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915)停牌的公告
2020-04-30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适用其中转换为大成景丰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后的有关条款,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如大成景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3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3000 万元, 触发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经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大成景丰,基金代码
为:160915)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申请办理大成景丰(基金代码为:160915)的终止上市等事宜。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以登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
服务电话 400-888-5558 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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