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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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13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招商中小盘混合基金代码21701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2月25日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5年5月5日
基金经理韩冰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1年4月11日
其他-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精选受益于中国经济增长的中小企业,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控
投资目标
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资本增值。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
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和存托凭证的主要投资对象
是基金管理人认为基本面良好、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盘股票和存托凭
证,包括在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中小盘股票和存托
凭证。债券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固定
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与可转换债等。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投资范围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等权益类资产(其
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基金资产的5%-40%
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盘股票、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和存托凭证
资产的80%。
本基金采取主动投资管理模式。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从两个层次进行,
首先是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尽可能地降低证券市场的系统
性风险,把握市场波动中产生的投资机会;其次是采取自下而上的分析方
主要投资策略法,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分析,精选价值被低
估的个股和个券,构建股票组合和债券组合。具体包括:1、资产配置策
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权证投资策略;5、存托凭
证投资策略。
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40%+中债综合全价(总
业绩比较基准
值)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
和收益都相对较高的基金产品。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
风险收益特征
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
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
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最新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
M<100万元1.5%-
100万元≤M<500
1%-
万元
申购费(前收费)
500万元≤M<1000
0.3%-
万元
1000万元≤M每笔1000元-
N<7天1.5%-
7天≤N<365天0.5%-
赎回费
365天≤N<730天0.25%-
730天≤N 0%-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本基
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销售服务费-
1、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
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
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2、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其他费用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和诉讼费;
5、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
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
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
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
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证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管理风险;
4、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5、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
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招商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