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03-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11年度财务报告
11.1资产负债表
11.1.1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11.5.7.1 163,987,964.76 241,979,164.79
结算备付金 272,862.24 666,238.76
应收账款 11.5.7.2 213,739,852.41 194,293,689.48
存货 11.5.7.3 - 9,944,314.11
固定资产 11.5.7.4 618,646,195.63 686,490,735.58
在建工程 11.5.7.5 2,559,999.99 237,610.65
无形资产 11.5.7.6 956,603.76 -
商誉 11.5.7.7 62,619,009.50 62,619,009.50
其他资产 11.5.7.9 150,420.45 6,819,568.85
资产总计 1,062,932,908.74 1,203,050,331.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应付账款 11.5.7.10 14,404,033.43 16,754,798.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575,116.55 17,022,305.52
应付托管费 534,367.46 576,920.76
应交税费 11.5.7.11 7,841,495.33 6,472,686.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7.8 26,726,680.64 30,542,883.31
其他负债 11.5.7.12 21,995,878.92 6,367,840.09
负债合计 86,077,572.33 77,737,434.8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5.7.13 1,338,000,000.00 1,338,000,000.00
专项储备 - -
未分配利润 11.5.7.14 -361,144,663.59 -212,687,103.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76,855,336.41 1,125,312,896.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62,932,908.74 1,203,050,331.72
注: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9.7686元,基金份额公允价值参
考净值11.0860元(附注11.5.15(2)),基金份额总额100,000,000.00份。
11.1.2个别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11.5.16.1 1,731,627.73 74,707,625.02
结算备付金 272,862.24 666,238.76
长期股权投资 11.5.16.2 1,337,880,000.00 1,337,880,000.00
资产总计 1,339,884,489.97 1,413,253,863.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575,116.55 17,022,305.52
应付托管费 534,367.46 576,920.76
其他负债 340,000.00 430,000.00
负债合计 15,449,484.01 18,029,226.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38,000,000.00 1,338,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3,564,994.04 57,224,637.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4,435,005.96 1,395,224,637.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39,884,489.97 1,413,253,863.78
11.2利润表
11.2.1合并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427,337,107.77 430,447,680.03
1.营业收入 11.5.7.15 425,153,210.26 428,213,404.44
2.利息收入 2,115,897.51 2,181,017.18
3.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0,000.00 49,974.08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01.00
6.其他收益 148,000.00 5,685.33
二、营业总成本 372,830,285.97 382,089,301.61
1.营业成本 11.5.7.15 348,673,692.30 353,341,045.08
2.税金及附加 11.5.7.16 3,537,919.50 3,708,644.31
3.管理费用 11.5.7.17 2,802,620.66 3,128,386.90
4.财务费用 11.5.7.18 2,706,569.50 4,311,999.04
5.管理人报酬 11.5.11.3.1 14,575,116.55 17,022,305.52
6.托管费 11.5.11.3.2 534,367.46 576,920.76
三、营业利润(营业亏损以“-”号填列) 54,506,821.80 48,358,378.42
加:营业外收入 11.5.7.19 862,750.66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369,572.46 48,358,378.42
减:所得税费用 11.5.7.20 3,509,604.98 1,039,819.7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1,859,967.48 47,318,558.68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1,859,967.48 47,318,558.6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1,859,967.48 47,318,558.68
11.2.2个别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44,900,377.54 189,594,917.20
1.利息收入 533,306.99 887,986.04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4,367,070.55 188,709,332.1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01.00
二、费用 15,372,481.15 17,954,032.25
1.管理人报酬 11.5.11.3.1 14,575,116.55 17,022,305.52
2.托管费 11.5.11.3.2 534,367.46 576,920.76
3.其他费用 262,997.14 354,805.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9,527,896.39 171,640,884.9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9,527,896.39 171,640,884.9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9,527,896.39 171,640,884.95
11.3现金流量表
11.3.1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主体: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4,927,619.62 469,342,028.65
2.处置证券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 - 23,694,510.75
3.取得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2,118,740.78 2,177,499.06
4.收到的税费返还 - 4,320.71
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7.21.1 2,676,571.22 11,661,439.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9,722,931.62 506,879,798.36
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1,252,487.90 -285,089,806.83
7.支付的各项税费 -12,208,926.36 -9,133,630.50
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7.21.2 -21,786,301.60 -27,089,285.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5,247,715.86 -321,312,72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7.22.1 134,475,215.76 185,567,075.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145,849.89 -9,385,153.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45,849.89 -9,385,153.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45,849.89 -9,385,153.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认购/申购收到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1.分配支付的现金 -200,317,527.93 -116,039,656.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317,527.93 -116,039,656.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317,527.93 -116,039,656.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988,162.06 60,142,265.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1,975,941.69 181,833,676.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5.7.22.2 163,987,779.63 241,975,941.69
11.3.2个别现金流量表
会计主体: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取得基础设施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4,447,070.55 188,659,358.08
2.处置证券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 - 23,694,510.75
3.取得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536,150.26 884,467.92
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3,571.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376,792.03 213,238,336.75
4.取得基础设施投资支付的现金 - -
5.取得证券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 - -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32,223.42 -22,817,800.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32,223.42 -22,817,800.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344,568.61 190,420,536.31
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认购/申购收到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8.分配支付的现金 -200,317,527.93 -116,039,656.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317,527.93 -116,039,656.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317,527.93 -116,039,656.19
三、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972,959.32 74,380,880.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4,704,401.92 323,521.80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31,442.60 74,704,401.92
1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4.1合并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专项储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本期期初余额 1,338,000,000.00 - -212,687,103.14 1,125,312,896.86
二、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 - - -148,457,560.45 -148,457,560.45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51,859,967.48 51,859,967.48
(二)产品持有人申购和赎回 - - - -
(三)利润分配 - - -200,317,527.93 -200,317,527.93
(四)专项储备 - - - -
其中:本期提取 - 2,580,487.91 - 2,580,487.91
本期使用 - -2,580,487.91 - -2,580,487.91
(五)其他 - -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1,338,000,000.00 - -361,144,663.59 976,855,336.4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专项储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本期期初余额 1,338,000,000.00 - -143,966,005.63 1,194,033,994.37
二、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 - - -68,721,097.51 -68,721,097.5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47,318,558.68 47,318,558.68
(二)产品持有人申购和赎回 - - - -
(三)利润分配 - - -116,039,656.19 -116,039,656.19
(四)其他 - -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1,338,000,000.00 - -212,687,103.14 1,125,312,896.86
11.5报表附注
11.5.1基金基本情况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63号《关于准予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即封闭期)为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21年,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338,000,000.00元,业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1]3265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6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0,000,000.00份基金
份额,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585号核准,本基金99,273,724.00
份基金份额于2021年6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
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
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主要投资于基础
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本基金的其他基金资产可以投资于利率债(国债、政策性金融
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AAA级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或货
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等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
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因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按照扩募方案实施扩募收
购时收到扩募资金但尚未完成基础设施项目购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不属于违反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暂不设立业
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初始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首钢生物
质”或者“项目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门头沟区潭拓寺镇鲁家滩村的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
项目(以下称“生物质能源项目”)、北京首钢鲁家山残渣暂存场项目(以下称“残渣暂存场
项目”)、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 (以下称“餐厨项目”,与生物质能源
项目、残渣暂存场项目合称为“首钢生物质项目”或“基础设施项目”)。本基金购买首钢
生物质股权的具体交易步骤如下: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称“首钢基金”)于2021年3月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首锝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首锝咨询”)。
于2021年5月1日,根据首锝咨询与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首钢环境”)、首
钢生物质签署的《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首锝咨询购买了
首钢环境持有的首钢生物质100%股权,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款为本基金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本基金及专项计划预留费用,就尚未支付的金额确认为首钢环境对首锝咨询享有的
债权(以下称“股权转让价款债权”);同日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10万元,并完成了
股权交割手续,首钢生物质成为首锝咨询的全资子公司。
于2021年5月1日,首锝咨询与首钢环境、首钢基金签署了《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及
《债权转让协议》,首钢基金购买了首钢环境持有的上述对首锝咨询的股权转让价款债
权,转让完成后,首钢基金持有对首锝咨询的股权转让价款债权,首钢环境持有对首
钢基金相同金额的债权。
于2021年6月8日,中航—华泰—首钢生物质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称“生
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本基金出资人民币1,337,880,000.00元认购其全部份额。
同日,根据首锝咨询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以下称
“中航证券”)、首钢基金签署生效的《基础资产转让协议》以及首锝咨询与中航证券签
署的《债务清偿协议》,中航证券代表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21年6月8日购
买了首钢基金持有的首锝咨询股权和股权转让价款债权,以收到的认购资金扣除生物
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预留费用后向首钢基金支付了股权转让对价及债权转让对价
1,337,799,527.20元,并于同日完成了股权交割手续;首钢基金于2021年6月11日
向首钢环境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债权的转让对价1,337,699,527.20元。
于2021年8月4日,中航证券(代表“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首锝咨询唯一股
东出具《北京首锝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首锝咨询作为首钢生物质唯一股
东出具《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首钢生物质与股东首锝咨
询合并并签署《合并协议》。于2021年9月22日,反向吸收合并完成,首锝咨询注
销,首钢生物质存续并承继首锝咨询的全部债权、债务等,首钢生物质股东由首锝咨
询变更为中航证券(代表“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基金持有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全部份额,生物质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持有首钢生物质100%股权和股权转让价款债权。
本基金及其子公司(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首钢生物质)合称“本集团”。
根据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与首钢生物质及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生态公
司”)签署的《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基金管理人聘任生态公司在任期内根据协议的约
定提供基础设施项目的各项运营管理服务。初始任期为三年,每次续期的期限为三年,
任期最长至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终止之日。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批准报
出。
11.5.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
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11.5.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个别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个别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等有关信息。
11.5.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1.5.4.1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1.5.4.2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11.5.4.3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
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
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
确认金额。
11.5.4.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基金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
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基金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
本基金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
司的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基金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
者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
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基金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基金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基金对该子
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
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
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基金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
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11.5.4.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和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11.5.4.6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a)金融资产
(i)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
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2023年12
月31日,本集团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
款项,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
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
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
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
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ii)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
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
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
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
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账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
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着增加的,处于第一阶
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
信用风险已显着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
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
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并未显着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
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
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iii)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b)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等。
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
进行后续计量。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
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5.4.7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
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1.5.4.8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为本基金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基金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基金财务报表
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11.5.4.9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固定
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
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
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
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
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29年 3% 3%至6%
机器设备 7-19年 3% 5%至14%
运输工具 6年 3% 16%
电子设备 5-6年 3% 16%至19%
其他设备 9年 3% 11%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
当调整。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附
注11.5.7.4)。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5.4.1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
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1.5.4.1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为软件,以成本计量。
(a)软件
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3年平均摊销。
(b)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
11.5.4.12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
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
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
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
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
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
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1.5.4.13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
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
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
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
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
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
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11.5.4.14公允价值计量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
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
输入值。
11.5.4.15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
11.5.4.16收入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a)电力销售
本集团在将所生产的电力传输上网时确认收入。每月根据电表读数统计当月上网电量,
并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电价计算确认当月收入。
(b)提供劳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等服务收入,根据服务的履约进
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履约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
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履约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
变化。
本集团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
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
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
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
示。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本集团为提供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等服
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履约进度结转计入主
营业务成本。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
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1.5.4.17费用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包括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
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其中浮动管理费由基金管理人统一收取,再分为归
属基金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和归属运营管理机构的浮动运营管理费两部分。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
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1.5.4.18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主要为财政补贴。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
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
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
支。
11.5.4.19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
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
更实施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11.5.4.20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
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
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
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
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11.5.4.2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主要会计
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主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
大调整的主要风险:
(a)生活垃圾处置服务收入
根据首钢生物质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北京市城管委”)签署的《北京首钢生
物质能源项目垃圾处理服务协议》(以下称“垃圾处理服务协议”),自2014年1月1
日起,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暂定为173元/吨(含税),垃圾处理服务期内的价格调整基
础以核定后的价格为准。北京市城管委将根据《垃圾处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垃圾焚
烧发电厂竣工决算结果与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审定概算的差额,按照协议约定的原则
对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进行调整。截止本报告日,北京市城管委尚未就首钢生物质的
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进行最终核定。因此,首钢生物质的垃圾处理服务收入按照合同
暂定价格进行暂估确认。
(b)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11.5.7.7)。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
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重新修订,
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
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增长率和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
原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c)所得税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
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
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
产生影响。
11.5.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1.5.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11.5.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11.5.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11.5.6税项
(a)本基金及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适用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
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b)首钢生物质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税率/征收率税基
企业所得税25%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13%及6%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
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后的余额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7%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教育费附加3%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地方教育附加2%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11.5.7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1.5.7.1货币资金
11.5.7.1.1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银行存款 163,987,964.76 241,979,164.79
小计 163,987,964.76 241,979,164.79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63,987,964.76 241,979,164.79
11.5.7.1.2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63,987,779.63 241,975,941.69
应计利息 185.13 3,223.10
小计 163,987,964.76 241,979,164.79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63,987,964.76 241,979,164.79
11.5.7.2应收账款
11.5.7.2.1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8,916,507.38 167,401,583.71
1-2年 52,918,681.11 26,892,105.77
2-3年 1,904,663.92 -
小计 213,739,852.41 194,293,689.48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213,739,852.41 194,293,689.48
11.5.7.2.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13,585,322.75 99.9277% - - 213,585,322.75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54,529.66 0.0723% - - 154,529.66
合计 213,739,852.41 100.0000% - - 213,739,852.41
类别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93,220,568.86 99.4477% - - 193,220,568.86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073,120.62 0.5523% - - 1,073,120.62
合计 194,293,689.48 100.0000% - - 194,293,689.48
11.5.7.2.3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118,517,410.93 - -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59,832,324.43 - - -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3,337,877.60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11,389,218.79 - - -
北京市西城区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508,491.00 - - -
合计 213,585,322.75 - - -
债务人名称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100,638,723.38 - -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61,631,514.27 - - -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17,779,369.57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12,201,472.10 - - -
北京市西城区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969,489.54 - - -
合计 193,220,568.86 - - -
11.5.7.2.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零售客商 154,529.66 - -
合计 154,529.66 - -
债务人名称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零售客商 1,073,120.62 - -
合计 1,073,120.62 - -
11.5.7.3存货
11.5.7.3.1存货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 - -
合计 - - -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9,944,314.11 - 9,944,314.11
合计 9,944,314.11 - 9,944,314.11
11.5.7.4固定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 618,646,195.63 686,490,735.58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618,646,195.63 686,490,735.58
11.5.7.4.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71,255,744.13 544,258,431.85 17,679,480.85 48,268,851.83 6,205,128.61 1,387,667,637.27
2.本期增加金额 - 6,309,121.68 - 3,415,929.20 - 9,725,050.88
购置 - - - - - -
在建工程转入 - 6,309,121.68 - 3,415,929.20 - 9,725,050.88
3.本期减少金额 -10,645.24 - - - - -10,645.24
竣工决算调整 -10,645.24 - - - - -10,645.24
处置或报废 - - - - - -
4.期末余额 771,245,098.89 550,567,553.53 17,679,480.85 51,684,781.03 6,205,128.61 1,397,382,042.9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31,795,296.13 -324,833,601.49 -10,082,697.07 -31,008,295.04 -3,457,011.96 -701,176,901.69
2.本期增加金额 -35,440,737.88 -35,854,217.62 -1,790,582.09 -4,040,483.24 -432,924.76 -77,558,945.59
本期计提 -35,440,737.88 -35,854,217.62 -1,790,582.09 -4,040,483.24 -432,924.76 -77,558,945.59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处置或报废 - - - - - -
4.期末余额 -367,236,034.01 -360,687,819.11 -11,873,279.16 -35,048,778.28 -3,889,936.72 -778,735,847.28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04,009,064.88 189,879,734.42 5,806,201.69 16,636,002.75 2,315,191.89 618,646,195.63
2.期初账面价值 439,460,448.00 219,424,830.36 7,596,783.78 17,260,556.79 2,748,116.65 686,490,735.58
11.5.7.5在建工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 2,559,999.99 237,610.65
工程物资 - -
小计 2,559,999.99 237,610.65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2,559,999.99 237,610.65
11.5.7.5.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浸没燃烧蒸发器及配套设备 1,166,725.66 - 1,166,725.66 - - -
焚烧炉辅助燃烧器设备 872,920.35 - 872,920.35 237,610.65 - 237,610.65
烟气净化分散控制系统 520,353.98 - 520,353.98 - - -
合计 2,559,999.99 - 2,559,999.99 237,610.65 - 237,610.65
11.5.7.5.2报告期内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浸没燃烧蒸发器及配套设备 - 4,081,153.45 -2,914,427.79 - 1 ,166,725.66
焚烧炉燃烧器设备 237,610.65 1,490,177.06 -854,867.36 - 872,920.35
烟气净化分散控制系统 - 520,353.98 - - 520,353.98
焚烧炉炉排及输灰系统 - 2,539,826.53 -2,539,826.53 - -
焚烧炉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 - 3,415,929.20 -3,415,929.20 - -
合计 237,610.65 12,047,440.22 -9,725,050.88 - 2 ,559,999.99
11.5.7.6无形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软件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购置 956,603.76
3.本期减少金额 -
处置 -
4.期末余额 956,603.76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处置 -
4.期末余额 -
三、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956,603.76
2.期初账面价值 -
11.5.7.7商誉
11.5.7.7.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金额 本期减少 金额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 处置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2,619,009.50 - - 62,619,009.50
合计 62,619,009.50 - - 62,619,009.50
11.5.7.7.2商誉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由于项目公司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
面价值,故无需计提相关商誉减值准备。
11.5.7.7.3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经比较项目公司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认可回收金额。相关资
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参考本基金于2023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市
值确定。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商誉未发生减值(2022年12月31日:同)。
11.5.7.8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7.8.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106,906,722.54 26,726,680.64
合计 106,906,722.54 26,726,680.64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122,171,533.22 30,542,883.31
合计 122,171,533.22 30,542,883.31
11.5.7.8.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726,680.64 - 30,542,883.31
11.5.7.9其他资产
11.5.7.9.1其他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 121,287.69 5,464,091.07
预付账款 29,132.76 1,355,477.78
合计 150,420.45 6,819,568.85
11.5.7.9.2预付账款
11.5.7.9.2.1按账龄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29,132.76 1,320,000.00
1-2年 - 35,477.78
合计 29,132.76 1,355,477.78
11.5.7.10应付账款
11.5.7.10.1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运营管理成本 13,499,652.47 15,164,794.76
应付采购款 904,380.96 1,590,003.68
合计 14,404,033.43 16,754,798.44
11.5.7.11应交税费
单位:人民币元
税费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7,225,964.98 3,993,411.98
应交增值税 549,580.67 2,213,638.1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8,470.65 154,954.67
应交教育费附加 16,487.42 66,409.15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10,991.61 44,272.76
合计 7,841,495.33 6,472,686.74
11.5.7.12其他负债
11.5.7.12.1其他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 16,180,489.98 -
其他应付款 5,815,388.94 6,367,840.09
合计 21,995,878.92 6,367,840.09
11.5.7.12.2其他应付款
11.5.7.12.2.1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工程款 5,118,762.94 5,587,114.09
押金 296,326.00 320,726.00
应付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应付交易费用 80,000.00 80,000.00
其他 200,300.00 260,000.00
合计 5,815,388.94 6,367,840.09
11.5.7.13实收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0,000,000.00 1,338,000,000.00
本期认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00,000,000.00 1,338,000,000.00
11.5.7.14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合计
上年度末 -212,687,103.14 - -212,687,103.14
本期利润 51,859,967.48 - 51,859,967.4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认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200,317,527.93 - -200,317,527.93
本期末 -361,144,663.59 - -361,144,663.59
注:本基金于2023年度共实施三次分红,分配金额合计200,317,527.93元(附注
11.5.13)。
11.5.7.1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垃圾发电 191,395,371.78 193,048,791.28
-生活垃圾处置 188,581,903.27 189,683,802.30
-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 45,175,935.21 45,480,810.86
合计 425,153,210.26 428,213,404.44
营业成本
-垃圾发电 156,965,840.45 159,294,550.23
-生活垃圾处置 154,658,478.23 156,517,923.65
-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 37,049,373.62 37,528,571.20
合计 348,673,692.30 353,341,045.08
根据首钢生物质与北京市门头沟、石景山等区城管委、生态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首
钢生物质为餐厨垃圾项目的运营主体,首钢生物质相应取得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服务
收入,均为在某一时段内确认的收入。
如附注11.5.1所述,生态公司为首钢生物质提供运营管理服务,2023年度垃圾发电、
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的各项营业成本,系按照各自收入占营业收入总
额的比例,对营业成本总额进行分摊计算(2022年度:同)。
11.5.7.16税金及附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房产税 2,626,341.20 2,626,341.20
土地使用税 497,534.80 497,534.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7,999.41 300,235.01
教育费附加 134,285.29 214,453.58
印花税 91,758.80 70,079.72
合计 3,537,919.50 3,708,644.31
11.5.7.17管理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保险费 1,345,558.88 1,345,558.88
咨询费 1,068,650.71 698,459.35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 593,417.00
其他 268,411.07 370,951.67
合计 2,802,620.66 3,128,386.90
11.5.7.18财务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无法抵扣的借款利息增值税 2,685,705.90 4,289,071.53
手续费支出 20,863.60 22,927.51
合计 2,706,569.50 4,311,999.04
11.5.7.19营业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保险赔偿收入 857,750.66 -
其他 5,000.00 -
合计 862,750.66 -
11.5.7.20所得税费用
11.5.7.20.1所得税费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所得税费用 7,325,807.65 4,869,608.01
递延所得税费用 -3,816,202.67 -3,829,788.27
合计 3,509,604.98 1,039,819.74
11.5.7.20.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利润总额 55,369,572.46 48,358,378.42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903,518.39 -15,436,534.7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99,842.67 -762,607.1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313,280.70 17,238,961.65
合计 3,509,604.98 1,039,819.74
11.5.7.21现金流量表附注
11.5.7.21.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保险赔偿收入 2,130,000.00 -
政府补助 148,000.00 -
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 11,660,074.57
其他 398,571.22 1,364.62
合计 2,676,571.22 11,661,439.19
11.5.7.21.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支付的管理人报酬 17,022,305.52 22,042,500.27
支付的管理费用 2,885,617.80 3,093,192.87
购买长期资产而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 1,203,591.06 1,042,087.01
支付的托管费 576,920.76 381,239.04
其他 97,866.46 530,266.37
合计 21,786,301.60 27,089,285.56
11.5.7.2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1.5.7.22.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1,859,967.48 47,318,558.68
加:固定资产折旧 77,558,945.59 76,433,818.4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816,202.67 -3,829,788.2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944,314.11 7,948,056.5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043,403.42 34,926,472.7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7,971,594.67 -876,980.47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646,93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475,215.76 185,567,075.47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63,987,779.63 241,975,941.6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41,975,941.69 181,833,676.1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988,162.06 60,142,265.55
11.5.7.22.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一、现金 163,987,779.63 241,975,941.69
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63,987,779.63 241,975,941.69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987,779.63 241,975,941.69
11.5.8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北京 北京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100 - 出资设立
首钢生物质 北京 北京 生物质能源发电及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服务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5.9承诺事项、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11.5.9.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并无须作披露的承诺事项。
11.5.9.2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11.5.9.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集团无须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5.10关联方关系
11.5.10.1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航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
首钢环境 原始权益人
生态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首钢环境的全资子公司
首钢基金 持有本基金10%以上基金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首科兴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科兴工”) 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钢建设”) 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钢自动化”) 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首钢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首钢园林绿化”) 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本集团于正常业务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
确定。
11.5.11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1.5.11.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11.5.11.1.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生态公司 接受劳务 261,170,432.60 268,861,523.87
合计 — 261,170,432.60 268,861,523.87
注:如附注11.5.1所述,生态公司在任期内根据《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提供基
础设施项目的各项运营管理服务。在不考虑调价机制下,运营管理成本按照下列方式
计算:M(i)=M0+M1-C(i)其中:M(i)指基金管理人在运营管理机构任期内第i个运营年
支付给运营管理机构的运营管理成本;M0为基础运营管理成本;M1为激励运营管理
成本;C(i)为在任期内第(i)个运营年内,基金管理人基于对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的考核扣
减的基础运营管理成本。
激励运营管理成本,按照项目公司每自然年度实际收入超过收入基数395,153,982.54
元的部分,由运营管理机构生态公司享有45%、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管理团队享有20%、
项目公司享有35%的比例进行分配。
基础运营管理成本及激励运营管理成本中“运营管理机构的奖励”部分,由首钢生物
质向运营管理机构支付。激励运营管理成本中“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管理团队的奖励”
部分,由基金管理人统一收取基金浮动管理费后支付。
于2023年度,首钢生物质因接受生态公司运营管理服务而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为
261,170,432.60元(2022年度:268,861,523.87元)。
11.5.11.2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11.5.11.2.1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航证券 0.00 0.00% 23,492,700.00 100.00%
合计 0.00 0.00% 23,492,700.00 100.00%
11.5.11.2.2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航证券 515,000,000.00 100.00% 1,659,230,000.00 100.00%
合计 515,000,000.00 100.00% 1,659,230,000.00 100.00%
11.5.11.2.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中航证券 80,000.00 100.00% 80,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0 100.00% 80,000.00 100.0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中航证券 80,000.00 100.00% 80,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0 100.00% 80,000.00 100.00%
注:
1、上述佣金为固定费用每年80,000.00元;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
场信息服务。
11.5.11.3关联方报酬
11.5.11.3.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4,575,116.55 17,022,305.52
其中:固定管理费 8,575,271.00 10,410,421.14
浮动管理费 5,999,845.55 6,611,884.38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4,514.19 7,348.30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分为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
费。
1.固定管理费
固定管理费为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与基金当年可供分配金额的7%
之和,按年收取。其中,固定管理费与基金资产净值挂钩部分按日计提、按年收取。
如无前一估值日的,以基金募集净金额作为计费基础。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按日应计提的与基金资产净值挂钩的基金固定管理费
E为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或基金募集净金额)
2.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年度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超出1.4亿元部分×10%+项目公司年度运营收入超
过395,153,982.54元部分×20%,按年一次性收取。
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浮动管理费包含应向运营管理机构生态公司支付的激励运营管理成
本中“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管理团队的奖励”部分(附注11.5.11.1.1)。
11.5.11.3.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34,367.46 576,920.7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
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年年底,按年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当年天数。
11.5.11.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5.11.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65,726.00 65,726.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65,726.00 65,726.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7% 0.07%
注: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适用的交易费率与本基金法律文件规定一致。
11.5.11.4.2报告期内除基金管理人外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期初持有 期间申购/买入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份额 期末持有
份额 比例 份额 份额 比例
中航证券 1,000,000.00 1.00% 399,995.00 - - 1,399,995.00 1.40%
首钢环境 20,000,000.00 20.00% - - - 20,000,000.00 20.00%
首钢基金 20,000,000.00 20.00% - - - 20,000,000.00 20.00%
合计 41,000,000.00 41.00% 399,995.00 - - 41,399,995.00 41.4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期初持有 期间申购/买入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份额 期末持有
份额 比例 份额 份额 比例
中航证券 1,000,000.00 1.00% - - - 1,000,000.00 1.00%
首钢环境 20,000,000.00 20.00% - - - 20,000,000.00 20.00%
首钢基金 20,000,000.00 20.00% - - - 20,000,000.00 20.00%
合计 41,000,000.00 41.00% - - - 41,000,000.00 41.00%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适用的交易费率与本基金法律文件规
定一致。
11.5.11.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164,260,827.00 1,701,208.31 242,645,403.55 1,371,075.85
合计 164,260,827.00 1,701,208.31 242,645,403.55 1,371,075.85
注: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招商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于2023年12月31日
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2022年12月31日:
同)。
11.5.1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1.5.12.1应付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费 中航基金 14,575,116.55 17,022,305.52
基金托管费 招商银行 534,367.46 576,920.76
应付账款 生态公司 13,499,652.47 15,164,794.76
应付账款 首钢自动化 27,622.15 27,622.15
应付账款 首钢建设 - 266,039.00
应付账款 首钢园林绿化 - 145,626.00
其他应付款 首钢建设 447,827.34 447,827.34
其他应付款 首钢自动化 323,472.42 323,472.42
其他应付款 首科兴工 - 276,097.00
11.5.13收益分配情况
11.5.13.1收益分配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本期收益分配合计 本期收益分配占可供分配金额比例(%) 备注
场内 场外
1 2023-01-04 2023-01-05 2023-01-04 4.9845 49,844,809.73 36.27% (a)
2 2023-04-17 2023-04-18 2023-04-17 8.7573 87,572,803.53 63.72% (b)
3 2023-12-12 2023-12-13 2023-12-12 6.2900 62,899,914.67 58.65% (c)
注:(a)本基金2022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137,418,518.24元。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本基金实施2022年度第一次分红,实际分配金额
为49,844,809.73元,占2022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的36.27%。
(b)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4月13日发布的《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首钢
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本基金实施2022年度第二次
分红,实际分配金额为87,572,803.53元,占2022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的63.72%。
(c)本基金2023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107,237,134.83元。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3
年12月8日发布的《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本基金实施2023年度第一次分红,实际分配金额为
62,899,914.67元,占2023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的58.65%。
11.5.13.2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项目 金额 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 51,859,967.48
本期折旧和摊销 77,558,945.59
本期所得税费用 3,509,604.98
本期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132,928,518.05
调增项
1.存货的变动 9,944,314.11
2.应付项目的变动 5,322,885.86 (a)
3.期初现金余额 241,979,164.79
调减项
1.应收项目的变动 -12,383,638.01 (b)
2.本期分配金额 -137,417,613.26
3.本期资本性支出 -13,492,827.58 (c)
4.预留资本性支出 -72,479,825.42 (c)
5.预留下一季度运营费用 -2,000,000.00 (d)
6.预留不可预见费用 -1,993,442.00 (e)
7.期末负债余额 -43,170,401.71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 107,237,134.83 (f)
注:(a)应付项目的变动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交税费及其
他应付款的变动,其中,包含在应付账款中的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变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因其性质而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动。
(b)应收项目的变动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账款及其他资产的变动,其中,
包含在其他资产中的预付设备款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因其性质而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的变动。
(c)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原有固定资产的大修支出及更新改造支出。根据《中航首钢生
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将自成立当年起每年预留
32,000,000.00元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存续期内资本性支出的资金,并依据基础设施资产
的现有运营情况和预计使用年限预测每年资本性支出的使用。实际使用根据基础设施
项目的运营情况作相应调整。本年新增预留资本性支出32,000,000.00元,本年使用以
前年度预留资本性支出13,492,827.58元,以前年度使用10,027,347.00元。于2023
年12月31日,预留的资本性支出余额为72,479,825.42元。
(d)预留的下一季度运营费用主要为下一年度保险费。2022年年报所披露的预留下一季
度运营费用,当年使用情况为:用于实际发生的保险费及相关税金的支付,剩余预留
部分已全部释放并纳入2023年度可供分配金额。
(e)预留不可预见费用为根据《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及《运
营管理服务协议》预留的日常不可预见开支2,000,000.00元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
调整。于本年末,预留的不可预见费用余额为1,993,442.00元。
(f)2023年度可供分配金额107,237,134.83元,当年已分配62,899,914.67元(附注
11.5.13.1(c))。
11.5.14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
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
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1.5.14.1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债务工具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
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
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
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
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
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
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1.5.14.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包括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投资标的不能以合理价格及时进行变现
的风险,或投资组合无法应付投资者赎回要求所引起的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的
控制目标是通过建立适时、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承受
的范围之内。
本基金及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只
能在二级市场交易,不存在因无法应付投资者赎回要求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对自身的现金流量
进行预测,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的到期日均在1年以内。由于折现的影响不重大,
因此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各项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基本反映了其于到期日将要支付的未
折现合约现金流量。
11.5.14.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本集团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
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a)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国内,业务均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无重大汇率风险。
(b)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
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
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
的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少量银行存款,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集团
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c)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
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于本年度末及上年度末,本集团未持有权益工具投资,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11.5.15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无。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2)对基金份额公允价值参考净值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公允价值参考净值为人民币11.0860元,根
据以下公式计算:期末基金份额公允价值参考净值=(期末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期
末基础设施项目资产涉及科目的账面价值+期末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评估价值)/基金总份
额,其中期末基础设施项目资产涉及科目的账面价值和期末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评估价
值分别为人民币682,221,808.89元和人民币813,966,200.00元。
(3)对基础设施项目资产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的说明
本基金合并报表层面对基础设施项目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为向投资者提供
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信息,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对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组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于
2023年12月31日,该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约为人民币813,966,200.00元,评估
方法为收益法(现金流折现法),关键参数包括:与北京市城管委签署的《北京首钢生物
质能源项目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剩余年限、电价收费标准、折现率。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层已对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价,认为评估机构
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参数具有合理性。
11.5.16个别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1.5.16.1货币资金
11.5.16.1.1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银行存款 1,731,627.73 74,707,625.02
小计 1,731,627.73 74,707,625.02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731,627.73 74,707,625.02
11.5.16.1.2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731,442.60 74,704,401.92
应计利息 185.13 3,223.10
小计 1,731,627.73 74,707,625.02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731,627.73 74,707,625.02
11.5.16.2长期股权投资
11.5.16.2.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337,880,000.00 - 1,337,880,000.00
合计 1,337,880,000.00 - 1,337,880,000.00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337,880,000.00 - 1,337,880,000.00
合计 1,337,880,000.00 - 1,337,880,000.00
11.5.16.2.2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余额
生物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1,337,880,000.00 - - 1,337,880,000.00 - -
合计 1,337,880,000.00 - - 1,337,880,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