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2015-03-04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场内简称:金鹰回报)
基金主代码 1621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5年3月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回报A 回报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106 15007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注:
1.《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9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210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回报A,基金代码:162106)、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回报B,场内简称:回报B,基金代码:150078)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015年3月6日为回报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回报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回报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回报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回报A份额的,其持有的回报A份额将于2015年3月9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赎回的申请。回报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回报A的本次开放日为2015年3月6日,即该日办理回报A份额的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无法按时开放回报A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回报A不设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
3.2 赎回费率
回报A的赎回费率为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层
电话:(020)83282950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潘晓毅
4.1.2 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浙江民泰银行、浦发银行。
(2)证券公司和第三方销售渠道:民族证券、方正证券、东海证券、信达证券、国都证券、东莞证券、天风证券、华泰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江海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广州证券、五矿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中金公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华安证券、中航证券、天相投资、银河证券、国海证券、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招商证券、日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长城证券、财通证券、光大证券、东莞农商行、国联证券、齐鲁证券、国信证券、世纪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财富证券、万联证券、广发证券、深圳众禄、杭州数米、上海好买、湘财证券、上海天天、申银万国证券、上海长量、北京展恒、诺亚正行、新时代、和讯信息、金元证券、恒天明泽、浙江同花顺、天源证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证券
(3)如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回报A 本次开放日即2015年3月6日办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4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更新的《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回报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合同生效后满36个月的开放日除外),基金管理人将对回报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回报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回报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回报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但基金合同生效后满36个月的开放日不进行折算,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将回报A、回报B的基金份额折算为份额净值等于1元的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若干。(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每一个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回报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回报A本次开放日的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销售机构对回报A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回报A赎回申请。回报A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免长途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如在分级运作期间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回报A份额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相对于“回报A”,“回报B”收益可能有一定的波动幅度。但是,由于本基金以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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