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3-06-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嘉实H股50ETF(QDII)
  场内简称:H股ETF基金
  基金代码:159823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3年6月28日,本基金已连续4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