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7-05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1重要提示
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51号《关于准予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7]1116号《关于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备案,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0971571_B0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基金合同》。根据《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根据管理人2018年5月12日发布的《关于华安慧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5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5月25日,自2018年5月26日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5月28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04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2月6日
报告期末(2018年5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23,153,244.32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经济基本面状况、宏观政策变化、金融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对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整体估值状况比较分析,对各主要投资品种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判,根据判断结果进行资产配置及组合的构建,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调整各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基础上力争提高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方法,在拟配置的行业内部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筛选个股。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51号文注册及机构部函[2017]1116号文备案,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规模为217,180,444.61份基金份额。
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基金合同》。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8年5月12日发布的《关于华安慧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5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5月25日,自2018年5月26日进入清算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5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18年5月25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7,066,926.15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应收利息 19,654.04
资产总计 57,086,580.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8年5月25日
负债:
应付赎回款 33,456,637.31
应付管理人报酬 -
应付托管费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负债 -
负债合计 33,456,637.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3,153,244.32
未分配利润 476,698.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629,942.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086,580.19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蒋燕华、蔡玉芝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971571_B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自2018年5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9,654.04元,均为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9,654.04元,上述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5月28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2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人民币33,456,637.3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28日、2018年5月29日分别支付。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18年5月26日
至2018年6月1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4,519.34
清算收入小计 4,519.34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注2) -
三、清算净收益 4,519.34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5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5月28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注2:根据《关于华安慧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清算期间产生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5月25日基金净资产 23,629,942.88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519.34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于2018年5月28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转出申请) 22,371,367.93
二、2018年6月1日基金净资产 1,263,094.29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安慧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18年6月1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263,094.29元。
截至2018年6月1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1,288,920.91元,其中人民币50,000.00元系基金管理人代垫的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的银行存款利息。
若本基金后续清算,出现账面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相关负债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于收到基金托管人通知后当日内将款项补足。
5.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
6.1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5月25日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清算报告出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