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2026-09-1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
将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6年6月
30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
登记日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9月1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因此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2.0万
元,公证费0.8万元,合计为2.8万元。
二、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
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管理人可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
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26
年6月30日。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表决意见或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表决意见以及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表决
或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表决或授权,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或授
权方式或者最新表决意见或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通知。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大会召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
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提示性公告
2、《公证书》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