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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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08月12日
送出日期:2022年08月2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融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场内简称:中融创业;基金扩位简称:创业定开) 基金代码 168207
基金管理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8月2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02月26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两年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甘传琦 2020年08月21日 2010年07月14日
杨鑫桐 2021年08月03日 2015年12月2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港股通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衍生品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融资交易策略(9)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2、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0≤M<100万 1.50% 场外份额
100万≤M<300万 1.00% 场外份额
300万≤M<500万 0.60% 场外份额
M≥500万 1000.00元/笔 场外份额
赎回费 0≤N<7 1.50% 场外份额
7≤N<30 0.75% 场外份额
30≤N<180 0.50% 场外份额
N≥180 0.00% 场外份额

申购费:本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执行。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基金上市初费用和上市月费;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投资于创业板股票的风险。1)退市风险;2)股价波动风险。(2)参与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的风险。(3)资产配置风险。(4)基金份额无法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5)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6)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7)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股票的风险。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2)汇率风险;3)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4)港股因额度限制交易失败风险;5)境外市场的其他相关风险;6)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8)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9)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10、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11、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6)再投资风险。
3、信用风险。4、操作风险。5、管理风险。6、合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中融基金官方网站[www.zr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