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08-25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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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分级运作周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2016年4月26日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更名为“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原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4月25日止,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26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东吴鼎利

基金主代码
165807

交易代码
1658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7,286,206.3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6-25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5808
1501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0份
0份

注: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封闭运作的基金份额简称为鼎利进取。
2、上表中“报告期末”为2016年4月25日。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分级运作期届满进行转换,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4月25日,转换日日终,东吴鼎利优先、东吴鼎利进取按照各自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东吴鼎利(LOF)份额分别为6,841,900.95 份、530,444,305.38份。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东吴鼎利(LOF)

场内简称
东吴鼎利

基金主代码
165807

交易代码
1658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0,478,884.1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年5月20日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品种的主动式管理,力争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品种的主动式管理,力争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鼎利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低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鼎利B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品种的主动式管理,力争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品种的主动式管理,力争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徐军
汤嵩彥


联系电话
021-50509888-8308
95559


电子邮箱
xuj@scfund.com.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509666/400-821-0588
95559

传真
021-50509888-8211
021-62701216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s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办公处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2016年6月30日)


转型前(2016年1月1日- 2016年4月25日)
转型后(2016年4月26日- 2016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8,040,800.15
5,519,679.64

本期利润
3,904,224.68
4,496,709.0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4
0.009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8%
1.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4月25日
报告期末( 2016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711
0.28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37,286,208.54
464,919,010.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
1.01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前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2016/4/1-2016/4/25
1.49%
0.44%
-1.21%
0.09%
2.70%
0.35%

过去三个月2016/4/1-2016/4/25
1.49%
0.44%
-1.21%
0.09%
2.70%
0.35%

过去六个月2016/1/1-2016/4/25
2.48%
0.20%
-0.91%
0.08%
3.39%
0.12%

过去一年2015/7/1-2016/4/25
14.80%
0.38%
2.02%
0.08%
12.78%
0.30%

过去三年2013/7/1-2016/4/25
30.42%
0.25%
5.00%
0.10%
25.42%
0.1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3/4/25-2016/4/25
31.21%
0.25%
4.78%
0.10%
26.43%
0.15%

注: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生效,本基金于2016年4月25日三年封闭届满,封闭期届满后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封闭期届满日为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3、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后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0%
0.04%
0.36%
0.04%
0.14%
0.00%

自基金转型生效起至今
1.00%
0.04%
0.70%
0.04%
0.30%
0.00%

注: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2、本基金转型日为2016年4月26日,图示日期为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自本基金转型起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转型后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与转型前一致;本报告期内,转型后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投资范围及比例要求。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7日获证监基字[2004]32号开业批文,并于2004年9月2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64967591。目前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控股70%和30%。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待人忠、办事诚、以德兴业”的东吴文化,追求为投资者奉献可持续的长期回报。近年来,在泛资管大背景下,公司推进公募基金、专户业务以及子公司业务协同发展,加快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性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着23只公募基金,27只专户资产管理计划,137只存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子公司),涵盖了高中低不同风险层次的多元化产品线,可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2016年,公司在成长股投资的传统优势基础上,引入了量化投资策略,在业内率先成立了绝对收益部,更加强化绝对收益理念。
经过多年积累和布局,公司已形成三大投研“特色”:1.权益投资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优质成长股,把握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机遇;2.绝对收益首倡“用权益投资做绝对收益”的理念,利用量化模型进行择时和选股操作,严控回撤、优化收益;3.固定收益回归稳健本源,兼顾流动性管理,为大类资产配置提供基础性产品。
近年来,公司凭借扎实的投资团队、出色投资业绩,斩获了诸多奖项,比如2015年度十大风云基金公司(《大众证券报》)、2014年度最佳投资风格*金蝉奖(东吴新经济股票型基金,《华夏理财》杂志)、2014年度新财富最智慧投资机构(《新财富》杂志)等。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庆定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6月25日
-
10年
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专业毕业。历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员与结构融资部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4月再次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其中自2013年6月25日起担任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5月9日起担任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6月28日起担任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8月19日起担任东吴配置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晨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6月8日
-
4.5年
硕士,2011年6月获厦门大学硕士学位。2011年6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任固定收益研究员,自2013年3月起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从事债券投资研究工作,曾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庆定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6月25日
-
10年
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专业毕业。历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员与结构融资部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4月再次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其中自2013年6月25日起担任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5月9日起担任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6月28日起担任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8月19日起担任东吴配置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19日起担任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晨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6月8日
-
4.5年
硕士,2011年6月获厦门大学硕士学位。2011年6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任固定收益研究员,自2013年3月起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从事债券投资研究工作,曾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1、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研究策划部的研究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研究成果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发布,对所有产品组合经理开放;3、坚持信息保密,禁止在除统一信息平台外的其他渠道发布研究报告,禁止在研究报告发布之前通过任何渠道泄露研究成果信息。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95%置信区间下的假设检验分析,同时结合组合互相之间的输送金额总额、贡献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的可能。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开年经济悲观预期强烈,工业生产延续下滑,投资增速继续低位徘徊,春节后经济复苏预期上升,同时新增信贷、社会融资总量大幅增加;受大宗商品、猪肉及蔬菜上涨带动,CPI同比回升至2.3%。二季度权威人士定调中国经济“L”型走势,经济数据显示工业生产疲弱,制造业投资增速下滑严重,地产投资相对平稳,基建投资继续发挥托底作用。全球市场来看,经济整体低迷导致各经济体政治经济的博弈因素增加,不确定性加大。货币政策方面,今年货币政策整体稳健,央行主要以公开市场操作及定向工具进行流动性调节,在去杠杆要求及人民币贬值压力下,2.25%的7天期逆回购利率尚未调整。
年初利率债收益率曾有快速下行,随后震荡调整,融资需求疲弱环境下,资金面整体平稳,2季度末的资金紧张也很快得到缓解。4月受信用风险事件影响,市场恐慌情绪严重,固定收益类产品受到资金赎回的负面影响,债市整体快速下跌,5月恐慌情绪逐步缓解后,债市在配置压力下收益率重新转为下行,目前10年期国债收益率已处于历史低位区间。在强大的配置需求资金带动下,信用债收益率延续去年以来的下行态势,信用利差被压缩至历史最低水平。
本基金在二季度顺利完成了基金转型,报告期内基本保持中性杠杆及久期,适度参与可转债一级市场申购,实现了较好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04月26日至2016年0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累计净值1.30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1.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0%。
截至2016年4月25日(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04月25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累计净值1.29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2.48%,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1 %。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权威人士定调及政府工作目标已基本给出了今年的经济运行区间,对经济不可过于乐观也不可过于悲观。如果经济下滑压力加大,货币政策上存在边际宽松的可能,降准更多是对冲意义,降息的概率不高。在经济增长动力弱及对货币宽松预期仍持续的情况下,债市整体已经历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利率债收益率位于历史低点,各期限利差、中高评级债券的信用利差均压缩至低位,虽然债券长期牛市可能仍将持续,但波动可能也将加大。信用债方面,我们仍将继续严格筛选信用债、合理评估信用风险。
预计年内资金面大概率平稳,我们将保持合理仓位,灵活调整组合久期,力争为投资人实现良好收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公司设立基金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运营负责人、基金会计、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绝对收益部总经理、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相关业务人员、合规风控人员等组成,同时,督察长、相关基金经理、总裁指定的其他人员可以列席相关会议。
公司在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由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金融工程相关业务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及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金的估值方法的计算;运营负责人、基金会计等参与基金组合估值方法的确定,复核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督察长、合规风控业务相关人员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事项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与监督。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估值的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约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6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上半年度,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6年上半年度,由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4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报告期初至转型前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6,798,834.98
271,777.50

结算备付金
13,878,602.04
42,713,134.52

存出保证金
79,552.01
42,840.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7,419,277.67
494,048,828.32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07,419,277.67
494,048,828.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18,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150.00

应收利息
13,432,258.51
12,700,603.7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71,608,525.21
567,780,334.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报告期初至转型前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11,621.06
-

应付赎回款
33,538,878.74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3,665.69
334,910.85

应付托管费
78,190.20
95,688.8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6,832.84
167,455.41

应付交易费用
-
692.50

应交税费
724.06
724.0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82,404.08
260,000.00

负债合计
34,322,316.67
859,471.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90,228,113.32
423,766,992.06

未分配利润
147,058,095.22
143,153,870.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7,286,208.54
566,920,862.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1,608,525.21
567,780,334.25

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4月25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537,286,206.33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一、收入
6,965,444.52
64,257,345.13

1.利息收入
10,356,930.49
47,366,078.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8,828.01
463,625.79

债券利息收入
10,249,862.00
46,852,884.1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240.48
49,568.5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45,089.50
5,553,207.1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5,089.50
5,553,20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36,575.47
11,338,059.53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3,061,219.84
17,478,324.26

1.管理人报酬
1,263,471.53
2,521,807.83

2.托管费
360,991.87
720,516.55

3.销售服务费
631,735.79
1,260,903.89

4.交易费用
3,134.38
9,174.73

5.利息支出
679,992.74
12,794,011.2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79,992.74
12,794,011.28

6.其他费用
121,893.53
171,909.98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904,224.68
46,779,020.8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04,224.68
46,779,020.87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23,766,992.06
143,153,870.54
566,920,862.6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904,224.68
3,904,224.6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3,538,878.74
-
-33,538,878.7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33,538,878.74
-
-33,538,878.7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0,228,113.32
147,058,095.22
537,286,208.5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84,941,233.35
52,542,697.11
737,483,930.4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6,779,020.87
46,779,020.8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6,089,954.79
-
-66,089,954.7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5,772.86
-
65,772.86

2.基金赎回款
-66,155,727.65
-
-66,155,727.6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18,851,278.56
99,321,717.98
718,172,996.5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炯______ ______吕晖______ ____沈静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2012】年【11】 月【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12】【1609】号)的核准,进行募集。由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120,666,599.9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声明: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本报告期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本基金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5,336,260.47
42.21%
368,028,421.74
21.18%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0,000.00
0.00%
3,195,941,000.00
5.91%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63,471.53
2,521,807.8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6,982.49
429,952.1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7%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60,991.87
720,516.55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25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合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

63,529.54
63,529.5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84.65
0.00

4,084.6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989.85
484,890.57
520,880.42

合计
40,074.50
548,420.11
588,494.6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合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02
86,830.28
86,849.3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2,570.33
0.00
352,570.33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459.87
651,690.10
706,149.97

合计
407,049.22
738,520.38
1,145,569.60

注: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R / 当年天数;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45,026,325.00
45,026,325.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45,026,325.00
45,026,325.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11,248,455.35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56,274,780.35
45,026,325.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0.61%
10.61%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科比期间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东吴鼎利优先份额的情况。
2.报告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因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进行转换,基金管理人持有东吴鼎利进取份额45,026,325.00份,根据转换比例,转换后持有东吴鼎利(LOF)份额56,274,780.35份。
3.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的“基金总份额”为东吴鼎利进取转换为东吴鼎利(LOF)后的总份额。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6,798,834.98
16,321.50
142,213.02
61,728.64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期末(2016年4月25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性停牌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后)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转型后至报告期末

资 产:


银行存款
5,940,283.72

结算备付金
2,182,178.76

存出保证金
60,985.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4,454,509.06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84,454,509.0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8,042,780.67

应收利息
11,065,647.6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070,338.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32,566.42

资产总计
685,849,289.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转型后至报告期末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8,772,875.84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565,898.18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4,619.05

应付托管费
69,891.1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2,309.51

应付交易费用
5,473.12

应交税费
724.06

应付利息
18,023.7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30,464.58

负债合计
220,930,279.2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4,448,928.37

未分配利润
130,470,082.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4,919,010.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5,849,289.70

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10元,基金份额总额460,478,884.15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辑期间为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5,769,361.70

1.利息收入
4,670,317.5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4,596.23

债券利息收入
4,583,233.5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2,487.81

其他利息收入
0.0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13,627.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0.00

基金投资收益
0.00

债券投资收益
2,113,627.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0.00

贵金属投资收益
0.00

衍生工具收益
0.00

股利收益
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22,970.58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386.77

减:二、费用
1,272,652.64

1.管理人报酬
590,486.15

2.托管费
168,710.31

3.销售服务费
295,243.07

4.交易费用
7,696.13

5.利息支出
154,809.6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54,809.69

6.其他费用
55,707.2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96,709.06

减:所得税费用
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96,709.06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0,228,113.32
147,058,095.22
537,286,208.5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0.00
4,496,709.06
4,496,709.0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5,779,184.95
-21,084,722.19
-76,863,907.1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3,795,470.95
51,404,722.22
185,200,193.17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189,574,655.90
-72,489,444.41
-262,064,100.3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4,448,928.37
130,470,082.09
464,919,010.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炯______ ______吕晖______ ____沈静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2012】年【11】 月【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12】【1609】号)的核准,进行募集。由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120,666,599.9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鼎利A、鼎利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于2016年4月25日届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 2016 】 207 号)同意,本基金鼎利 B份额于2016年4月25日终止上市。
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4月25日,该日日终,东吴鼎利优先、东吴鼎利进取按照各自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东吴鼎利(LOF)份额分别为6,841,900.95 份、530,444,305.38份。 自2016年4月26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后东吴鼎利(LOF)于2016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声明: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收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本报告期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本基金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8,871,581.42
63.8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6,794,000.00
15.49%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590,486.1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2,266.9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7%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168,710.3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389.4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5.3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5,039.74

合计
226,934.58

注: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其计算方法为: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56,274,780.35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期间因拆分增加的份额
-

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25,0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1,274,780.35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6.79%

注:报告周期为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940,283.72
38,828.21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期末(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127003
海印转债
2016年6月15日
2016年7月1日
新债未上市
100.00
100.00
3,110
311,000.00
311,000.00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性停牌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82,772,875.84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699390
16奇瑞SCP002
2016年7月1日
99.78
200,000
19,956,000.00

041656005
16奇瑞CP001
2016年7月1日
99.76
130,000
12,968,800.00

011699071
16广田SCP001
2016年7月1日
100.13
100,000
10,013,000.00

041566014
15洪涛CP001
2016年7月1日
100.53
200,000
20,106,000.00

101581003
15华西能源MTN001
2016年7月1日
101.98
200,000
20,396,000.00

合计



830,000
83,439,800.00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买入返售证券款余额89.000,000.00元,于2016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07,419,277.67
88.77


其中:债券
507,419,277.67
88.7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3.5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0,677,437.02
5.37

7
其他资产
13,511,810.52
2.36

8
合计
571,608,525.21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4,802,640.00
2.7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804,000.00
3.8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804,000.00
3.87

4
企业债券
319,608,134.60
59.4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10,214,000.00
20.51

6
中期票据
20,146,000.00
3.7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811,188.00
0.3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20,033,315.07
3.73

10
合计
507,419,277.67
94.44

注:组合持仓中小企业私募债及私募债情况
代码
名称
持仓数量
票面利率(%)
期限(年)

125178
13徐水务
200000
9.5
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4375
13鄂供销
400,010
41,905,047.60
7.80

2
122642
PR朝阳债
300,000
24,717,000.00
4.60

3
122641
PR武城投
280,190
21,386,902.70
3.98

4
122805
PR大同债
295,000
21,015,800.00
3.91

5
150210
15国开10
200,000
20,804,000.00
3.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9,552.0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432,258.5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511,810.5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84,454,509.06
85.22


其中:债券
584,454,509.06
85.2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122,462.48
1.18

7
其他资产
93,272,318.16
13.60

8
合计
685,849,289.70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转型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4,784,572.60
5.3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638,000.00
4.4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638,000.00
4.44

4
企业债券
308,110,621.39
66.2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50,143,000.00
32.29

6
中期票据
60,434,000.00
13.0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11,000.00
0.0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20,033,315.07
4.31

10
合计
584,454,509.06
125.71

注:组合持仓中小企业私募债及私募债情况
代码
名称
持仓数量
票面利率(%)
期限(年)

125178
13徐水务
200000
9.5
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1699934
16皖山鹰SCP003
400,000
40,024,000.00
8.61

2
112157
12科陆01
218,780
22,315,560.00
4.80

3
124375
13鄂供销
200,010
20,793,039.60
4.47

4
101581003
15华西能源MTN001
200,000
20,396,000.00
4.39

5
122212
12京江河
200,000
20,180,000.00
4.3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0,985.1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8,042,780.6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065,647.62

5
应收申购款
4,070,338.3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32,566.42

8
其他
-

9
合计
93,272,318.16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鼎利优先
220
31,093.20
345,134.35
5.05%
6,495,370.45
94.95%

鼎利进取
290
1,566,954.21
413,984,860.00
91.10%
40,431,860.09
8.90%

合计
510
845,602.40
414,329,994.35
96.07%
16,927,230.54
3.93%

注:1./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计算中,针对A、B类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A、B类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B类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 2016年4月25日,转换日日终,东吴鼎利优先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全部份额按照其分级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东吴鼎利(LOF)份额共计6,841,900.95 份;东吴鼎利进取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全部份额按照其分级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东吴鼎利(LOF)份额共计530,444,305.38份。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054,000.00
23.57%

2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026,325.00
10.61%

3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21,600.00
9.43%

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021,600.00
9.43%

5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额分红账户
40,021,600.00
9.43%

6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5,014,625.00
5.89%

7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23,400.00
4.72%

8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19,800.00
4.72%

9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20,019,800.00
4.72%

10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11,700.00
4.72%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负责人及本基金经理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5,204
88,485.57
291,654,656.84
63.34%
168,824,227.31
36.66%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000,778.00
18.31%

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深
4,243,725.00
15.53%

3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三组合
3,782,844.00
13.85%

4
光大证券-光大银行-光大阳光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131,159.00
11.46%

5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集团自有资金-012G-ZY001
2,800,497.00
10.25%

6
钱元东
529,395.00
1.94%

7
潘小华
463,283.00
1.70%

8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439,936.00
1.61%

9
陈中霞
393,693.00
1.44%

10
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3,568.00
1.4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8,973.09
0.00%

注: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负责人及本基金经理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负责人及本基金经理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转型起始日( 2016年4月26日 )基金份额总额
537,286,206.33

基金转型起始日至报告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84,225,146.64

减: 基金转型起始日至报告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61,032,468.82

基金转型起始日至报告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0,478,884.15

注:报告周期为2016年4月26日到2016年6月30日。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696,249,879.84
424,416,720.09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9,803,809.70
424,416,720.0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3,538,878.74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6,264,930.96
-424,416,720.09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0
0

注:报告周期为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4月25日。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4月25日,该日日终,东吴鼎利优先、东吴鼎利进取按照各自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东吴鼎利(LOF)份额分别为6,841,900.95 份、530,444,305.38份。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人事变动:
1、2016年1月16日,吴永敏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由范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2、2016年1月16日,任少华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由王炯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时王炯先生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3、2016年5月4日,吕晖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相关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基金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任何情形。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转型后)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吴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鑫证券
1
-
-
-
-
-

注:1、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证券公司研究能力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证券公司信息服务评价(全面性、及时性和高效性)等方面。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考评指标,然后根据综合评分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2、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1个交易单元:广发证券。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吴证券
278,871,581.42
64.01%
316,794,000.00
15.49%
-
-

广发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华鑫证券
156,782,284.50
35.99%
1,728,000,000.00
84.51%
-
-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转型前)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吴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鑫证券
1
-
-
-
-
-

注:1、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证券公司研究能力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证券公司信息服务评价(全面性、及时性和高效性)等方面。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考评指标,然后根据综合评分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2、本基金本报告期交易单元无变化。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吴证券
135,336,260.48
42.34%
260,000.00
0.00%
-
-

广发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华鑫证券
184,288,144.62
57.66%
8,763,000,000.00
100.00%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相关约定,本基金已于3年分级运作周期届满(2016年4月25日)后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转型后东吴鼎利(LOF)已于2016年5月6日开通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于2016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投资者欲了解相关信息,请查询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