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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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录
1、重要提示1
1.1 重要提示1
2、基金概况1
2.1 基金基本情况1
2.2 基金产品说明2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2
4、财务报告3
4.1 资产负债表3
4.2 清算损益表3
4.3报表附注4
5、清算情况7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7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8
6、备查文件目录8
6.1 备查文件目录8
6.2 存放地点8
6.3 查阅方式8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71号注册,于2017年3月22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任一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本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即2018年10月30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自2018年10月3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于本基金持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进行两次清算:
首次清算期间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16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8日对《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进行了公告,并于2018年12月24日支付了首笔清算款。
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5月22日。
自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5月22日止期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二次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睿丰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052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次清算截止日(2019年5月22日)基金份额总额 14,479,213.8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互相补充的方法,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之间进行相对稳定的适度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等。
(1)期限结构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具体策略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2)信用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等于基准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曲线走势;二是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本基金管理人分别采用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2)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
(3)互换策略
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别,投资管理人可以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券种,赚取收益级差。
(4)息差策略
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宏观经济变化和上市公司的盈利变化,判断市场的变化趋势,选择不同的行业,再根据可转换债券的特性选择各行业不同的转债券种。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转债的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相对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从基本面分析入手,主要遵循以下三个步骤:
(1)本基金将对股票的风格特征进行评估,从股票池中选择成长与价值特性突出的股票。
根据一系列指标对市场上所有股票的风格特征进行评估。成长股的重要评估指标是考察公司的成长性。价值投资的核心思想是寻找市场上被低估的股票。通过以上评估,初步筛选出成长与价值股票池。
(2)对股票的基本面素质进行筛选,应用基本面分析方法,确定优质成长股与优质价值股的评价标准,在第一步选择出的具有鲜明风格的股票名单中,进一步分析,选出基本面较好的股票。
(3)进行成长与价值的风格配置。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的判断,动态地调整成长股与价值股的投资比重,追求在可控风险前提下的稳健回报。
在以上形成的价值股、成长股股票池中,本基金根据对市场趋势的判断、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对成长与价值股的投资比例进行配置。总体而言,成长股与价值股在股票资产中进行相对均衡的配置,适度调整。以控制因风格带来的投资风险,降低组合波动的风险,提高整体收益率。
4、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力求稳健的投资收益。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71号《关于准予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2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315,945,890.07份基金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自 2017年3月22日至 2018年 10月30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任一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本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即2018年10月30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2018年10月3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于本基金持有流通受限无法变现的股票,因而该产品需多次清算,第一次清算期间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16日。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5月22日。
4、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19年5月22日
(二次清算结束日) 2018年10月3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5,679,556.22 79,667,713.53
结算备付金 15,919,703.07
存出保证金 255,947.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9,888,287.12
其中:股票投资 9,888,287.12
债券投资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利息 3,974.27 111,465.10
应收申购款 5,999,000.00
资产总计 15,683,530.49 111,842,116.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 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赎回款 96,454,146.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8,324.80
应付托管费 49,720.81
应付交易费用 976,824.05
应付利息 -
其他负债 45,000 315,500.00
负债合计 45,000 98,094,515.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479,213.84 14,479,213.84
未分配利润 1,159,316.65 -731,612.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638,530.49 13,747,600.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683,530.49 111,842,116.71



注:报表截止日2019年5月22日(二次清算结束日),基金份额净值1.0801元,基金份额总额14,479,213.84份。
4.2 清算损益表
项目 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5月22日(二次清算期间)
一、清算期间收益 4,404,332.00
1.利息收入 18,211.80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16,781.66
3.投资收益 3,369,338.54
二、清算期间费用 52,243.41
1.交易费用 31,657.75
2.其他费用 20,585.66
三、一次清算金额 3,848,575.21
四、清算收益(损失)总额 503,513.38
减:所得税费用 -
五、清算净收益(损失) 503,513.38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5月22日止清算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其他费用为清算审计费和银行汇划费;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以及交易费用均由持有的流通受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和变现时产生。
4.一次清算金额为首次清算支付给投资者的金额,该金额以中登实际清算金额为准。由于单位分配金额保留位数导致一次清算总金额与一次清算报告估算金额有部分尾差。
4.3报表附注
4.3.1基金基本情况
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71号《关于准予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15,874,317.9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28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15,945,890.0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1,572.1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18个月的期间。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在开放期内,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0%。
根据《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以及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本基金第一次清算期间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16日,截至2018年11月16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1,286,364.56元,为仍处于锁定期无法变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于5月11日流通后变现,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7日起进入第二次清算期。截至2019年5月22日(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均已变现。
4.3.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任一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本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即2018年10月30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于本基金一次清算结束时持有处于锁定期无法变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本基金进行两次清算。
4.3.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二次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11月17日。
4.3.4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4.3.3所述,自2018年11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二次财产清算期,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4.3.5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9年5月22日(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4.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5.1二次清算期间
本清算期间为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5月22日。
4.3.5.2 记账本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
4.3.5.3应收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款项按照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4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5清算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6清算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或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d)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e)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5、清算情况
5.1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自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5月22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剩余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5月22日),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持仓的流通受限股票联美控股(600167)于2019年5月14日正式流通,持仓数量为1,270,987股,市值为15,658,559.84元。分别于2019年5月16日、17日变现635,400股和635,587股。
2.本次清算结束日账面应收利息3,974.27元,尚未收回。
3.本次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为45,000.00元,包括律师费和审计费。其中律师费25,000.00元,该费用为睿丰定开混合召开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需支付的律师费,该款项将于取得律师费发票后支付。于5月21日计提二次清算审计费20,000.00元,该款项将于取得审计费发票后支付。
4.保证资金流动性,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日提供垫资11,000,000.00元,该款项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归还9,000,000.00元、2019年5月22日归还2,000,000.00元。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项目 金额
一、首次清算结束日2018年11月16日基金净资产 15,135,017.1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03,513.38
二、2019年5月22日基金净资产 15,638,530.49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9年5月23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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