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原油(QDII-LOF)2024年3月29日、4月1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4-03-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简称 嘉实原油(QDII-LOF)
场内简称 嘉实原油LOF
基金主代码 16072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的休市安排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4年3月29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24年3月29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3月29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2024年3月29日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休市;2024年4月1日伦敦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休市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日 2024年4月2日
恢复赎回日 2024年4月2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 2024年4月2日
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交易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4月2日起(含2024年4月2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后,将仍然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如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