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2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1 国联安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天相小盘股指数*60%+天相中盘股指数*40%)*60%+上证国债指数*40% 中证小盘5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3 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4 国联安核心资产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1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5 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6 国联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中债-0-3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7 国联安双月享6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8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债综合指数 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9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50%+上证国债指数*50%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10 国联安鑫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11 国联安鑫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内容自2026年9月22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021-38784766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cpicfunds.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序号 基金全称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 国联安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更换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增加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原业绩比较基准未包含港股通股票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了表征该部分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75%提高至8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基准要素权重提高至10%;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25%调整至10%;增加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后的新要素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更换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增加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以及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将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天相小盘股指数*60%、天相中盘股指数相应更换为中证小盘500指数。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60%提高至70%;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40%调整至25%,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后的新要素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 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增加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产,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50%提高至85%;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50%调整至10%,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后的新要素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 国联安核心资产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增加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75%提高至9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10%不变;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25%调整至5%,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后的新要素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 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增加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70%调整至85%;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30%调整至10%,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设置至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后的新要素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 国联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更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增加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根据本基金过往的债券仓位及久期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调整为中债-0-3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并相应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85%调整至95%,相应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 国联安双月享6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更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增加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根据本基金过往的债券仓位及久期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80%调整至95%,相应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更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增加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根据本基金过往的债券仓位及债券品种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值)指数,并相应调整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100%调整至95%,相应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更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增加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根据本基金过往的债券仓位及久期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50%提高至80%,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50%调整至15%,相应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后的新要素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 国联安鑫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更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增加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根据本基金过往的债券仓位及久期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80%调整至70%,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20%调整至25%,相应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后的新要素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 国联安鑫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更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增加现金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根据本基金过往的债券仓位及久期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80%调整至70%,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20%调整至25%,相应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后的新要素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pdf