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4-04-1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关于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180202)、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180102)、华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180601)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4月17日起,本公司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