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3月28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4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5
§5 托管人报告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6
§6 审计报告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17
7.1 资产负债表 17
7.2 利润表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19
7.4 报表附注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4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1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3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3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4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4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5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4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5
§11 重大事件揭示 4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4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1
§13 备查文件目录 5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51
13.2 存放地点 52
13.3 查阅方式 52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长盛同丰债券(LOF)

场内简称
长盛同丰

基金主代码
160810

交易代码
1608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668,168.1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2-26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
产的稳定增值,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以利率风险管理为核心,以久期配置为关键技术,在满足组合流动性要求上,
结合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债券组合的类
属配置进行个券选择,控制风险、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具体投资运作中将
运用换券利差交易策略、凸性套利交易策略以及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等多样
的操作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长期预期收益
和平均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在分级基金
运作期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同丰A 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
稳健收益特征的基金份额;同丰B 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增强收益特征的
基金份额。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4年6月27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同丰A、同丰B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变更、账户更名等操作。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62350088
9556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22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100088
100818

法定代表人
高新
田国立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514,381.86
19,789,900.85
825,657.02

本期利润
35,674,138.92
-7,553,523.52
130,426.7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25
-0.0052
0.000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8.53%
-0.52%
0.0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37%
-3.74%
0.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21,609.61
-39,237,483.18
130,426.7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77
-0.0525
0.000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3,769,182.36
703,460,634.48
1,997,502,552.7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0
0.942
1.0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5.28%
-3.74%
0.0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4%
0.32%
1.66%
0.17%
0.08%
0.15%

过去六个月
5.00%
0.25%
2.37%
0.13%
2.63%
0.12%

过去一年
9.37%
0.20%
6.54%
0.11%
2.83%
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28%
0.18%
2.62%
0.10%
2.66%
0.08%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了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具体的编制规则和再平衡过程请参见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编制说明。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且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债券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鉴于中债综合指数能够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所以以其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二)投资范围、(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7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4年度
-
-
-
-
注:2014年度未分配收益

2013年度
-
-
-
-
注:2013年度未分配收益

2012年度
-
-
-
-
注:2012年度未分配收益

合计
-
-
-
-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郑州、杭州、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4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帆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9月18日
-
7年
男,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华中科技大学硕士。曾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究、债券投资工作。2012年4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非信用研究员,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琪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信用研究员。
2013年3月14日
-
8年
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博士学位。2011年3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用研究员,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杨衡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添利60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2012年12月27日
2014年4月10日
7年
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博士、博士后。2007年7月进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先后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社保组合组合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社保组合组合经理。自2014年4月10日起不再担任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添利60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2014年6月27日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更名为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对该基金过去4 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 日、3 日、5 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 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报告期内行情回顾
回顾2014年,经济增速有所下滑,通胀水平总体呈下降走势,定向放松的货币政策及相对宽松的资金面驱动市场利率中枢持续下行,债券市场走出一波较强的趋势性牛市行情。利率债方面,收益率曲线整体下行,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93BP至3.62%,10年期国开行债收益率大幅下行173BP至4.09%;信用债方面,低评级债券收益率下行幅度小于中高评级债券,主要是受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及交易所债券质押回购规则变动等因素影响所致。
货币市场方面,2014年资金面总体呈现相对宽松格局。一季度受春节因素影响,资金利率呈现先升后降走势;4月份开始,央行通过定向降准降息、MLF、PSL等多种工具向市场投放资金,资金面相对宽松,各中短期限Shibor利率及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总体处于相对低位;其中,7月和11月银行间资金利率小幅上行,但央行后续均投放资金平抑资金利率波动;十二月中旬以来,随着年末资金需求高峰来临,银行收紧流动性,同时受央行公开市场延续空窗操作及新一轮IPO等因素影响,货币市场各中短期资金利率呈现阶段性上升局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始终控制配置节奏,根据市场变动调整组合久期,优化持仓结构,保持组合流动性。密切关注高收益债券的信用风险状况,严格控制其持仓比例,防控信用风险。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6.5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背景下,政府对经济增长容忍度有所提高,国内经济的潜在增长率不断下降,2015年预计中国经济将维持相对疲弱的态势。12月中国PMI连续下滑至50.1%的年内低值,制造业新订单和产出指数双双走弱,反映制造业景气度持续弱化,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通胀方面,12月CPI同比上涨1.5%,通胀延续弱势。房地产投资增速继续下降,未来房地产销售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在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背景下,货币政策有望进一步宽松。
在后期投资策略上,对利率债,维持谨慎乐观态度,密切关注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和资金面的各种变化,在仓位和久期上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灵活应对;对信用债,深入研究行业及个券信用利差变化,积极发掘信用风险可控、持有期收益较高的个券,并且密切跟踪持仓债券的信用风险状况,严防信用风险。
总之,无论后市如何变化,我们将秉承谨慎原则,在组合流动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和深入的个券甄别分析,做好组合配置,力求确保基金资产在维持价值底线基础上实现持续的稳定增值。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资产委托人利益出发,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改进、完善,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强调合规培训,夯实公司合规文化环境基础。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外请律师、内部自学、岗前培训等多种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合规培训工作,强化员工合规理念,深化员工合规意识,努力夯实公司合规内控环境基础。
2、强调制度/流程建设,扎实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新法规、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及时推动公司各部门补充、修订、完善、优化各项业务制度与流程,保证公司制度/流程的合法合规、全面、适时、有效。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规定,通过量化分析、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确保制度/流程严肃性与执行力。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稽核工作,内容涵盖受托资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清算、登记注册、产品开发等等;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以保障公司制度/流程的严肃性与执行力。
5、加强员工行为合规的检查监督。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借助信息技术系统,通过完善员工投资报备系统、建设员工合规档案系统等,提高员工行为合规管理水平,督促员工自觉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障资产委托人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担任估值小组副组长)、权益投资部、风险管理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业务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2014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21,609.61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321,609.61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954,554.34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20195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和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汪棣
沈兆杰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5年3月23日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819,675.76
3,467,246.27

结算备付金

6,873,080.91
16,689,344.33

存出保证金

46,618.38
251,197.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3,127,997.90
826,737,473.88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3,127,997.90
826,737,473.8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72,826.56

应收利息
7.4.7.5
2,282,035.73
21,148,815.9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2,371.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95,281,779.90
868,666,903.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499,958.80
163,819,521.8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27,107.75
-

应付赎回款

509,101.8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509.82
549,306.88

应付托管费

10,145.66
156,944.81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218.50
235,417.23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609.95
14,668.15

应交税费

44,887.00
44,887.00

应付利息

-
15,943.1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70,058.26
369,580.50

负债合计

51,512,597.54
165,206,269.5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2,493,018.41
742,698,117.66

未分配利润
7.4.7.10
1,276,163.95
-39,237,483.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769,182.36
703,460,634.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5,281,779.90
868,666,903.99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50元,基金份额总额41,668,168.17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6,259,076.56
18,745,010.16

1.利息收入

30,983,450.10
75,514,381.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024,685.34
2,341,866.64

债券利息收入

29,930,199.66
65,993,703.8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565.10
7,178,810.5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910,298.94
-29,431,808.0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3,910,298.94
-29,431,808.0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29,159,757.06
-27,343,424.3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26,168.34
5,861.52

减:二、费用

10,584,937.64
26,298,533.6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957,008.09
10,372,258.45

2.托管费
7.4.10.2.2
844,859.48
2,963,502.36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267,289.24
4,445,253.63

4.交易费用
7.4.7.18
21,499.40
53,798.14

5.利息支出

5,052,601.51
7,961,386.9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052,601.51
7,961,386.98

6.其他费用
7.4.7.19
441,679.92
502,334.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674,138.92
-7,553,523.5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674,138.92
-7,553,523.52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42,698,117.66
-39,237,483.18
703,460,634.4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5,674,138.92
35,674,138.9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00,205,099.25
4,839,508.21
-695,365,591.0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540,242.09
151,750.91
4,691,993.00

2.基金赎回款
-704,745,341.34
4,687,757.30
-700,057,584.0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2,493,018.41
1,276,163.95
43,769,182.3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97,372,126.07
130,426.70
1,997,502,552.7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553,523.52
-7,553,523.5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54,674,008.41
-31,814,386.36
-1,286,488,394.7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5,324,033.07
2,237,052.74
107,561,085.81

2.基金赎回款
-1,359,998,041.48
-34,051,439.10
-1,394,049,480.5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42,698,117.66
-39,237,483.18
703,460,634.4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周兵______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根据《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变更运作模式后而来。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43号《关于核准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原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996,890,217.9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5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97,372,126.07份基金份额(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长盛同丰A”)1,350,433,974.59份,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以下简称“长盛同丰B”)646,938,151.48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81,908.08份基金份额(长盛同丰A为164,633.60份,长盛同丰B为317,274.48份)。
根据《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含18个月)为基金分级运作期;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名称变更为“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运作方式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盛同丰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长盛同丰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长盛同丰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长盛同丰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原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长盛同丰A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剩余净资产分配予长盛同丰B。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内,长盛同丰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约定年化基准收益率为4.25%。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长盛同丰A的开放日计算长盛同丰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长盛同丰B的封闭期届满日分别计算长盛同丰A与长盛同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计算并公告长盛同丰A和长盛同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长盛同丰A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在场外的申购与赎回;同丰B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8个月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同丰B的封闭期内,同丰B可上市交易,但不接受申购赎回。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3]63号文核准,长盛同丰B基金份额于2013年2月2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同丰B份额托管在场外(注册登记系统),份额持有人需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后方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4年6月27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同丰A、同丰B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4]第233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18,613,944.00份基金份额于2014年7月1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同日开放申购、赎回以及转托管业务。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方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债券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持有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4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其他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其他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根据《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及分级运作期届满时不单独对长盛同丰A与长盛同丰B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每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2,819,675.76
3,467,246.27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2,819,675.76
3,467,246.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81,016,096.84
82,170,077.30
1,153,980.46


银行间市场
990,798.69
957,920.60
-32,878.09


合计
82,006,895.53
83,127,997.90
1,121,102.37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82,006,895.53
83,127,997.90
1,121,102.37

项目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639,939,134.31
614,935,674.88
-25,003,459.43


银行间市场
214,836,994.26
211,801,799.00
-3,035,195.26


合计
854,776,128.57
826,737,473.88
-28,038,654.69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854,776,128.57
826,737,473.88
-28,038,654.69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注: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011.44
8,689.79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3,092.90
7,510.20

应收债券利息
2,277,910.39
21,132,502.94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21.00
113.00

合计
2,282,035.73
21,148,815.93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609.95
14,668.15

合计
609.95
14,668.15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58.26
-

预提费用
270,000.00
369,000.00

其他
-
580.50

合计
270,058.26
369,580.5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746,811,157.50
742,698,117.66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6,528,375.79
-71,854,016.30

2014年6月27日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670,282,781.71
670,844,101.36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12,372,674.77
-

本期申购
4,452,764.24
4,540,242.0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20,694,703.01
-632,891,325.04

本期末
41,668,168.17
42,493,018.41

注:1. 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上年度末的基金份额含A类基金份额99,873,006.02份,B类基金份额646,938,151.48份。上年度末的账面金额含A类基金账面金额95,759,966.18份,B类基金账面金额646,938,151.48份。
2. 根据《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A基金份额折算和赎回结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同丰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同丰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确定2014年6月26日为本基金的第3个份额折算基准日,对长盛同丰A份额实施定期份额折算。当日长盛同丰A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元,本基金在计算长盛同丰A的折算比例时使用的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即1.02119178元,据此计算的同丰A的折算比例为1.02119178,折算后,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同丰A相应增加至1.02119178份。折算前,长盛同丰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9,873,006.02份,折算后,长盛同丰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1,989,492.79份。
3. 根据《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以2014 年6 月27 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所约定的长盛同丰A和长盛同丰B在分级运作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规则分别计算长盛同丰A和长盛同丰B在分级运作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当日长盛同丰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基金在计算长盛同丰A的转换比例时使用的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即1.00011644元,据此计算的同丰A的转换比例为1.00011644,转换后,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同丰A相应增加至1.00011644份。转换前,长盛同丰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461,117.00份,转换后,长盛同丰A对应的长盛同丰(LOF)基金份额总额为25,464,081.69份。当日长盛同丰B基金份额净值为0.978元,本基金在计算长盛同丰B的转换比例时使用的同丰B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即0.97759890元,据此计算的同丰B的转换比例为0.97759890,转换后,同丰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同丰B相应减少至0.97759890份。转换前,长盛同丰B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46,938,151.48份,转换后,长盛同丰B对应的长盛同丰(LOF)基金份额总额为632,446,025.25份。综上,本基金于分级运作期届满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后的份额总额为657,910,106.94份。
4. 根据《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后(LOF),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自2014年7月11日起开始办理。
5.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于深交所上市的基金份额为12,865,845.00份,托管在场外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28,802,323.17份。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选择按市价流通或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1,198,828.49
-28,038,654.69
-39,237,483.18

本期利润
6,514,381.86
29,159,757.06
35,674,138.9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5,006,056.24
-166,548.03
4,839,508.21

其中:基金申购款
30,903.44
120,847.47
151,750.91

基金赎回款
4,975,152.80
-287,395.50
4,687,757.3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21,609.61
954,554.34
1,276,163.95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92,004.46
474,573.7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764,933.34
1,440,125.00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66,608.80
422,919.56

其他
1,138.74
4,248.36

合计
1,024,685.34
2,341,866.64

股票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股票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13,910,298.94
-29,431,808.09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13,910,298.94
-29,431,808.09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1,615,359,557.51
3,464,660,676.19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1,593,824,277.03
3,401,810,708.23

减:应收利息总额
35,445,579.42
92,281,776.05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3,910,298.94
-29,431,808.09

衍生工具收益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股利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9,159,757.06
-27,343,424.37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29,159,757.06
-27,343,424.3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29,159,757.06
-27,343,424.3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6,040.00
-

转换费收入
128.34
-

国债承销手续费返还
-
5,000.00

其它
-
861.52

合计
26,168.34
5,861.52

注: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赎回金额的0.5%,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2. 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1,714.40
37,273.14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9,785.00
16,525.00

合计
21,499.40
53,798.14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99,000.00

信息披露费
270,000.00
270,000.00

其他费用
400.00
900.00

上市年费
60,000.00
85,000.00

银行划款费用
25,279.92
33,934.12

帐户维护费
36,000.00
13,500.00

合计
441,679.92
502,334.12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957,008.09
10,372,258.4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12,202.17
3,209,257.3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44,859.48
2,963,502.3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银行
556,672.11

长盛基金公司
415,356.07

国元证券
2,369.78

合计
974,397.96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银行
2,981,244.19

长盛基金公司
737,535.75

国元证券
4,995.12

合计
3,723,775.06

注:1.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长盛基金公司,再由长盛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3% / 当年天数。
2. 上年度可比期间(分级运作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总额中含A类基金份额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2,396,434.75元和B类基金份额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1,327,340.31元。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72,876,573.56
-
-
144,100,000.00
93,824.5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
-
-
215,285,000.00
51,768.08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基金管理人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819,675.76
92,004.46
3,467,246.27
474,573.7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情况——非货币市场基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50,499,958.80元,于2015年1月5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与风险管理部、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四级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 中国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A-1
-
70,166,000.00

A-1以下
-
-

未评级
1,107,700.00
59,580,000.00

合计
1,107,700.00
129,746,000.00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债券信用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评级。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AAA
7,057,720.60
25,019,400.00

AAA以下
72,729,837.30
671,972,073.88

未评级
2,232,740.00
-

合计
82,020,297.90
696,991,473.88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债券信用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评级。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
于2014年12年31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50,499,958.80元将在一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2,819,675.76
-
-
-
2,819,675.76

结算备付金
6,873,080.91
-
-
-
6,873,080.91

存出保证金
46,618.38
-
-
-
46,618.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182,328.80
60,525,929.10
5,419,740.00
-
83,127,997.90

应收利息
-
-
-
2,282,035.73
2,282,035.73

应收申购款
-
-
-
132,371.22
132,371.22

资产总计
26,921,703.85
60,525,929.10
5,419,740.00
2,414,406.95
95,281,779.90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499,958.80
-
-
-
50,499,958.8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27,107.75
127,107.75

应付赎回款
-
-
-
509,101.80
509,101.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5,509.82
35,509.82

应付托管费
-
-
-
10,145.66
10,145.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5,218.50
15,218.50

应付交易费用
-
-
-
609.95
609.95

应交税费
-
-
-
44,887.00
44,887.00

其他负债
-
-
-
270,058.26
270,058.26

负债总计
50,499,958.80
-
-
1,012,638.74
51,512,597.54

利率敏感度缺口
-23,578,254.95
60,525,929.10
5,419,740.00
1,401,768.21
43,769,182.36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3,467,246.27
-
-
-
3,467,246.27

结算备付金
16,689,344.33
-
-
-
16,689,344.33

存出保证金
251,197.02
-
-
-
251,197.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6,911,713.31
538,937,932.47
90,887,828.10
-
826,737,473.88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72,826.56
372,826.56

应收利息
-
-
-
21,148,815.93
21,148,815.93

资产总计
217,319,500.93
538,937,932.47
90,887,828.10
21,521,642.49
868,666,903.99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63,819,521.80
-
-
-
163,819,521.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549,306.88
549,306.88

应付托管费
-
-
-
156,944.81
156,944.8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35,417.23
235,417.23

应付交易费用
-
-
-
14,668.15
14,668.15

应付税费
-
-
-
44,887.00
44,887.00

应付利息
-
-
-
15,943.14
15,943.14

其他负债
-
-
-
369,580.50
369,580.50

负债总计
163,819,521.80
-
-
1,386,747.71
165,206,269.51

利率敏感度缺口
53,499,979.13
538,937,932.47
90,887,828.10
20,134,894.78
703,460,634.48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下降25个基点
561,143.77
5,754,828.35


上升25个基点
-561,143.77
-5,754,828.35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82,170,077.3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957,920.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3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614,935,674.88元,第二层次211,801,799.00元,无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3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3,127,997.90
87.24


其中:债券
83,127,997.90
87.2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692,756.67
10.17

7
其他各项资产
2,461,025.33
2.58

8
合计
95,281,779.90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340,440.00
7.6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9,787,557.90
182.2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83,127,997.90
189.9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186
12力帆02
60,000
6,120,000.00
13.98

2
112051
11报喜02
60,000
6,077,940.00
13.89

3
112148
12光电债
60,000
6,024,600.00
13.76

4
122727
12东胜债
57,000
5,837,940.00
13.34

5
112044
11中泰01
50,740
5,241,442.00
11.9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6,618.3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82,035.73

5
应收申购款
132,371.2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61,025.33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578
72,090.26
10,987,402.28
26.37%
30,680,765.89
73.63%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9,781,708.00
76.03%

2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证券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86,043.00
6.89%

3
陈旭
428,500.00
3.33%

4
余立华
127,094.00
0.99%

5
童炜
105,814.00
0.82%

6
李忠秀
97,764.00
0.76%

7
王莹辉
95,515.00
0.74%

8
黄惠勤
77,233.00
0.60%

9
张健
67,683.00
0.53%

10
金承荣
67,480.00
0.52%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97,817.08
0.2348%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27日 )基金份额总额
646,938,151.4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46,811,157.5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452,764.2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97,223,078.8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12,372,674.77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668,168.17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4月16日发布公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由高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凤良志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已于2014年4月14日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11.2.2 基金经理的变动情况
报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意,自2014年4月10日起,杨衡同志不再兼任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1.2.3 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4年2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4年2月13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50,000.00元,已连续提供审计服务3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泰君安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东海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华福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2
-
-
-
-
-

五矿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
260,757,137.52
32.06%
12,132,200,000.00
52.94%
-
-

国信证券
277,558,524.10
34.12%
10,784,972,000.00
47.06%
-
-

招商证券
275,060,620.42
33.82%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东海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华安证券
-
-
-
-
-
-

华福证券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五矿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均为共用交易单元。
4、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其他重大事件
除上述事项外,均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过的其他在本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增加同花顺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4年1月20日

2
关于增加恒天明泽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4年3月24日

3
关于增加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部分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4年3月27日

4
关于调整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同上
2014年4月12日

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同上
2014年4月16日

6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同上
2014年4月16日

7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同上
2014年5月15日

8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4日

9
关于增加上海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16日

10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20日

11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20日

12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23日

13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B份额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24日

14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B份额终止上市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24日

15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24日

16
关于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A、同丰B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24日

17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B份额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25日

18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A基金份额折算和赎回结果的公告
同上
2014年6月30日

19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同上
2014年7月1日

20
长盛同丰债券型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4年7月8日

21
关于开通长盛同丰债券型基金(LOF)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4年7月8日

22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同上
2014年7月8日

23
关于增加万银财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4年7月9日

24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同上
2014年7月11日

25
增加中山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申购费率优惠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4年7月31日

26
关于增加联讯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同上
2014年10月13日

27
关于增加广州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4年10月13日

2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的公告
同上
2014年10月14日

29
关于增加长量基金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4年10月16日

30
关于调整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同上
2014年10月28日

3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同上
2014年10月29日

32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4年11月11日

33
关于增加一路财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4年12月29日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名称由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和/或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