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1-04-23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4月 21日发布了《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如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基金代码:160136,场内简称:改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的情形,本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截至2021年4月16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4月17日发布《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已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1]411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改革基金

交易代码:160136

运作方式:LOF

终止上市日:2021年4月26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1年4月23日,即在2021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合同依据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自2021年4月20日进入清算程序起,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并不再恢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已自2021年4月19日起停牌。

三、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客服电话:400-889-8899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

住所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客服电话:95553

(三)基金代销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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