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03 月 28 日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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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系原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1 月 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
对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转型为鹏华量化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18 年 2 月 22 日。根据《关于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
管理人已将《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
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52 号)准予变更注
册。《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将自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次一工作日起生
效。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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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中,原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 2018 年 1月 1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止,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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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6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2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573,568.7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鹏华沪深 300ETF
场内简称 A300ETF
基金主代码 159927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712,954.4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8 月 16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运用量化选股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
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模型驱动的选股策略为主导投资策略,结合适当
的资产配置策略,并依靠严格的投资纪律和风险控制,以保证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
宏观环境和政策导向的分析等构建数量化模型,以对大类资产风险
收益状态、投资者行为、市场情绪、市场风险偏好等进行系统分析
和评估。本基金根据基本面分析框架、现代投资组合理论以及风险
预算模型对大类资产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权重,同时
合理使用金融工具实现对组合风险暴露的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
策略 本基金对股票的投资采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以及“自
下而上”的量化选股策略,在纪律化模型约束下,根据市场变化趋
势,对模型进行动态调整。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
策略综合考虑行业的基本面、现代投资组合理论以及风险预算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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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作出行业配置决策,在基金整体风险水平可控
的前提下,实现各行业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2)量化选股策略 本
基金将以多因子选股策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多因子选股策略的信
息主要来自于基本面、预期数据、市场交易数据等,每一类信息代
表一种选股逻辑。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选股逻辑会有不同的侧重
点。基于不同的选股逻辑,构建个股维度的多因子选股策略,包括
价值、基本面、市场、成长、预期等,并对因子的有效性进行情景
分析和动态监控,筛选出有效因子组合,构建股票资产组合。 本基
金在股票投资组合构建完成后,将根据个股价格波动、风险收益变
化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调整个股权重,以确保整个股票组合
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
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
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
组合的券种搭配,精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券。 (1)久期策略 久期
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
中心、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
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
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
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
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
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
资的收益的目的。(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
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性、
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
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
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
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
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7)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
营情况,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券商紧密合作,合理合规合格地
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
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力求规避可能存在的债券违约,
并获取超额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
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
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5、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标,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
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
合的投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
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
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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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无。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
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
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
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
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
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
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
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
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
一步扩大。 本基金可投资权证、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
的金融衍生产品。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
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
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
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
指数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
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
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本基
金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等,采取积极主动的投
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
资机会,实现债券组合增值。 1、构建投资组合 构建基金投资组合
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确定目标组合、制定建仓策略和逐步调整组
合。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确定目标组合,主要投资范围为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将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流动
性和交易成本等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建仓策略,并在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此后,如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
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基金申购或赎回带来现金、股权分置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2、日常投资组
合管理 (1)可能引起跟踪误差各种因素的跟踪与分析:基金管理
人将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调整、股本变化、分红、停\/复牌、市场
流动性、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变化、基金每日申购赎回情况等因素
进行密切跟踪,分析其对指数跟踪的影响。 (2)投资组合的调整:
利用数量化分析模型,优选组合调整方案,并利用自动化指数交易
系统调整投资组合,以实现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3)编
制并公告申购赎回清单:以 T-1 日基金持有的证券及其比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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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公告,考虑 T日可能发生的上市公司变动情况,编制
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并公告。 3、定期投资组合管理 基金管理人将
定期(每月或每半年)进行投资组合管理,主要完成下列事项:(1)
定期对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进行归因分析,制定改进方案; (2)
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制定组合调整方案; (3)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的支付要求,及时检
查组合中现金的比例,进行每月支付现金的准备。 4、投资绩效评
估 (1)每日对基金的绩效进行评估,主要是对跟踪偏离度进行评
估; (2)每月末,金融工程小组对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3)每月末,基金经理根据量化评估报告,重点分析基金的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产生原因、现金的控制情况、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
前后的操作、未来成份股的变化等。
业绩比较基准 标的指数,即沪深 300 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 年 0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030,287.24
本期利润 -9,188,842.2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30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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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394,420.6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682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4)本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生效,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满一年,故 2018 年的数据和
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
2018 年 01 月 01 日-2018
年 02 月 22 日
2017 年 2016 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
-273,690.00 3,142,592.16 766,620.34
本期利润 61,463.54 5,702,448.98 -6,499,882.58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075 0.6892 -0.7209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0.19% 20.72% -11.83%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18 年 2 月 22 日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4341 1.7259 1.0419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32,712,954.49 32,651,490.95 27,047,884.42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0000 3.9857 3.301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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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10.72 1.42 -9.45 1.31 -1.27 0.11
过去六个月 -12.65 1.28 -10.62 1.20 -2.03 0.08
自基金成立
起至今
-31.80 1.21 -19.69 1.07 -12.11 0.14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02 月 23 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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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年 0.19 1.30 0.54 1.31 -0.35 -0.01
过去三年 6.63 1.09 8.62 1.10 -1.99 -0.01
过去五年 72.08 1.56 73.94 1.57 -1.86 -0.01
自基金成立
起至今
76.71 1.52 80.50 1.54 -3.79 -0.02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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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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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18 年 12 月,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5,164.62
亿元,管理 146 只公募基金、10 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4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 20 年投
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崔俊杰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8-02-23 2018-03-28 10
崔俊杰先生,国籍中
国,管理学硕士,10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
验。2008 年 7 月加
盟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产品规
划部产品设计师、量
化及衍生品投资部
量化研究员,先后从
事产品设计、量化研
究工作,现任量化及
衍生品投资部副总
经理、基金经理。
2013年03月担任鹏
华深证民营 ETF 基
金基金经理,2013
年 03 月担任鹏华深
证民营 ETF 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2013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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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民企 50ETF 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上
证民企 50ETF 基金
基金经理,2013 年
07 月至 2018 年 02
月 担 任 鹏 华 沪 深
300ETF 基金基金经
理,2014 年 12 月担
任鹏华资源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担任鹏华传
媒分级基金基金经
理,2015 年 04 月担
任鹏华银行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8 月至 2016 年
07 月担任鹏华医药
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7月担任鹏
华医药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担任鹏华香
港银行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2 月至 2018 年
03 月担任鹏华量化
先锋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崔俊杰先生具
备基金从业资格。本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
金经理发生变动,增
聘罗捷为本基金基
金经理,崔俊杰不再
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罗捷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8-03-28 - 6
罗捷先生,国籍中
国,管理学硕士,6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
验。历任联合证券研
究员、万得资讯产品
经理、阿里巴巴(中
国)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产品经理;2013
年 8 月加盟鹏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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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监察稽核部高级
金融工程师、量化及
衍生品投资部资深
量化研究员、投资经
理。2018 年 01 月担
任 鹏 华 深 证 民 营
ETF 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01月担任鹏
华深证民营 ETF 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03月担任鹏
华量化先锋混合基
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3 月担任鹏华量
化策略混合基金基
金经理,2018 年 03
月担任鹏华医药指
数(LOF)基金基金
经理,2018 年 08 月
担任鹏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基金基金
经理。罗捷先生具备
基金从业资格。本报
告期内本基金基金
经理发生变动,增聘
罗捷为本基金基金
经理,崔俊杰不再担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崔俊杰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3-07-19 2018-02-23 10
崔俊杰先生,国籍中
国,管理学硕士,10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
验。2008 年 7 月加
盟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产品规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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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部产品设计师、量
化及衍生品投资部
量化研究员,先后从
事产品设计、量化研
究工作,现任量化及
衍生品投资部副总
经理、基金经理。
2013年03月担任鹏
华深证民营 ETF 基
金基金经理,2013
年 03 月担任鹏华深
证民营 ETF 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2013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上
证民企 50ETF 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上
证民企 50ETF 基金
基金经理,2013 年
07 月至 2018 年 02
月 担 任 鹏 华 沪 深
300ETF 基金基金经
理,2014 年 12 月担
任鹏华资源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担任鹏华传
媒分级基金基金经
理,2015 年 04 月担
任鹏华银行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8 月至 2016 年
07 月担任鹏华医药
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7月担任鹏
华医药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担任鹏华香
港银行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2 月至 2018 年
03 月担任鹏华量化
先锋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崔俊杰先生具
备基金从业资格。本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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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
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环节:1、
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
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
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
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
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
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
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合理确定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
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
配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
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
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
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
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
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
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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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
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
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
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
核和监控。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
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
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
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
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
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
员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
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
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公
司对所管理组合的不同时间窗的同向交易进行了价差专项分析,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
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 年整个 A 股市场震荡下行,价值蓝筹跌幅略小一些,波动率增加,成交量进一步下降。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收益,并将基金跟踪
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018 年本基金申购赎回较为频繁,对基金的管理运作带来一定影响,面临这种情况,我们进
行了精心的管理,较好的实现了跟踪误差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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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转型前:鹏华沪深 300ETF 组合净值增长率 0.19%;鹏华沪深 300ETF 业绩比较基
准增长率 0.54%;转型后:鹏华量化先锋混合组合净值增长率-31.80%;鹏华量化先锋混合业绩比较
基准增长率-19.6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整体来看,2018 年以来,虽然经济总量增速下调已是既定事实,但刺激政策频发,深化国企
改革,一带一路稳步推进,中美贸易冲突缓和,汇率风险逐渐释放,债券收益率逐渐攀升等已经
逐渐得到大家的接受和认可。本质来讲,调结构与稳增长很难并行,若不破旧立新,经济结构的
调整很难到位。促进改革、稳定增长和防范风险三者涵盖了中国经济的短期和长期、速度和效益
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不可能只要长期不要短期,只要效益不要速度,因此我们预期在经济增长
相对稳定之中,加快推动结构的调整,随着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生产效率的逐渐提升,势必能改
变经济潜在下沉的局面。
2019 年宏观经济面临的问题较多,诸如中美关系的演变,外围市场的走势,美联储加息进度,
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势,经济增速趋缓的刺激政策,国内减税政的后续影响等。这些问题及衍生的
新问题的出现和解决将决定未来 A 股市场的走势,也许随着外围股市的企稳,国内经济增速逐步
趋稳,上市公司业绩持续改善,银行坏账率持续降低,大类资产配置或许会逐步向股市转移,A
股市场整体估值将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继续平稳提升。但在市场波动中尤其要注意参与力度和风
险控制,因此,我们建议继续密切关注与实体经济相关的宏观数据变化和政策信息。
我们仍然强调前期的观点:反复的经济形势势必带来资产之间轮动演绎的复杂化和高频率化,
资产配置犯错的概率和机会成本相对较高,建议投资者从中长期投资的角度来考虑战略资产配置,
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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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
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
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620,245.73 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6820
元。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
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
管理人及相关机构正在就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探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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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253,0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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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9,215.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302,203.36
其中:股票投资 12,302,203.3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53.5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63.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5,565,200.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9.1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222.27
应付托管费 3,370.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2,177.7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35,000.02
负债合计 170,779.5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774,174.89
未分配利润 2,620,245.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94,420.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565,200.21
注:(1)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6820 元,基金份额总额 22,573,568.7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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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02 月 23 日生效,无上年度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8,649,186.12
1.利息收入 37,478.1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7,772.68
债券利息收入 43.3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662.1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707,306.3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973,612.2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8,835.2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257,470.6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58,555.0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9,197.09
减:二、费用 539,656.14
1.管理人报酬 7.4.8.2.1 293,312.01
2.托管费 7.4.8.2.2 48,885.40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230,506.63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0.15
7.其他费用 -33,048.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188,842.2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188,842.26
注:(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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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8,512,437.26 14,200,517.23 32,712,954.49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9,188,842.26 -9,188,842.26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5,738,262.37 -2,391,429.24 -8,129,691.61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13,014,578.70 8,203,218.74 21,217,797.44
2.基金赎
回款
-18,752,841.07 -10,594,647.98 -29,347,489.05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2,774,174.89 2,620,245.73 15,394,420.62
注:(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苏波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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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根据原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鹏华沪深 300ETF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决议通过的《关于
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52 号《关于准予鹏华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沪深 300ETF 基金转型而来。原鹏华
沪深 300ETF 基金存续期限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止。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起,原鹏华沪深 300ETF
基金更名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的同时《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鹏华沪深 300ETF 基金失效前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32,712,954.49 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根据《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结果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日终对
投资者持有的鹏华沪深 300ETF 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总额为
32,712,954.48 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
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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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 2018 年 2月 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
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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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
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
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
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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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
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
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
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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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
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
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
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
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
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级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
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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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
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
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
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
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
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
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
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
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
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
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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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
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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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
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无。
7.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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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7.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93,312.0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663.00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1.5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
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8,885.4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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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报告期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持有本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 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3,253,064.28 26,241.63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参与本管理人、管理人控股股东、托管人、委托人
及委托人控股股东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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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股票代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停牌原

期末
估值单

复牌日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00485
信威
集团
2016 年
12月26

重大事

10.24 - - 4,99475,178.1951,138.56 -
000540
中天
金融
2017 年
08月21

重大事

3.80
2019
年 01
月 02

4.38 12,15055,131.0146,170.00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2,204,894.8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46,170.0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为51,138.56元。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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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2018年 12月 31
日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不可观察输入值
名称
范围/加权平
均值
与公允价值
之间的关系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51,138.56
市场法 市净率法
3.14
正相关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投资
2018

1

1
日 -
购买 -
出售 -
转入第三层次 50,224.00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914.56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914.56
2018

12

31
日 51,138.56
914.56
2018年 12月 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
2018年度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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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截止日:2018 年 2 月 2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 年 2 月 22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39,355.53 639,503.56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101.89 138.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674,750.56 32,588,174.76
其中:股票投资 32,674,750.56 32,588,174.7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32.11 140.6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3,214,940.09 33,227,957.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 年 2 月 22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295.49 14,971.30
应付托管费 2,059.12 2,994.2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90.95 3,501.4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89,540.04 555,000.00
负债合计 501,985.60 576,466.96
所有者权益: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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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基金 18,512,437.26 18,512,437.26
未分配利润 14,200,517.23 14,139,053.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712,954.49 32,651,490.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214,940.09 33,227,957.91
注: 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02 月 22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32,712,954.48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93,041.46 6,400,373.96
1.利息收入 591.42 4,681.2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91.42 4,681.28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142,703.50 3,835,835.8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8,768.74 3,307,495.9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065.24 528,339.9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35,153.54 2,559,856.8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131,577.92 697,924.98
1.管理人报酬 7.4.7.2.1 24,848.50 150,300.23
2.托管费 7.4.7.2.2 4,969.72 30,060.12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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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99.66 11,934.63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101,560.04 505,63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61,463.54 5,702,448.9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1,463.54 5,702,448.9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8,512,437.26 14,139,053.69 32,651,490.95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61,463.54 61,463.54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 -
2.基金赎
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18,512,437.26 14,200,517.23 32,712,954.49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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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基金净值)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8,512,437.26 8,535,447.16 27,047,884.42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5,702,448.98 5,702,448.98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98,842.45 -98,842.45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2,597,726.58 17,236,547.92 39,834,274.50
2.基金赎
回款
-22,597,726.58 -17,335,390.37 -39,933,116.95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8,512,437.26 14,139,053.69 32,651,490.9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苏波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第 640 号《关于核准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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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306,495,157.00 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
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 3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
额为 1,306,582,851.0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87,694.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
定 2013 年 8 月 8 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当日沪深 300 指数收盘值为 2,276.782 点,本基
金资产净值为 1,316,433,799.64 元,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 1,306,582,851.00 份,折算前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075 元。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 0.44252786,折算后基金
份额总额为 578,192,168.00 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2.2768 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并由本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9 日进行了变更登记。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3】266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578,192,168.00 份基
金份额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
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主要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此外,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
(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金融衍
生产品(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
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 300 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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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2 月 22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
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7.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
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
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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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用比例计算缴纳。
7.4.6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
行”)
基金托管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的一级交易商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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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1 股票交易
注:无。
7.4.7.1.2 债券交易
注:无。
7.4.7.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7.4.7.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4,848.50 150,300.2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50%,逐日计提,按月支
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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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969.72 30,060.1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1%,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7.4.7.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 1 月 1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539,355.53 567.42 639,503.56 4,571.54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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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 6,800 股国信证券的 A 股普通股,成本总
额为人民币 93,497.72 元,估值总额为人民币 72,012.00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22%;
持有 18,740.00 股建设银行的 A 股普通股,成本总额为人民币 115,612.59 元,估值总额为人民
币 164,537.20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50%(2017 年 12 月 31 日:持有 6,800 股国信证券
的 A 股普通股,成本总额为人民币 93,497.72 元,估值总额为人民币 73,780.00 元,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为 0.23%;持有 18,740.00 股建设银行的 A 股普通股,成本总额为人民币
115,612.59 元,估值总额为人民币 143,923.20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44%)。
7.4.8 期末(2018 年 02 月 22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7.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股票代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停牌原

期末
估值单

复牌日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01600
中国
铝业
2017年
9 月 12

重大事

8.09
2018
年 2 月
26 日
7.28 18,806 79,998.65152,140.54 -
600309
万华
化学
2017年
12 月 5

重大事

36.44
2018
年 6 月
4日
40.08 3,936 68,285.33143,427.84 -
002450
康得

2018年
02 月
06 日
重大事

19.78
2018
年 04
月 27

20.01 5,864125,058.47115,989.92 -
600221
海航
控股
2018年
1 月 10

重大事

3.25
2018
年 07
月 20

2.91 32,200103,116.76104,650.00 -
002739
万达
电影
2017年
7 月 4

重大事

52.04
2018
年 11
月 5 日
31.10 1,300 84,428.88 67,652.00 -
600485
信威
集团
2016年
12 月
26 日
重大事

14.59 - - 4,300 75,178.19 62,737.00 -
000540 中天 2017年 重大事 7.35 2019 4.38 8,100 55,131.01 59,535.00 -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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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8月 21

项 年 1 月
2日
600804
鹏博

2018年
2 月 9

重大事

12.52
2018
年 3 月
12 日
13.77 3,960 80,417.56 49,579.20 -
600150
中国
船舶
2017年
09 月
27 日
重大事

24.67
2018
年 3 月
21 日
22.20 1,991 53,219.39 49,117.97 -
600157
永泰
能源
2017年
11 月
21 日
重大事

3.36
2018
年 4 月
4日
3.03 14,209 58,279.09 47,742.24 -
601216
君正
集团
2017年
12 月
15 日
重大事

4.71
2018
年 4 月
19 日
4.71 9,440 44,581.09 44,462.40 -
600682
南京
新百
2018年
2 月 2

重大事

33.28
2018
年 6 月
7日
29.95 1,300 48,053.69 43,264.00 -
600666
奥瑞

2017年
4 月 27

重大事

17.40
2018
年 5 月
4日
15.66 2,080 37,637.49 36,192.00 -
000415
渤海
金控
2018年
1 月 17

重大事

5.84
2018
年 7 月
17 日
5.26 5,100 34,619.17 29,784.00 -
600685
中船
防务
2017年
9 月 27

重大事

26.66
2018
年 3 月
21 日
24.05 900 27,137.05 23,994.00 -
7.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无。
7.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
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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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2月22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1,644,482.45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030,268.11元,
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31,761,244.77元,第二层次799,559.99元,
第三层次27,370.00元)。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基金申购款和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投资
2018

1

1
日 27,370.00
购买 -
出售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27,370.00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2018

2

22

(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
-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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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2,302,203.36 79.04
其中:股票 12,302,203.36 79.0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53,064.28 20.90
8 其他各项资产 9,932.57 0.06
9 合计 15,565,200.21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9,924.00 0.06
B 采矿业 247,395.00 1.61
C 制造业 5,104,161.56 33.1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165,550.00 1.08
E 建筑业 459,574.00 2.99
F 批发和零售业 427,617.00 2.7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49,354.00 1.6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433,587.00 2.82
J 金融业 4,124,378.80 26.79
K 房地产业 673,826.00 4.3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8,976.00 1.2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7,430.00 0.2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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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70,430.00 1.1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302,203.36 79.91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17,300 970,530.00 6.30
2 601166 兴业银行 44,500 664,830.00 4.32
3 600519 贵州茅台 900 531,009.00 3.45
4 000651 格力电器 9,800 349,762.00 2.27
5 600016 民生银行 57,260 328,099.80 2.13
6 601288 农业银行 90,500 325,800.00 2.12
7 600276 恒瑞医药 5,500 290,125.00 1.88
8 600000 浦发银行 28,500 279,300.00 1.81
9 600104 上汽集团 10,200 272,034.00 1.77
10 000333 美的集团 6,900 254,334.00 1.65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 http://www.phfund.com.cn 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124 汇川技术 2,081,265.10 13.52
2 300070 碧水源 1,748,268.00 11.36
3 300072 三聚环保 1,651,145.00 10.73
4 300136 信维通信 1,588,613.96 10.32
5 300024 机器人 1,569,015.00 10.19
6 300059 东方财富 1,478,841.40 9.61
7 601318 中国平安 1,299,920.00 8.44
8 601288 农业银行 1,240,408.00 8.06
9 300274 阳光电源 1,163,882.00 7.56
10 300408 三环集团 1,089,183.00 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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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300017 网宿科技 1,043,741.00 6.78
12 300383 光环新网 986,422.00 6.41
13 300315 掌趣科技 978,669.90 6.36
14 600016 民生银行 976,514.00 6.34
15 601166 兴业银行 972,433.00 6.32
16 300144 宋城演艺 952,983.00 6.19
17 300027 华谊兄弟 946,452.00 6.15
18 300168 万达信息 918,197.20 5.96
19 300433 蓝思科技 910,977.00 5.92
20 300418 昆仑万维 895,189.00 5.82
21 600519 贵州茅台 889,162.00 5.78
22 600000 浦发银行 884,489.00 5.75
23 300088 长信科技 842,982.00 5.48
24 000423 东阿阿胶 828,734.00 5.38
25 601628 中国人寿 801,302.00 5.21
26 002594 比亚迪 747,613.00 4.86
27 300251 光线传媒 737,832.00 4.79
28 300355 蒙草生态 718,268.00 4.67
29 300033 同花顺 712,926.00 4.63
30 300170 汉得信息 704,009.78 4.57
31 300055 万邦达 664,033.42 4.31
32 300316 晶盛机电 656,717.00 4.27
33 601633 长城汽车 655,521.00 4.26
34 300287 飞利信 632,834.00 4.11
35 300450 先导智能 629,905.00 4.09
36 000776 广发证券 617,628.00 4.01
37 300113 顺网科技 602,110.16 3.91
38 002146 荣盛发展 561,198.00 3.65
39 300115 长盈精密 557,940.00 3.62
40 601688 华泰证券 544,265.00 3.54
41 300413 芒果超媒 533,785.00 3.47
42 300014 亿纬锂能 532,637.00 3.46
43 000725 京东方A 518,968.00 3.37
44 300426 唐德影视 513,433.00 3.34
45 601800 中国交建 502,504.00 3.26
46 601211 国泰君安 501,323.00 3.26
47 000623 吉林敖东 499,242.80 3.24
48 300496 中科创达 497,045.00 3.23
49 600153 建发股份 496,866.00 3.23
50 300053 欧比特 489,784.00 3.18
51 300207 欣旺达 478,117.00 3.11
52 000651 格力电器 473,700.00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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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601006 大秦铁路 473,064.00 3.07
54 300377 赢时胜 460,933.00 2.99
55 000333 美的集团 441,360.00 2.87
56 300078 思创医惠 430,012.00 2.79
57 600837 海通证券 423,090.00 2.75
58 002460 赣锋锂业 414,552.00 2.69
59 300222 科大智能 412,668.00 2.68
60 600340 华夏幸福 403,291.00 2.62
61 300618 寒锐钴业 402,495.00 2.61
62 300431 暴风集团 398,017.00 2.59
63 300073 当升科技 396,332.00 2.57
64 300197 铁汉生态 396,220.00 2.57
65 300020 银江股份 396,090.84 2.57
66 600271 航天信息 390,097.00 2.53
67 600332 白云山 386,157.00 2.51
68 601607 上海医药 383,643.95 2.49
69 601021 春秋航空 380,375.00 2.47
70 601898 中煤能源 380,058.00 2.47
71 600570 恒生电子 377,975.00 2.46
72 002044 美年健康 368,364.00 2.39
73 600346 恒力股份 363,362.00 2.36
74 300085 银之杰 361,116.00 2.35
75 300083 劲胜智能 358,780.00 2.33
76 300134 大富科技 352,605.00 2.29
77 000768 中航飞机 352,337.00 2.29
78 600703 三安光电 345,681.00 2.25
79 000858 五 粮 液 334,904.00 2.18
80 000069 华侨城 A 324,764.00 2.11
81 300098 高新兴 314,445.00 2.04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121,454.10 13.78
2 300124 汇川技术 2,114,590.00 13.74
3 300136 信维通信 1,618,083.00 10.51
4 300070 碧水源 1,595,194.00 10.36
5 300024 机器人 1,500,155.00 9.74
6 601288 农业银行 1,304,399.00 8.47
7 300059 东方财富 1,297,474.54 8.43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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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8 300072 三聚环保 1,287,130.60 8.36
9 600519 贵州茅台 1,128,264.49 7.33
10 600016 民生银行 1,109,227.60 7.21
11 300408 三环集团 1,067,084.00 6.93
12 300144 宋城演艺 1,060,075.00 6.89
13 600000 浦发银行 1,029,056.36 6.68
14 300168 万达信息 934,034.00 6.07
15 601166 兴业银行 862,030.60 5.60
16 002594 比亚迪 854,941.20 5.55
17 600036 招商银行 840,948.63 5.46
18 300315 掌趣科技 826,725.00 5.37
19 300383 光环新网 825,160.00 5.36
20 300017 网宿科技 811,788.76 5.27
21 601628 中国人寿 799,944.80 5.20
22 300274 阳光电源 791,104.00 5.14
23 300027 华谊兄弟 781,619.79 5.08
24 300418 昆仑万维 778,756.00 5.06
25 000423 东阿阿胶 776,325.34 5.04
26 300088 长信科技 773,966.00 5.03
27 000333 美的集团 723,981.80 4.70
28 300251 光线传媒 695,678.40 4.52
29 300433 蓝思科技 691,724.00 4.49
30 300033 同花顺 663,985.00 4.31
31 000651 格力电器 645,585.88 4.19
32 601398 工商银行 616,144.60 4.00
33 600837 海通证券 612,014.26 3.98
34 300170 汉得信息 579,404.00 3.76
35 000725 京东方A 561,901.60 3.65
36 300450 先导智能 548,847.28 3.57
37 300014 亿纬锂能 546,769.00 3.55
38 601800 中国交建 546,224.00 3.55
39 601633 长城汽车 546,108.00 3.55
40 300355 蒙草生态 542,193.00 3.52
41 300055 万邦达 539,120.00 3.50
42 300287 飞利信 534,705.00 3.47
43 300413 芒果超媒 533,466.00 3.47
44 000776 广发证券 533,442.55 3.47
45 601688 华泰证券 521,555.80 3.39
46 300316 晶盛机电 520,486.20 3.38
47 600030 中信证券 517,429.80 3.36
48 300113 顺网科技 506,350.00 3.29
49 600887 伊利股份 501,406.74 3.26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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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000623 吉林敖东 491,455.68 3.19
51 600703 三安光电 490,746.04 3.19
52 300115 长盈精密 487,448.00 3.17
53 601328 交通银行 486,246.80 3.16
54 000858 五 粮 液 482,898.97 3.14
55 600570 恒生电子 458,874.00 2.98
56 300053 欧比特 444,523.00 2.89
57 600340 华夏幸福 439,263.43 2.85
58 601211 国泰君安 433,161.00 2.81
59 601006 大秦铁路 431,550.20 2.80
60 300207 欣旺达 428,740.00 2.79
61 002415 海康威视 428,585.50 2.78
62 300496 中科创达 422,970.00 2.75
63 300073 当升科技 422,914.00 2.75
64 601186 中国铁建 415,979.04 2.70
65 002460 赣锋锂业 399,707.00 2.60
66 002146 荣盛发展 396,518.70 2.58
67 000002 万 科A 387,969.57 2.52
68 300377 赢时胜 387,074.00 2.51
69 601898 中煤能源 385,990.00 2.51
70 000768 中航飞机 380,920.20 2.47
71 600276 恒瑞医药 379,228.64 2.46
72 600271 航天信息 376,506.60 2.45
73 601601 中国太保 374,879.00 2.44
74 300222 科大智能 371,298.00 2.41
75 601668 中国建筑 369,620.40 2.40
76 300020 银江股份 353,976.00 2.30
77 300078 思创医惠 353,281.00 2.29
78 600309 万华化学 347,594.60 2.26
79 600332 白云山 346,028.60 2.25
80 600346 恒力股份 340,553.00 2.21
81 300085 银之杰 338,534.00 2.20
82 601021 春秋航空 334,095.00 2.17
83 300426 唐德影视 333,517.00 2.17
84 600104 上汽集团 331,352.00 2.15
85 002304 洋河股份 320,316.00 2.08
86 600050 中国联通 314,134.98 2.04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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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9,904,047.7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81,144,427.64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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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浦发银行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公司”)成都分行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
简称“银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监罚字【2018】2 号),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2018 年 1 月 18 日,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成都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对成都分行内控管理严重失效,授信管理违规,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执行罚款 46,175 万元人民币。此外,对成都分行原行长、2 名副行长、1
名部门负责人和 1 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警告及罚款。对此,公司坚决支持和接受监管机构的上述处罚决定,并深表歉意。二、公司相关
情况说明:针对成都分行上述违规经营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在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指导和帮
助下,及时调整了成都分行经营班子,并对资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分类施策、强化管理,按
照审慎原则计提风险拨备,稳妥有序化解风险。目前,成都分行已按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总体
风险可控,客户权益未受影响,经营管理迈入正轨。在此基础上,公司在全行范围内认真开展举
一反三教育整改工作,深刻反思,统一思想,吸取教训;端正全行经营理念,更加关注安全性、
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平衡发展,强化统一法人管理;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强化合规内控体制机制建设,着重提升内控执行力和有效性,确保全行依法合规、稳健发展。公
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服务实体
经济,有效防控经营风险;坚持“回归本源、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协调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和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社会
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三、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处罚金额已全额计入 2017 年度公司损益,对
公司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2018 年 5 月 4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2018〕4 号),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浦发银行主要
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包括:(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
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三)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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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要求;(五)提供不实说明材料、不配合调查取证;(六)
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 (七)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八)国内信用证业务
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九)贷款管理严重缺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十)违规通过同业投资转存
款方式,虚增存款;(十一)票据资管业务在总行审批驳回后仍继续办理;(十二)对代理收付资
金的信托计划提供保本承诺;(十三)以存放同业业务名义开办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并少计风险资
产;(十四)投资多款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涉及金额较大;(十五)修改总行理财合同标准
文本,导致理财资金实际投向与合同约定不符;(十六)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函;(十
七)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十八)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明显质价不符;
(十九)收费超过服务价格目录,向客户转嫁成本。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5845 万元,没收违法所
得 10.927 万元,罚没合计 5855.927 万元。 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为指数基
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属于按照指数成分股的权重进行配置,
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规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215.8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53.50
5 应收申购款 63.2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932.5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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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2,674,750.56 98.37
其中:股票 32,674,750.56 98.3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39,355.53 1.62
8 其他各项资产 834.00 0.00
9 合计 33,214,940.09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7.2.1 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2,187.20 0.22
B 采矿业 1,070,708.82 3.27
C 制造业 12,759,515.96 39.00
D
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

847,481.09 2.59
E 建筑业 1,215,073.83 3.71
F 批发和零售业 639,466.15 1.9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
1,038,076.25 3.1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
1,154,523.69 3.53
J 金融业 11,207,438.04 34.26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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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房地产业 1,765,386.27 5.4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

411,887.80 1.2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
119,881.30 0.37
O
居民服务、修理和
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0,673.00 0.3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

237,902.16 0.73
S 综合 24,549.00 0.08
合计 32,674,750.56 99.88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0,282 2,112,775.14 6.46
2 600519 贵州茅台 1,321 980,776.45 3.00
3 600036 招商银行 28,799 907,168.50 2.77
4 000651 格力电器 13,458 740,055.42 2.26
5 000333 美的集团 11,705 680,528.70 2.08
6 601166 兴业银行 34,820 631,634.80 1.93
7 600887 伊利股份 17,002 582,318.50 1.78
8 600016 民生银行 66,160 565,668.00 1.73
9 601328 交通银行 76,940 510,881.60 1.56
10 601288 农业银行 107,040 461,342.40 1.4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 http://www.phfund.com.cn 的年度报告正文。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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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

注:无。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333 美的集团 58,700.00 0.18
2 300104 乐视网 32,653.00 0.10
3 600074 *ST 保千 8,456.00 0.03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99,809.00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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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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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出保证金 101.8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32.1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34.0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
494 45,695.48 1,499,809.48 6.64 21,073,759.23 93.3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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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基金份额。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
394 83,027.80 9,663,033.68 29.54 23,049,920.80 70.4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道冲补天 1 号
私募基金
2,044,282.00 24.95
2 张杰 610,000.00 7.45
3 张洪琴 478,704.00 5.84
4 赵何鉴 250,000.00 3.05
5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
问有限公司
231,646.00 2.83
6 葛惠瑾 218,945.00 2.67
7 刘宇峰 190,555.00 2.33
8 钱中明 161,800.00 1.98
9 刘义 142,566.00 1.74
10 余景妍 140,000.00 1.71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
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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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2 月 23 日)
基金份额总额
32,712,954.4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2,712,954.4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总申购份额
22,997,172.65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
金总赎回份额
33,136,558.4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573,568.71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7 月 19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306,582,851.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192,168.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24,520,786.48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712,954.48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至 2018 年 1 月 7 日,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1 月 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起,原《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鹏华量化先
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无。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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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已经转型为主动量化型基金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常规审计费用 45,000.00 元(包括转型前及转型后费用)。该审计机构已提
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1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总量的比

华泰证券 1 63,731,220.02 42.19% 58,078.48 42.73% -
华创证券 1 56,698,475.97 37.54% 51,669.22 38.02% -
东方财富证

2 17,400,104.55 11.52% 14,116.78 10.39%
本报
告期
新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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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 2 7,895,787.53 5.23% 7,195.44 5.29% -
兴业证券 2 2,751,037.00 1.82% 2,507.05 1.84% -
方正证券 2 2,571,850.28 1.70% 2,343.78 1.72% -
国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瑞信方正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本报
告期
新增
申万宏源 1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本报
告期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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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
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
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
询服务。
2、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
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
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
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
专用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成交总额
的比例
华泰证券 629,256.00 50.36% - - - -
华创证券 - - 78,800,000.00 100.00% - -
东方财富
证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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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620,376.00 49.64% - - - -
国信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瑞信方正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东莞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总量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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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 1 91,353.00 91.53% 83.24 91.52% -
华创证券 1 8,456.00 8.47% 7.71 8.48% -
长江证券 1 - - - - -
东方财富证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瑞信方正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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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
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
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
询服务。
2、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
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
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
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
专用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无。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转型后)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类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构 1 20180223~20180514, 8,163,224. - 8,16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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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20180716 19 4.19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起基金净
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强制调增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
基金合并份额和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强制调减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
拆分份额。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转型前)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类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构 1 20180101~20180222
2,004,783.
00
6,158,74
2.19
301.00
8,163,22
4.19
24.95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起基金净
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强制调增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
基金合并份额和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强制调减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
拆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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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0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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