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终止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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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终止上市交易的通知
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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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3年2月10日刊登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2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经审查,本所决定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证券简称:恒生中小LOF,证券代码:160922)自2023年2月17日起终止上市交易。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