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2023-08-15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7月4日。
  本基金自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8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8月12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据此,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3年8月12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9,828,687.21元,以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基金总份额为基准,本次每单位基金份额分配的剩余财产为1.0247元(计算结果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持有人具体分配得到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本次发放的清盘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8月21日,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8月22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