627,091.04
2.40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154,967.14
16.44

J
金融业
6,094,960.93
8.9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52,540.04
2.2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20,246.00
1.3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71,012.00
1.14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858,922.00
1.27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522,492.60
2.2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091,050.69
8.97

S
综合
-
-


合计
64,436,929.46
94.94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港股通股票投资组合。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8,668
1,439,302.80
2.12

2
601336
新华保险
24,801
1,331,565.69
1.96

3
000100
TCL 集团
267,600
1,086,456.00
1.60

4
000661
长春高新
3,400
1,077,766.00
1.59

5
300017
网宿科技
83,637
1,062,189.90
1.57

6
000839
中信国安
178,450
1,059,993.00
1.56

7
002508
老板电器
31,841
1,025,280.20
1.51

8
000503
国新健康
36,402
1,017,435.90
1.50

9
300059
东方财富
50,715
982,856.70
1.45

10
300383
光环新网
51,900
973,125.00
1.43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299
安迪苏
94,772.00
0.16

2
000661
长春高新
54,562.00
0.09

3
600754
锦江股份
16,975.00
0.03

4
600959
江苏有线
16,762.00
0.03

5
600436
片仔癀
10,245.00
0.02

6
600887
伊利股份
5,290.00
0.01

7
000627
天茂集团
4,170.00
0.01

8
000100
TCL 集团
3,339.00
0.01

9
600054
黄山旅游
3,324.00
0.01

10
000839
中信国安
3,315.00
0.01

11
600085
同仁堂
3,025.00
0.01

12
002292
奥飞娱乐
2,667.00
0.00

13
002558
巨人网络
2,493.00
0.00

14
300182
捷成股份
2,448.00
0.00

15
002511
中顺洁柔
2,424.00
0.00

16
300027
华谊兄弟
2,356.00
0.00

17
600901
江苏租赁
2,247.00
0.00

18
002411
延安必康
2,199.00
0.00

19
002001
新 和 成
1,925.00
0.00

20
300383
光环新网
1,893.00
0.00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146
汤臣倍健
777,559.00
1.34

2
002252
上海莱士
116,326.00
0.20

3
000100
TCL 集团
82,631.00
0.14

4
000839
中信国安
76,982.00
0.13

5
300017
网宿科技
74,779.00
0.13

6
300182
捷成股份
63,929.00
0.11

7
300383
光环新网
61,085.00
0.11

8
300059
东方财富
60,493.00
0.10

9
600053
九鼎投资
59,669.00
0.10

10
600959
江苏有线
58,968.00
0.10

11
002292
奥飞娱乐
58,478.00
0.10

12
601318
中国平安
58,338.00
0.10

13
601336
新华保险
56,981.00
0.10

14
002508
老板电器
55,672.00
0.10

15
600901
江苏租赁
53,983.00
0.09

16
600054
黄山旅游
53,542.00
0.09

17
600637
东方明珠
53,298.00
0.09

18
000627
天茂集团
52,953.00
0.09

19
002517
恺英网络
52,430.00
0.09

20
002558
巨人网络
51,307.00
0.09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51,969.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181,632.00

注:本项的“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789.1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7,738.7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41.2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1,569.1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503
国新健康
1,017,435.90
1.50
公告重大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895
34,944.71
53,175,549.70
80.30%
13,044,678.13
19.7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以及基金经理均未持有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1,134
49,434.55
46,619,703.82
83.16%
9,439,078.54
16.84%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A
129
17,292.67
1,897,170.00
85.05%
333,584.00
14.95%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B
673
3,314.64
119
0.01%
2,230,635.00
99.99%

合计
1,936
31,260.48
48,516,992.82
80.17%
12,003,297.54
19.83%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赵从志
1,411,400.00
2.52%

2
海通资管-上海银行-海通赢家系列-月月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0,351.00
1.78%

3
吴嫣
294,207.00
0.52%

4
徐惠娟
260,000.00
0.46%

5
张淑芳
241,814.00
0.43%

6
陶介清
175,464.00
0.31%

7
谢叶强
144,000.00
0.26%

8
林福国
112,849.00
0.20%

9
郦诗远
88,922.00
0.16%

10
宋清宇
85,691.00
0.15%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量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量投优选1号私募基金
943,000.00
42.27%

2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金添利单一资金信托
470,903.00
21.11%

3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412,830.00
18.51%

4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证券睿丰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0,437.00
3.16%

5
苗长发
55,000.00
2.47%

6
陶介清
47,832.00
2.14%

7
郑芹珠
37,800.00
1.69%

8
吴嫣
30,000.00
1.34%

9
林福国
19,787.00
0.89%

10
汪源
14,533.00
0.65%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付晓萍
159,000.00
7.13%

2
赵润京
119,500.00
5.36%

3
张文俊
91,613.00
4.11%

4
陈回春
86,886.00
3.89%

5
贾慧星
68,894.00
3.09%

6
董正皓
65,000.00
2.91%

7
郑芝菲
59,500.00
2.67%

8
董家祥
50,000.00
2.24%

9
吴嫣
44,992.00
2.02%

10
王文娟
39,315.00
1.7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1,672.45
0.00%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A
-
-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B
-
-


合计
1,672.45
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以及基金经理均未持有本基金。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60,520,290.3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832,214.52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3,480,315.5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7,348,038.54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6,220,227.83

注:本基金管理人以2019年3月29日作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对国寿养老、养老A、养老B基金份额进行转换,并于2019年4月1日完成份额转换。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A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B

基金转型日(2019年4月1日)基金份额总额
52,854,262.00
52,854,262.00
170,816,000.2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235,233.00
2,235,233.00
60,096,993.24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404,795.50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
4,451,964.38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4,479.00
-4,479.00
8,958.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0,754.00
2,230,754.00
56,058,782.36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止,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自2019年2月19日起进入转型选择期,2019年3月29日终止上市并于当日进行了份额折算,2019年4月1日起正式转型为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019年4月9日,本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易卫东担任托管部总经理,秦湘不再担任托管部总经理。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由原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自2019年4月1日转型而来,转型后的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以中证养老产业指数为标的指数。本基金主要策略为跟踪标的指数,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一定程度的调整个股,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多因子投资策略实现指数增强,通过在对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他股票基本面的深入研究,运用多因子模型构建投资组合,同时优化组合交易并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力争实现超额收益。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2
13,529,007.15
100.00%
9,893.56
100.00%
-

银河证券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2
4,433,601.00
100.00%
3,242.35
100.00%
-

银河证券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转型后)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0401~20190630
51,568,384.70
0.00
0.00
51,568,384.70
77.87%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可能存在大额赎回的风险,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此外,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大幅减小,不利于基金的正常运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转型前)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0101~20190331
50,612,133.82
0.00
4,587,170.00
46,024,963.82
76.05%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可能存在大额赎回的风险,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此外,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大幅减小,不利于基金的正常运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止,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自2019年2月19日起进入转型选择期,2019年3月29日终止上市并于当日进行了份额折算,2019年4月1日起正式转型为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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