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20-11-17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0年8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8月18日公布的《关于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交易并终止申购赎回的公告》,本基金自2020年8月2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10月16日止。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1月16日刊登了《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本基金场内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基金场外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清盘流程、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场外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0.01元。本基金A类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6,216,384.28元,其中场内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522,383,84元,场外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5,694,000.44元;本基金C类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702,663.71元,其中场外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702,663.71。上述资金将于2020年11月17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款项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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