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2022-07-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第三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2022年7月13日,本基金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披露了《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清算报告,截至清算结束日2022年6月17日,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71,408,875.65元。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暂免债券、基金相关收费的通知》(深证上〔2022〕61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本基金2022年度基金上市费。清算期间支付的上市费已于2022年7月7日退回至本基金托管账户。退回的上市费用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现就本基金清算资金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2年7月20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份场内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1.130元。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份额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2年7月26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份场外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1.130元。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2年7月26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1.116元。
  上述资金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清算资金的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的相关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