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关于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7月9日起,对旗下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本次修改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160806,C类基金份额代码028336。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保有的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开通互相转换。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渠道申购与赎回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与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上市交易。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1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对于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2其他销售机构: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该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销售服务费计提后按规定收取或返还投资者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基金托管人无需复核。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个人投资者: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其他投资者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1.00%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请见附件1。
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销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上线的具体情况将另行公示。
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进行调整,由“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修改为“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三、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上述修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特此公告。
附件1:销售机构名录
附件2:《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附件1:销售机构名录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E座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400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4000988511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强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8)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9)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1008-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郑焰
客服电话:400-100-2666
公司网址:www.zocaifu.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F、11F、14F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010-63158805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1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27楼271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1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2幢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1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B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2
公司网址:www.xinlande.com.cn
(18)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1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licaimofang.com
(2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om
(2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2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515号世博天地写字楼T1栋17楼
法定代表人:贾志伟
客服电话:400-820-993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2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1111弄1号中企国际金融中心A楼6楼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2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28)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29)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2座16楼01、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3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1)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向城路288号国华金融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32)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3)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期航二街2号101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1楼
法定代表人:陈彤
客服电话:4001608888
公司网址:www.efundcf.com.cn
附件2: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或位置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全文 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
长盛同庆(LOF) 根据上下文调整为“基金”、“A类份额”或“各类基金份额”
一、前言 删除: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二、释义
30.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修改后为:
30.其他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销售机构)
二、释义
58.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修改后为:
58.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本基金不支持C类基金份额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二、释义 删除:
64.长盛同庆(LOF)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二、释义 新增:
65.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与公布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6.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67.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保有的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68.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新增:
(七)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保有的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具体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渠道申购与赎回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与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上市交易。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取消或调整某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三)申购和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删除:
长盛同庆(LOF)份额由原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长盛同庆份额、同庆800A份额、同庆800B份额分级运作期到期转换而来,其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方式沿用长盛同庆份额的办理方式。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四)场内申购和赎回
新增: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对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四)场内申购和赎回 2.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长盛同庆(LOF)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四)场内申购和赎回 删除:
5.申购、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长盛同庆(LOF)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长盛同庆(LOF)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返还资金的计算公式及方法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长盛同庆(LOF)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长盛同庆(LOF)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净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T日长盛同庆(LOF)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长盛同庆(LOF)份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长盛同庆(LOF)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其中,基金资产净值为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5)长盛同庆(LOF)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长盛同庆(LOF)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含)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具体费率及收费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7)长盛同庆(LOF)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总金额的5%。
(8)长盛同庆(LOF)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五)场外申购和赎回
新增: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对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五)场外申购和赎回
2.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长盛同庆(LOF)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修改后为:
2.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长盛同庆(LOF)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长盛同庆(LOF)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长盛同庆(LOF)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长盛同庆(LOF)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净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T日的长盛同庆(LOF)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长盛同庆(LOF)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长盛同庆(LOF)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其中,基金资产净值为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5)长盛同庆(LOF)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长盛同庆(LOF)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含)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具体费率及收费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7)长盛同庆(LOF)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总金额的5%。
(8)长盛同庆(LOF)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修改后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其中,场外申购的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购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回金额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发生巨额赎回时,场内长盛同庆(LOF)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规则执行。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发生巨额赎回时,场内基金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执行。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日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部分进行自动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并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且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延期赎回处理。 修改后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日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部分进行自动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并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且以下一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延期赎回处理。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登记、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二)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新增:
1.基金份额的登记
……
(4)场外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办理跨系统转托管。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高新
注册资本:18900万元人民币 修改后为:
法定代表人:胡甲
注册资本:贰亿零陆佰万元整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修改后为: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长盛同庆(LOF)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修改后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修改后为: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管理费率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
10.选择、更换销售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修改后为:
8.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净值,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修改后为: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修改后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及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 修改后为: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及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修改后为: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修改后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修改后为: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各类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新增:
3.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新增: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1)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对于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2)其他销售机构: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该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销售服务费计提后按规定收取或返还投资者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基金托管人无需复核。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修改后为: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
(4)场外申购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但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场内申购和上市交易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修改后为: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的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
(4)场外申购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指将所获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选定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通过场内申购、上市交易,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A类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基金净值信息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修改后为: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七)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0.5%; 修改后为: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修改后为: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修改后为: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财产清算及剩余财产的分配
修改后为:
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并持有至基金合同终止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如有)将在基金合同终止时随剩余资产分配款项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并持有至基金合同终止的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以后(即365天)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如有)将在基金合同终止时随剩余资产分配款项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关于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