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2-10-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3001,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9点30分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2座10层以现场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的公证下,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的见证下,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监票人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情况如下:截至权益登记日2022年9月26日本基金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47,702,643.00份,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39,990,856.31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83.83%,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39,990,856.31份,表决结果为:39,983,053.48份基金份额同意,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99.98%;7,802.83份基金份额反对,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0.02%;0份基金份额弃权,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0.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共计3万元,以上费用由本基金基金资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本基金将相应安排赎回选择期,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
  本基金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3日为赎回选择期。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但不办理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选择期内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用,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以及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在赎回选择期内豁免本基金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并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及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从2022年11月4日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不再计提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一)《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三)《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