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1号)
2024-02-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融通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1号)
编制日期:2024年2月7日
送出日期:2024年2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融通创业板ETF 基金代码 159808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8月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9月4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蔡志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6月15日
基金经理 吕寒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7月1日
其他 自2023年9月18日起本基金场内扩位简称由“创业板ETF融通”变更为“创100ETF融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含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等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S 1.00%
100万份≤S<300万份 0.60%
300万份≤S<500万份 0.20%
S≥500万份 1,000元/笔
认购费
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1.00%
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分别计算。
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
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
投资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
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托管费 0.1%
注:1、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年费率计提。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
5000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不足35,000元时按照35,000元收取;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计费期间不足
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含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
险、通货膨胀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
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其他风险及特定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7、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8、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9、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决策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的风险
10、退市风险
11、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12、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13、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14、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15、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
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16、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
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金融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
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的限制,本基金短期内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创业板指数。有关标的指数的具体编制方案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二十五部分指数编
制方案”,编制方案后续更新及成份股信息详见国证指数网,网址:www.cnindex.com.cn。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
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
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与本基金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