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盛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09-09-1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9年9月15日金盛证券投资基金期末可分配利润为准,向基金持有人实施现金分红。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金盛,基金代码:184703。
  二、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09年9月15日,基金金盛期末份额净值为1.5794元,累计份额净值为4.1822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00.00元。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9年9月22日
  除息日: 2009年9月23日
  红利发放日: 2009年9月23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09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金盛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利润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发放的现金红利于2009年9月23日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账户。
  2、基金金盛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现金红利由托管人直接办理发放手续。
  六、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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