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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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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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1 年 05 月 31 日
送出日期:2021 年 06 月 09 日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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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
基金主代码 16013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1 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73,570,448.4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
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法,按照
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
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
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
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
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
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
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
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
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5%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改革基金 改革基金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136 010722
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的
份额总额
73,489,119.46 81,328.95
2、基金运作情况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是根据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公告》,由原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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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以下简称“南方改革基金”)转型而来。南方改革基金以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为基金份
额转换基准日,将南方国有企业改革份额、国企改革A份额及国企改革B份额转换为基金份
额净值为1.0000的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并自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更名为“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
基金”),《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本基
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199 号核准,本基金
65,388,862.00 份基金份额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
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
流通。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
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
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下同))、债券资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股票期权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 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
(含存托凭证)。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
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可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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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以及于 2021 年 04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南方中证国
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1 年 04 月 20 日起进入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已于 2021 年 04 月 26 日终止上市。
(二)、清算原因
根据《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
存续”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30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
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1年04月16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已触发《基
金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04 月 17 日发布《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
见。
(三)、最后运作日及清算期间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04 月 19 日,清算期为 2021 年 0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05
月 31 日。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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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的较高者。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三、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04 月 1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1 年 04 月 19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303,601.75
结算备付金 74,737.03
存出保证金 52,006.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584,970.25
其中:股票投资 70,920,170.25
债券投资 1,664,8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5,712,940.70
应收利息 18,190.68
资产总计 81,746,446.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0.00
应付赎回款 3,735,923.55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493.10
应付托管费 4,698.60
应付销售服务费 4.95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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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交易费用 6,972.07
应付利息 221.36
应交税费 0.01
其他负债 171,439.56
负债合计 4,942,753.20
所有者权益: 0.00
实收基金 77,598,602.88
未分配利润 -794,909.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803,693.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746,446.61
注:1.报告截止日2021年04月1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73,570,448.41份,
其中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基金份额总额为 73,489,119.46 份,
基金份额净值1.0439 元;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总额
为 81,328.95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435 元
四、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0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05 月 31 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按照法律法规及《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包括:律师费 10,000 元,审计
费 14,000 元。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74,737.03 元,结算保证金为 52,006.20 元,该款项
将按照结算规则,逐步划回托管户。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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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 5,411.06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为 88.68
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为 69.30 元;上述款项预计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季度结息日划至基
金托管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深圳证券清算款为 2,254,933.36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划入托管户;上海证券清算款为 3,458,007.34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划入托管
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为 70,920,170.25 元,
该资产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前全部卖出,清算金额已全部划入基金托管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为 1,664,800 元,该资
产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前全部卖出,清算金额已全部划入基金托管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23,493.10元,应付托管费为4,698.60元,应付销
售服务费为 4.95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 0.01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券商佣金为 6,972.07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支
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为 27,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支
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为 54,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律师费为 1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指数使用费为 60,439.56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
支付。
(四)、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项目
清算报告期间:2021 年 0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05 月 31 日
一、收入 539,410.72
1.利息收入 126,524.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6,210.46
债券利息收入 313.6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0.00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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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0.00
其他利息收入 0.0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506,637.0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514,652.17
基金投资收益 0.00
债券投资收益 8,771.82
衍生工具收益 0.00
股利收益 -16,786.9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094,952.6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02.16
二、费用 85,135.27
1、管理人报酬 0.00
2、托管费 0.00
3、受托费 0.00
4、销售服务费 0.00
5、投资顾问费 0.00
6、交易费用 84,838.23
7、利息支出 166.0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66.04
8、税金及附加 0.00
9、其他费用 131.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454,275.45
减:所得税费用 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454,275.45
(五)、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04 月 19 日基金净
资产
76,803,693.41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454,275.45
减:赎回金额(含费用) 7,410,535.60
二、2021 年 05 月 31 日基金净资产 69,847,433.26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止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 2021 年 05 月 31 日,本基金剩
余财产为 69,847,433.26 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1 年 06 月 01 日)至清算款项
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
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
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
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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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
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9 日(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 年 0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