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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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年3月4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年3月6日
一、重要提示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61号《关于准予大成海外中国机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
责公开募集。于2016年12月29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我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
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第二
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021
年1月8日,我司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并于2021年1月11日和2021
年1月12日分别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
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大成海外中国机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1月15
日,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7日17:00止(以公告
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纸质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
时间为准)。我司于2021年2月9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海外中国机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具体详见公
司相关公告。
本基金自2021年2月1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
律师事务所所于2021年2月10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海外中国
基金主代码 160923
交易代码 1609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年02月09日)基金份额总额 1,342,963.25份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挖掘受益于中国经济增长的海外投资机会,在实现高度风险分散的同时,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健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MSCI中国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2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末余额
资产: 负债:
银行存款 1,047,105.51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127,078.77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应付证券清算款 0.27
债券投资 应付赎回款 83,290.9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896.92
基金投资 应付托管费 209.29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销售服务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1,934.97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11,453.26 应付税费
应收利息 1,142.12 应付利息
应收股利 应付利润
应收申购款 其他负债 124,787.97
其他资产 负债合计: 211,120.4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42,963.25
未分配利润 832,696.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5,659.26
资产合计: 2,386,779.66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2,386,779.66
注: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年2月9日,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净
值为1.620元,份额为1,342,963.25份,资产净值为2,175,659.26元。
四、基金财产分配
自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4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047,105.51元。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27,078.77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2月18日
转入本基金托管户。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142.12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
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1,211,453.26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2
月18日转入本基金托管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896.92元。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09.29元。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0.27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2月18日支
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83,290.98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2月24日支
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_佣金为人民币1,934.97元。
(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24,787.97元,该款项包含2020年度审计费
40,000.00元,2021年度审计费4,500.00元,2020年度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费80,000.00
元,应付赎回费287.97元。
3、清算期间损益情况
清算期间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一、清算期间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注1) 415.35
清算期间收入小计① 415.35
二、清算期间费用
银行手续费(注2) 200.00
深港通证券组合费 0.27
财务费用(注3) 0.05
清算期间费用小计② 200.32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①-② 215.03
注1:存款利息收入为自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4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
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利息。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
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
注2:银行手续费为清算期间本基金托管账户的预估银行汇划费,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差
额计入基金资产。
注3:财务费用为汇率造成的汇兑损益(该金额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略微差异)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2月9日基金净资产 2,175,659.2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15.03
减:最后运作日赎回款、转出款
二、清算期结束日2021年3月4日基金净资产 2,175,874.29
注:
(1)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1年3月4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175,874.29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2021年3月5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
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审计报告》
(2)《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财产清算小组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