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2018-01-10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59921”)于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于2017年10月31日通过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本基金从2017年11月1日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1月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关于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2958号),并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公告》的公告。
 本基金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退出登记前,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清盘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月9日,清盘发放日为2018年1月10日,本次清盘总金额为11,757,692.29元。
 本基金资产清算后续工作事项均将在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前完成,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手续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咨询相关信息。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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