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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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
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10月19日起,对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具体事宜如下:
一、增设Y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A类别基金份额;
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B类别基金份额;
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C类别基金份额;
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仅允许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的,在申购时有权不收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可对销售费用、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的份额,称为Y类别基金份额。Y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同时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在香港销售的、为香港投资者设立的本基金的份额,称为H类别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本基金A/B类、C类、Y类和H类别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得互相转换,若未来开通转换,请见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代码029222。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Y类基金份额的首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三)Y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
(1)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15%;
(2)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5%;
(3)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申购费用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0%
100万元≤M<200万元 0.20%
200万元≤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单笔1000元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上表,各销售机构可针对Y类基金份额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或者免收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
本基金Y类别基金份额按照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本基金Y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金额的100%归基金财产所有。具体如下:
份额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四)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五)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详见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的修订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rtfund.com)公布的《<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基于《基金合同》的修订,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三、其他事项
(一)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自2026年10月19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间及相关规则详见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四)投资人可访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